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預防應急工作是關系到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為確保我鄉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結合**生產生活的生產實際,制定本處置預案。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
為有效做好我鄉事故預防應急的工作,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好正常的生產安全秩序,使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鄉黨委、政府特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鄉人民政府鄉長擔任,副組長由聯系分管安全的副鄉長擔任,成員分別由派出所所長、衛生院院長、司法所所長、廣播電視站長、財政所所長、鄉黨政辦公室主任,鄉政府民政助理員等擔任,為明確職責、責任到人,領導小組各成員的職責如下:
鄉長:對事故預防應急的工作負總責,對事故預防應急的各項工作具有領導、協調、指導和幫助的責任。
副鄉長:要經常到全鄉各地了解各項安全工作,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要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改。
派出所所長:對全鄉各地的安全工作具有指導、協調、配合責任,經常深入安全隱患較嚴重的地方所講授安全防范知識,并對安全隱患大的地方進行認真的排查,如有重、特大惡性安全事故要及時排查處理,做好事故原因的調查處理。
衛生院院長:對全鄉各地衛生安全作經常檢查,對所發生群眾疫情、中毒、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的要作出應急措施,及時出診。
財政所所長:對全鄉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經費和各種自然災害造成群眾群體傷亡的,在主要領導同意的前提下,要保證經費的投入,確保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
司法所所長:對全鄉各地安全工作要經常指導、協調、要經常深入安全隱患較嚴重的地方傳授法制知識,使公眾聚集場所一定要按法制化、制度化的規程進行生產。
廣播電視站站長: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安全防范知識,把外地管理經驗和安全工作典型事例宣傳到公眾聚集場所,到周邊村寨,使礦山工人和周邊群眾提高安全意識。
鄉黨政辦公室主任:做好鄉黨委、政府對全鄉安全的工作安排布置,對上級下發的安全工作文件、傳真電報等要做好傳閱、督辦及上報工作,要安排人員值好班,堅持在節假日內24小時不離崗的值班制度。
鄉民政助理員何啟能:要做好防備救災抗災工作,一旦發生災情,要及時籌調救災物資,保證群眾的生活不受影響,不再出現非正常的死亡現象。
二、工作原則與目標
工作原則:促使全鄉干部職工和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管理,科學防治,迅速反應,有效處置,防治結合,以防為主的原則,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努力搞好安全以及各種事故的預防工作。
工作目標: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和把因人為因素發生的災情造成的經濟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組織管理
**鄉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事故預防應急工作。
主要職責:在底圩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揮和落實全鄉的各項安全工作,及時收集信息,認真排查隱患,分析、研究存在的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經常性預防與控制措施
(一)宣傳教育
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常識教育宣傳,增強群眾的自我保護能力,同時也要時時提醒各單位、各部門工作人員的注意安全,提高安全生產的警惕。
(二)預防措施
各級各部門,要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對各種事故的管理監督,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經常組織到安全隱患較大的場所進行檢查,要認真排出隱患,不留任何死角,發現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
五、應急
(一)應急措施
1、在鄉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及時成立應急分隊,及時趕赴受災現場。
2、要堅持“以人為本”、“生命第一重要”的原則,充分調配醫務人員到現場出診搶救調動人力、物力、車輛進行救災。
4、如有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要及時調離群眾,做好安置和生活困難的解決。
(二)反應措施
1、各單位、各部門工作人員如發現災情事故要及時向村委會或鄉政府及時匯報。
2、鄉政府接到災情后要及時深入調查,進一步核實,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匯報和向安監部門匯報。
3、在請示匯報期間要制定相應的措施控制災情的擴展,調動一切能夠發揮的力量解決災情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