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露天礦洪澇災害突發性事件的防范與處置,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及公司有關文件指示等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預案。特制訂《露天煤礦防汛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工作原則
堅決貫徹礦長負責制;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盡可能調動全礦一切積極因素做好防汛工作。
1.4、適用范圍
露天礦坑下采場、水泵房、排土場、施工隊臨建區。
2、組織體系
2.1、防汛指揮機構
神寶公司露天煤礦防防汛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礦防汛指揮協調和處置工作。礦長任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其余各科室等有關人員為成員。
成立露天煤礦防汛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張東風
副總指揮:徐振東 李 江 張利忠
成 員:李俊寅 王興武 陳占國 許東生 田志偉 張潤廷 孫兆盛 楊建國 馬春福
下設防汛辦公室
組 長:張利忠
副組長:李俊寅、李佰文、王會運
成 員:放排段全體
值班電話:6765806
2.2、基層各段成立現場防汛小組
2.2.1、采剝段現場急救小組
組 長:王興武
副組長:孫宏偉、劉艷華
成 員:采剝段全體成員
2.2.2、運輸段現場急救小組
組 長:陳占國
副組長:孫文祥、張國峰、閻國軍
成 員:運輸段全體成員
2.2.3、運輸段現場急救小組
組 長:李俊寅
副組長:李百文、王會運
成 員:防排段全體成員
2.3、主要職責
2.3.1、防汛指揮機構職責
應急防汛指揮部全權負責指揮、協調、組織、恢復全過程的應急救援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a.根據汛情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下達防汛指令。
b.根據汛情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c. 根據天氣情況、結合天氣預報,及時做出防汛措施。
(1)總指揮職責:
a、 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露天礦防汛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b、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全礦職工全面進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水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c.與上級取得聯系,根據救援的進程,決定是否調動其他救護力量。
(2)副總指揮職責:
a.制定防汛方案和救援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b.負責防汛、救援所需物資和機械的調集。
c.負責人員的組織協調防汛、救援過程中的安全保障。
(3)指揮部成員職責:
負責組織、指揮、協調防汛與救援某一方面的具體事宜。
2.3.2、防汛辦公室主要職責
a.組長是該組的第一指揮者。負責組織現場防汛和對洪水的控制;負責對小組成員的任務安排。
b.副組長是組長的助手,協助組長完成防汛工作。組長不在位時,行使組長的權利。
2.3.3、基層各段成立現場防汛小組
防汛小組應經常處于應急狀態,接到防汛通知后,應在5分鐘內出發,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場開展防汛工作。
3、預防與預警機制
3.1、洪災事故的預防
3.1.1、露天礦放排段應時刻關注當地災害性天氣預報,總結洪水期雨量規律,并將結果及時報送礦防汛指揮部和公司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3.1.2、在雨季到來之際,放排段要對水泵房機械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以保障水泵能全部正常運轉。
3.2.3、當大雨發生時,安質部要加強對露天礦各個擋墻的巡視,確保擋墻完好。
3.2.4、當大雨發生時,各外委施工單位必須停止生產,并把坑上各破道口封死,避免坑上雨水流到坑下。
3.2.5、生產技術部在汛期來臨之前作好采場四周防洪溝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安排有關單位處理
3.2.6、夏汛期來臨之前,防排段組織安裝好兩臺570KW防洪泵,并對防洪泵及坑下防洪管路進行通水試驗,確保其處于完好備用狀態,以應對可能發生的汛情、險情。
3.2.7、機電部無論何時、何種情況都要保證防洪供電系統的完好,確保防汛設施、搶救設施正常供電。
3.2.8、在夏汛期采剝段要撤出最下部采煤臺階的作業設備,如生產急需,要落實好防范措施。
3.2.9、隨時監視、監聽天氣情況的變化,一旦出現惡劣天氣,礦防汛領導小組,車間防汛機構要24小時處于戒備狀態,開通所有的通訊工具,保證汛情信息的暢通。
3.2.10、各段在5月末前要根據各自負責區段的特點備好防汛器材,到期不備者按相應的制度考核,出現問題要追究責任。
3.2.11、在災害出現時除按各自的分工做好各自工作外,還要聽從礦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指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各種理由加以拒絕。
3.2.12、在出現大、暴雨時,防排段除保證正常排水外,要派專人負責監視坑下水情,及時打開防洪泵的各級閥門,在水位沒過吸水眼時立即啟動防洪泵排水。調度室、安質部各派專人帶領人員及設備在采場四周、坑下巡視監視水情,及時加固各處防洪壩防止決口。其他單位和個人堅守崗位,聽從防汛領導小組的指揮。
3.2.13、企管部按礦工作安排做好防汛物資的儲備工作(鐵锨、編織袋等)。
3.2.14、運輸段在汛期來臨之前將所有的運輸車輛、工程機械檢修完好,達到最佳狀態,隨時聽從調遣
3.2、預警行動
要經常對露天礦周圍防洪溝進行定期檢查,對易引起洪災事故的地方及時采取好相應的對策,在雨季到來之際,要做到堅持早發現、早預警、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定期開展洪災風險評估工作。
3.2.1、預警的方式
采用電話、對講機、直接喊話的方式預警。報警電話:6765806
3.2.2、預警的方法
當有人發現洪災發生時,即刻用電話或喊話的方式通知相關區域內工作人員和值班領導,并由調度室匯報公司總調度室
3.3、信息收集和報告
3.3.1、信息上報
內部信息統一上報調度室。對外信息上報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對外信息上報由綜合辦負責。
(2)對外上報的信息必須經指揮部總指揮或負責信息發布的副總指揮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指揮部批準,不得對外報告任何應急信息,以確保對外信息的準確性。
(3)發現汛情要馬上向調度室報告。如洪災較大無法控制,調度室要在10分鐘之內上報,并請求公司支援。
3.4、事故報告程序
露天煤礦防汛辦公室負責收集洪災事故發生的主要信息,接到洪災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公司總調度室。
3.4.1、報告程序
a、當發生汛情事故時,任何部門和個人應立即向礦調度部和消防救護隊報告。
b、發生汛情事故或險情時,職工應馬上向當班組長報告。
當班組長第一時間應向調度部報告,然后防汛指揮常設辦公室。
c、調度部接到汛情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本預案,并通知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及各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副組長。
e、發生汛情事故時,礦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并請求緊急救援,向附近兄弟單位求援。聽從上級救援工作命令,服從上級指揮。
3.5、報告內容
3.3.1、發生汛情事故的具體地點、時間。
3.3.2、事故類型:洪災。
3.3.3、發生汛情時有無人員傷亡情況。
3.3.4、有無二次險情發生的可能性。
3.3.5、發生汛情事故的嚴重程度。
3.3.6、發生汛情時人員的搶救以及所采取的應急措施。
3.3.7、根據汛情嚴重情況是否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救援工作;報告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機制
4.1.1 按洪澇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應急響應行動分為Ⅳ級。
Ⅰ級(紅色) 特別嚴重
Ⅱ級(橙色) 嚴 重
Ⅲ級(黃色) 較 重
Ⅳ級(藍色) 一 般
4.1.2 進入汛期,露天礦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4.2、應急響應程序
4.2.1、應急防汛指揮程序
(1)報告程序。發生汛情時馬上向調度室值班人員和值班領導匯報,值班領導同時通知其他指揮部成員,指揮部組成員在規定時間內立即趕赴現場。
(2)現場搶救程序。應急汛情指揮部必須組織人員立即進入事故現場。并立刻做出搶險方案。
(3)總指揮不在情況下,副總指揮負責。
4.2.2、擴大應急響應程序
(1)汛情與響應級別確定后。接到汛情發生的報告后,總指揮按工作程序對汛情做出判斷,初步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如在本預案操控范圍內,則啟動本預案的應急程序。
(2)當事態超出本預案響應的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應立刻擴大應急響應。根據汛情的發展和應急處置效果,響應級別可隨時擴大。
4.3、應急處置措施
本預案啟動后,由露天礦汛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要進一步核實汛情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汛情事故的具體時間、地點、原因,遇險人員的地點。同時,密切關注事故的事態發展,保證參與搶險救援人員的安全
4.3.1、發生汛情時的匯報
一旦發生汛情,各單位的值班人員,應馬上匯報給礦調度室,礦調度根據各單位的責任,組織抗洪搶險工作。
4.3.2、抗洪搶險措施
a、一旦發現汛情,現場人員要馬上用電話或對講機匯報給礦調度室。
b、現場調度得到信息后,立即趕到現場指揮人員和設備的撤離工作,礦調度要及時通知防汛領導小組,并組織基層各搶險隊迅速進行抗洪搶險。
c、各段、班組聽從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度,積極地投入到抗洪搶險第一線,避免人員傷亡,將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4.3.3、按規定撤離
根據撤離路線、確定撤離去向和數量,組織外委施工單位按順序撤離,以免造成相互干擾和交通堵塞,影響撤離速度。
4.3.4、運輸段車輛調配
露天礦發生汛情時,運輸段車輛必須做好隨時調動準備、用于物質轉移、坑上、坑下防洪準備。
4.4、應急結束
露天煤礦汛情事故處置結束后,次生、衍生事件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清除后,現場指揮部撤銷,應急工作結束。
4.4.1 應急結束的標準
汛情事故遇險人員被安全救出;遇險人員和遇難人員被全部脫離危險區域,并確認完畢;確認遇險人員無生還可能。
4.5、善后處置與恢復
4.5.汛情事故影響消除
應急搶險工作結束后,應做如下工作:
(1)清理事故現場。
(2)在上級部門、指導下、幫助下,露天礦盡快組織恢復生產。
(3)上級部門或露天礦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洪災事故 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進行評估,并提出預防和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洪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6、調查和總結
做好汛情事故的調查、總結工作。要對汛情事件的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表彰獎勵有功人員,懲處有關
6、應急保障
露天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對汛情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露天礦防汛事故應急預案》切實做好洪災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搶險工作的需要和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6.1、信息保障
露天礦汛情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通信聯絡組要立即明確參與部門的通訊聯系方式,分級聯系方式,給汛情應急指揮部提供備用方案和通訊錄。保障現場的通信不受干擾。保證汛情預案中涉及到的單位、部門、人員應保證相互間通訊、信息(利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的通暢 。
6.2、指揮系統技術保障
6.2.1、汛情事故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生產技術部要建立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信息庫,并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設備搶修組要保證搶修設備的及時出動。出現危害征兆,及時組織人員、設備撤出。發生危害,根據要求組織搶險救災和按要求上報災害情況。
6.2.2、應急隊伍保證
發生事故后,在搶險人員未到之前,現場其他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盡最大能力全力投入到搶險救援當中。礦山救護大隊要準備充分,接到報警要立即出動展開救援。如需調用設備,礦職工要積極配合,對事故進行救助。
6.2.3、交通運輸保障
露天礦運輸段負責礦區道路的暢通,在洪災事故發生后要按指揮部指令,準確及時的調動車輛展開救援。
7、預案的演練和培訓
7.1、預案培訓
防汛事故預案要求對放排段、運輸段、機電部、技術部、采剝段等人員進行培訓。安質部負責對礦領導、機關全體人員進行培訓,各班負責對本班全體職工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的培訓,并保留相應記錄。
7.2、預案演練
7.2.1、本預案內容必須通過演練使各職工熟知,演練頻率每年不得少于1次,演練計劃由礦安全副礦長安排,演練結束應出具詳細的預案演練報告備案。
7.2.2、演練之前要制定演練計劃。演練計劃的內容要符合相關規定。
7.2.3、演練結束后進行總結。針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解決方案,報預案管理部門對預案進行修改。
7.2、本預案的培訓由礦人事培訓部負責組織實施。
8.附則
8.1、預案修訂
本預案每年由礦連同公司安全生產監察局以及各職能部門聯合審查修訂。
8.2、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礦安質部日常進行管理,每年組織各相關部門進行更新和評審;礦調度負責預案的啟動;各部門按職責劃分負責預案啟動后的實施。
8.3、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從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