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市分公司發生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的管理,提高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企業員工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市分公司及所屬各單位范圍內發生的各種火災事故。
1.3本預案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制定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4火災事故等級
三級火災事故:發生在規模較小的營業網點、倉庫、模塊局、等部位以及可能造成損失和影響較小的火災;
二級火災事故:發生在通信機房、規模較大的營業網點、倉庫、通信生產樓辦公場所等部位以及可能造成損失和影響較大的火災;
一級火災事故:發生在通信樞紐樓、重要通信要害部位以及可能造成損失和影響重大的火災。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火災事故應急工作中,要切實高度重視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把保障員工和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并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高度重視本單位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并將火災事故預防工作作為應急工作的重要環節,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認真做好應對火災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分公司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
4、規范管理,職責明確。各單位要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實施應急管理、處置工作,使應對火災事故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各單位對本單位各部門和工作人員都要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其在應急工作中的職責,防止職責交叉。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火災事故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各單位、各部門快速反應能力。建立健全聯動協調制度,充分發揮當地消防安全部門的作用,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6、加強培訓,提高素質。加強對火災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培訓,定期進行演習,并做好對廣大員工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員工的自救、互救能力和應對各類火災事故的綜合能力。
7、跨區增援,及時恢復。火災事故發生后,各單位在市分公司的統一調度下,對事發單位恢復建設實施援助,幫助事發單位及時恢復生產經營。
2組織體系
2.1市分公司組織機構和職責
2.1.1市分公司火災事故應急組織指揮機構
總指揮:市分公司總經理
副總指揮:市分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火災事故應急管理辦公室:
主 任:網絡運維部主任
成 員:綜合部主任
市場營銷部部長
網絡建設部部長
財務部部長
職責:負責火災事故的綜合協調、指揮調度工作;組織制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應急調動、處置計劃等工作;指導全市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會商火災事故的發生、發展趨勢,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負責與市政府、公安、消防等相關工作部門的業務聯系。
2.1.2市分公司火災事故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網絡運維部。
職責:負責火災事故的值守應急工作;負責向市分公司主管領導匯報火災事故基本情況;負責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協調工作;指導事發單位火災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火災事故原因的調查工作;負責提交火災事故責任追究處理意見;負責市分公司火災事故應急管理預案的制定和補充修改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市分公司所屬各單位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工作。
2.1.3各部門原則分工
所有部門要服從市分公司火災應急指揮機構的命令和調遣。分工負責,協調配合,以減少火災事故損失,保持企業穩定,盡快恢復通信生產為目的,積極參與火災應急工作。
7、涉及應急通信保障方面的工作,以及恢復通信等方面的工作由網絡運維部負責,網絡管管理與客戶響應中心配合,分析查清火災事故原因,提交事故處理意見。
8、涉及災后恢復建設,計劃立項、批復、網絡工程建設等方面的工作由計劃建設部和采購與物流中心負責。
9、涉及應急物資購買、儲存、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等方面的工作由采購與物流中心負責。
10、涉及人員調配、事故責任認定、工傷認定等方面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11、涉及法律責任糾紛、信息發布、公告等方面的工作由綜合部負責。
12、涉及救援資金、經費等方面的工作由財務部負責。
13、涉及傷亡人員救助、安撫,事故善后處理等方面的工作由市分公司工會負責。
14、涉及信息系統重建、技術支撐等專項業務工作由支撐共享中心負責。
15、涉及客戶服務解釋根據客戶屬性,分別由市場經營部、客戶服務中心和大客戶營銷中心負責。
16、市分公司各部門在火災發生后立即做好應急準備,聽從市分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命令和調遣,隨時趕赴火災現場參加火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2.2市分公司所屬各單位組織機構
市分公司所屬各單位要比照市分公司成立火災事故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火災事故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綜合部,并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3應急響應機制
3.1分級響應
三級火災事故:由事發單位進行應急及事后處理工作。8小時內向市分公司安全生產部報告火災基本情況:事故原因,應急救援,損失情況,責任追究等。網絡運維部根據具體情況可派工作人員到事發單位現場了解實際情況,指導監督善后處理工作,檢查事發單位隱患整改工作情況。
一、二級火災事故啟動市分公司火災應急預案。
3.2信息報告
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及其相關部門必須立即向市分公司火災事故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并啟動本單位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撲救工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向市分公司續報有關情況。
3.3先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1.4應急響應
3.4.1火災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事發單位應急指揮中心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搶險救援,同時要對火災事故進一步核查了解,將詳細情況上報市分公司火災事故應急管理辦公室。
3.4.2市分公司火災事故應急管理辦公室接到事發單位報告后立即將火災事故基本情況上報市分公司最高管理者。市分公司網絡運行維護部等相關部門要在2小時內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4.3市分公司火災事故應急管理辦公室協助當地消防部門或專家盡快查清事故原因,盡早恢復通信生產。
3.3.4市分公司火災事故應急管理辦公室協助事發單位制定恢復通信生產方案,協調調度通信應急設施,盡快恢復通信生產。
3.4.5市分公司其他部門做好應急準備工作,聽從市分公司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調度,在規定的時限內到達指定地點。
3.3.6市分公司所屬各單位要在市分公司的統一協調下積極參與事發單位的救援工作,按照市分公司的要求提供人員、設備和物資的援助。
3.5應急結束
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事發單位應急指揮機構要配合市分公司相關部門適時組織事件調查,做出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報告,上報市分公司應急組織指揮機構。
4恢復與重建
4.1善后處置
事發單位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濟救助受災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及時組織調查、統計火災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核實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做好受災人員安置和生活安排、現場的保護工作。
因參加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2調查與評估
市分公司應急組織指揮機構要派遣市分公司相關部門會同事發單位對火災事故的概況、起因、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以及對當地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的影響,應急處置過程,有關人員的責任,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存在的問題以及恢復重建措施等進行調查評估。
4.3恢復重建
根據受災地的受災情況、恢復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由市分公司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5信息發布
火災事故的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有利于維護企業穩定、人心安定和公司利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發布、散布未經核實或沒有事實依據的有關火災事故的信息和傳言。
6責任與獎懲
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在火災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分公司和各單位予以表彰、獎勵。
在火災事故應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應急處置義務,截留、挪用或貪污應急資金、物資,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火災事故重要情況,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附則
7.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分公司制定,由市分公司網絡運維部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市分公司有關部門和市分公司所屬各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市分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