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為了防止氫系統發生火災,特別是氫系統發生爆炸事故后,能夠及時果斷采取遏止措施,保證人員安全,盡最大的可能保護設備,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儲氫罐著火爆炸事故后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清水川發電有限公司儲氫罐著火爆炸可能引起的突發性事件。
3、概況
清水川發電有限公司共有4個存氫量為13.9m3的儲氫罐,罐體之間相距2m,在發生儲氫罐爆炸事件時,極可能會使整個供氫系統癱瘓和人員傷亡。制定本預案目的就是為了防患于未然,一旦發生此類著火、爆炸事故,立即啟動本預案使之得到有效、及時的控制和撲救,將火災控制在初起階段,危險程度控制在最低級限,確保機組正常運行或安全停機。
4、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4.1 指揮機構
4.1.1領導小組
組? 長:廠長
副組長:生產廠長? 經營廠長
成? 員:總工? 運行副總? 檢修副總? 副總經濟師? 發電運行部副主任? 技術設備部副主任? 安監部副主任? 廠長工作部主任? 財務部主任? 經營管理部副主任? 黨群工作部主任? 項目部主任
4.1.2 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生產副廠長
副總指揮:總工? 運行副總、檢修副總? 副總經濟師
指揮部成員:發電運行部副主任? 技術設備部副主任? 安監部副主任? 廠長工作部主任? 財務部主任? 經營管理部副主任? 黨群工作部主任? 項目部主任
指揮部設在安監部。
注:若總指揮、副總指揮均不在廠內時,按指揮部成員排序作為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4.2 職責
4.2.1領導小組
4.2.1.1負責組織本單位“儲氫罐著火爆炸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
4.2.1.2組織實施本預案,對生產過程中氫系統發生火災或者爆炸事故實行統一指揮。
4.2.1.3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和演練;
4.2.2 指揮部
4.2.2.1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4.2.2.2組織指揮救援隊實施救援行動;
4.2.2.3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件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2.2.4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4.2.3 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氫罐著火爆炸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安監部副主任:負責審核安全措施是否完善,監督相關規程、制度、措施的實施;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件處置工作。負責組織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技術設備部副主任:負責組織制定緊急情況下的安全、技術措施、協調設備搶修事宜;總結應急事件的處理過程及預案修改工作。
發電運行部副主任: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機組的開、停機等調度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緊急情況時通知相關人員,作好應急的相關安全措施。負責組織人員做好事故現場的各項安全措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清洗、監護工作。
項目部主任:負責緊急情況的臨時檢修、事故性搶修工作。
黨群工作部主任:負責組織搶救受傷人員,提供醫療衛生方面工作。
廠長工作部主任:負責提供車輛運輸方面工作。
經營管理部副主任: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與采購。
4.3 應急情況下機構的運作方式
我廠各部門和部門職工都負有事故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隊伍,是各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務主要是擔負我廠各類應急事故的救援及處置。因此,應急情況下的運作方式:
4.3.1組織救援專業隊伍,其組成及分工如下:
4.3.1.1通信聯絡隊:由安監部、技術設備部、發電運行部、項目部組成。
負責人:運行當值值長。負責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系通信任務。
4.3.1.2消防治安隊:我廠消防隊(全體消防員)、各部門義務消防員、戶縣消防隊。
負責人:廠長工作部主任。擔負滅火、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現場保衛等任務。
4.3.1.3搶險搶修隊:由項目部職工組成。搶救隊員在10人以上。
負責人:項目部主任。擔負搶險搶修指揮協調工作。
4.3.1.4醫療救護隊:主要由醫院及部門職工組成。救護隊員在4人以上。
負責人:黨群工作部主任。擔負搶救受傷人員任務。
4.3.1.5物資供應隊:由經營管理部和廠長工作部組成,成員在4人以上。
負責人:經營管理部副主任。擔負搶救物資的供應任務和運輸任務。
4.3.2? 信號規定
廠救援信號主要使用電話報警聯絡。
安監部:
消防隊:
危險區設好警戒線,并掛好標示牌。
5.應急預案內容
5.1危急事件的預防與應對
5.1.1事故起因
(1)制氫室含氫量超標
(2)氫系統安全閥失效,系統壓力過大產生爆炸
(3)氫系統工作,人員安全措施執行不到位
5.1.2事故的預防
(1)制氫站和氫系統的設備附近,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品,并應設“嚴禁煙火”標志牌。
(2)制氫站應通風良好,保證空氣中含氫氣最高不超過0.4%,每天檢測一次。
(3)氫氣系統的廠房和儲氫罐等應有可靠的防雷設施。
(4)制氫站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裝置,并采用木制門窗,門應向外開。電線應穿密封金屬套管,并經氣密試驗檢查合格。儀表等低壓設備應有可靠絕緣。
(5)氫氣系統設備上作業,必須使用銅質或鈹銅合金工具。
(6)氫冷發電機及其氫冷系統中氫氣純度應不低于96%,含氧量不應大于1.2%,制氫設備中,氣體含氫量不應低于99.8%,含氧量不應超過0.2%,如不能達到標準,應立即進行處理,直至合格為止。
(7)動火前或檢修試驗前,應對檢修設備和管道用氮氣或其他惰性氣體沖洗置換,嚴格按運行規程執行。
(8)氣體介質的置換避免在起動、并列中進行。氫氣置換過程中不得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拆卸螺絲等檢修工作。
(9)氫系統管道閥門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明火烘烤。
(10)制氫設備及氫冷系統要動火檢修,或進行能產生火花的作業時,應盡可能將需要檢修的部件移到廠房外安全地點進行。如必須在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工作制度。
(11)氫系統進行開啟閥門操作時,應均勻緩慢進行,防止氣體急劇流動使管道中的雜質摩擦管壁產生火花引起爆炸。
(12)制氫站應嚴格執行門禁制度,嚴禁閑雜人員進入。由于工作需要進入制氫站時,必須進行登記并關閉手機、傳呼機等通訊設備,不得攜帶火種。
5.1.3事故的應對
(1)根據本事故的特點,應在制氫室附近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2)各有關部門加強對應急設備設施的維護,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完備;
(3)每年進行一次制氫室著火處理演練:包括消防報警系統、逃生警報系統的檢查維護,并形成記錄;
(4)廠長工作部應每季度進行生產場所消防器材的檢查、維護,及時清點補充過期、丟失、損壞的消防器材;
(5)應加強車輛維護,隨時保證有應急備用車輛;
(6)日常急救藥品、藥具配備齊全。
5.2事故應急行動預案
5.2.1 應急操作處理程序
本程序由值長啟動。
如有傷員,應將人員緊急救出并通知職工醫院進行搶救;
切除制氫室供電電源;
如著火,應用1211或者干粉滅火器滅火;
氫系統發生爆炸時,值班人員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關閉制氫系統,并對系統進行必要的隔離。
事故較大時,按照《滅火撲救應急預案》安排人員進行撤離。
5.2.2 應急救援程序
本程序由廠長、生產副廠長或其授權的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啟動。
(1)廠長、生產副廠長或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并同時指揮電氣專業組進場待命。如有人員受傷,應通知后勤醫療組也進場;如著火,應通知義務消防隊進場;
(2)指揮疏散現場無關人員;
(3)如著火,應指揮義務消防隊進行滅火,其他應急人員協助;
(4)組織搶救現場可能出現的傷員;
(5)滅火后,應立即組織進行事故現場的隔離和保護;
(6)組織檢查事故設備情況,確認設備損壞程度;
(7)組織制定臨時設備運行措施和事故設備搶修方案,開展設備搶修;
(8)組織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制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在運機組的安全運行。
5.3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5.3.1設備搶修完畢,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方式。
5.3.2恢復運行正常值班工作秩序。
5.3.3本預案以設備搶修完畢并恢復正常的運行方式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的終止點,由廠長宣布終止。
5.3.4應急處理和救援終止后,恢復應急處理和救援人員的正常生活工作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