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本項目施工過程中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能力,從而達到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員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的目的。
(二)編制依據
根據第367號國務院公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法規。工作原則
(三)工作原則
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類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如鼠疫、霍亂、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食物中毒,重大動物疫情,有毒物(藥)品泄露及外來有害生物入侵等。發生在施工現場的,經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五)事件等級
根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工地突發公共衛生類事件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劃分為特別重大事件(I級)、重大事件(II級)、較大事件(III級)和一般事件(IV級)四級: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
(1)工地發生的肺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經消滅的傳染病等達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2)發生在工地的,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
(1)工地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工地發生的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工地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
(4)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5)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市)以外的區域。
(6)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人員死亡。
(7)因工地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8)發生在工地的,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
(1)工地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2)工地發生的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乙類傳染病、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疫情局限在縣(市)域內的工地,發病人數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在一個縣(市)域內工地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發生在工地的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群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6)因工地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5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員在5人以下。
(7)發生在工地的,經市(地)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
(1)工地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30—1O0人,無死亡病例。
(2)工地發生的肺鼠疫、霍亂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因工地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O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4)發生在工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工地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爭耀
副組長:方明、楊高峰
組? 員:劉改民、唐文恩、陸柏霖、薛奮德、郝瑞、王月明、許海力、秦鋒超
(二)工地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醫療急救小組
組? 長:方明
副組長:劉改民
組? 員:楊高峰、陸柏霖、王月明、郝瑞、唐文恩、
三、疫情報告制度
(一)有一列情況之一者,在1小時內向工地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
4.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5.工地可能對社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事情。
(二)工地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在2小時內向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工地各部門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許隱瞞、謊報、緩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四)在規定報告的同時,立即啟動本預案,要求各小組成員各司其職,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配合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五)任何部門和個人有義務向工地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突發事情隱患。工地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對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情況、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舉報突發事件有功的部門和個人予以獎勵。
(六)項目部設立工地突發事件、疫情報告熱線,24小時全線開通。及時聽取和解答各部門的疫情報告、急救求治問題。
(七)發現甲類傳染病時,對疑似病人,立即單獨隔離,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現乙類或丙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時,立即到醫院診治,防止傳染病在工地內的傳播。
(八)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工地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醫療急救小組立即向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工地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四、應急響應及處置
(一)預案啟動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應立即向工地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提請啟動應急預案。
(二)響應程序
1.當確認突發公共衛生類事件即將發生或者已經發生時,工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組應立即做出響應,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專業處置” 的要求,指揮協調相關職能部門應急隊伍先期開展工作。
2.成立現場指揮部,由項目經理任總指揮。根據事件類別及時向工地應急領導小組提出請求,由地方政府協助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嚴密觀察突發公共衛生類事件發展趨勢,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工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應立即調動有關人員和處置隊伍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及時組織現場救護隊伍,醫護人員和防疫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做好救護、消毒、采樣等工作,確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類別,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防治、救護工作,預測事態的進一步發展趨勢。
5.保衛科維護好事發地點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疏散、群眾安置等各項工作,盡全力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6.物資部提供必要救援、救護物資和交通工具,對發生的食物源中毒事件,按處置預案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三)應急結束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可以進入結束程序。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組向工地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并依據《中鐵一局昆明樞紐擴能改造工程項目部第八分部房建分部工地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由相關部門宣布應急結束。
(四)后期處置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結束后,突發公共衛生類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對事件原因和發展趨勢進行調查和總結,并將相關書面報告報送工地應急領導小組備案,據此總結經驗教訓并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對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負責收集數據的部門應遵守相關規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五、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工地各職能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并切實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送、應急處理等各環節的運行機制,保持通信聯絡方式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安全暢通。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醫療保障
工地配備必要的醫療藥品、器械,根據“分級救治”原則,按照現場搶救、工地急救、專科治療幾個階段組織實施救護。及時配合昆明市急救中心(120)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工地急救工作;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CDC)等相關部門負責做好疾病控制和衛生防疫準備,并嚴密組織實施。
2.交通運輸保障
物資部應配備應急處置所需交通運輸工具;要根據需要和可能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組織專業隊伍,盡快恢復被毀壞的交通設施,保障交通路線暢通。
3.治安保障
保衛科等部門維護好工地治安秩序,必要時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做好交通保障、人員疏散、群眾安置等工作,確保員工安全。
4.資金保障
財務處設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妥善管理。
(三)宣傳、培訓和演習
1.宣傳和培訓
工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組辦公室,組織、制定應對突發公共衛生類事件的教育規劃;負責對工地內各部門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實施項目部員工相關應急知識的教育。充分利用網絡、閉路電視等豐富的宣傳工具,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知識培訓、講座,開展危機預防和管理教育,增強員工危機防備意識和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2.演習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組辦公室要積極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培訓時間為每季度一次,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保衛科等部門進行應急演練;并依據專項應急預案進行短期脫產訓練。應急演習包括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習,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