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城鎮燃氣具有易燃、易爆、有害的特性,并且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燃氣單位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城鎮燃氣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及時地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1目的
提高市燃氣主管部門及燃氣經營單位,對城鎮燃氣發生事故的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措施科學、處置有力的應急體系,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2編制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設部《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城市燃氣管理辦法》、《河北省城市燃氣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邯鄲市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依據,編制本預案。
1.3工作機制
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應當堅持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各燃氣經營單位均應建立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市建設局負責全市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建立和擬訂本市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應急救援預案批準后的組織實施。加強對全市各燃氣單位建立和完善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和政府、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各燃氣經營單位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完善的搶險設備、交通通訊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積極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出現燃氣安全事故及時向所在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進行搶險。
1.4概念和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是指城鎮燃氣儲存、使用、經營和廢棄物處置過程中,因其能量意外釋放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事故。包括由城鎮燃氣引起的爆燃事故、泄漏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其它事故。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燃氣行業中發生的因燃氣泄漏、爆炸、火災、中毒等原因造成的事故險情;導致1人及1人以上死亡的安全事故。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城鎮燃氣事故應急體系,包括燃氣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以及各燃氣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
2.1城鎮燃氣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2.2.1市城鎮燃氣安全事故的應急領導機構為市安委會,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在本市行政區內發生的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對工作,并適時決定啟動本預案。
2.2.2市建設局成立武安市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建設局主管副書記
組員:公用事業管理處、辦公室、建管處、房管處、安監站主要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救援搶險組、協調組、專家組、后勤保障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用事業管理處,各組分別由領導小組各組員單位和城鎮各有關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⑴領導小組職責:在市安委會的領導下展開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制定本市燃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工作實際檢查應急救援預案的落實情況。
⑵應急辦公室職責: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協調工作,指導協調燃氣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對事故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問題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并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補充;指導有關單位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傳達應急組織體系的各項指令,匯總報告事故情況。
⑶應急救援搶險組職責:主要由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搶險隊伍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搶險和安全保障。
⑷協調組職責:負責了解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并及時向搶險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協調各處、室、辦和各城鎮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協調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等單位進行救援工作。
⑸專家組職責:事故發生后,專家組應迅速趕赴現場,及時提出搶險技術方案;實事求是,公正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科學、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⑹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提供搶險人員的防護裝備和其他所需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的撤離和受災群眾的安置,聯系有關部門提供生活必需品。
3、預防機制
⑴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研究燃氣安全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建立健全燃氣應急救援組織和隊伍,檢查城鎮燃氣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加強城鎮燃氣安全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⑵城鎮燃氣經營單位要定期檢查本單位燃氣應急救援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和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隨時處于工作狀態。嚴格落實巡查、巡線、入戶檢查制度。
⑶應急救援工作應由多部門配合,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市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與公安、衛生、消防、民政等有關部門及時溝通、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4、應急響應
城鎮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并向市安委會和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現場的搶險、疏散工作;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接報后應立即處置,并向市安委會、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工作小組電話報告;并由市安委會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4.1事故報告
4.1.1報告原則和程序
發生城鎮燃氣安全事故的經營企業,必須及時、準確、如實地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和擾亂現場秩序。
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按規定上報市委、市政府及邯鄲市、省等相關部門。
4.1.2報告內容
⑴事故或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設施損失及對供氣造成影響的情況;
⑵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直接經濟損失;
⑶險情或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或基本結論。
⑷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4.2響應措施
(1)城鎮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政府應立即啟動相關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并按照規定上報有關信息。
(2)進入啟動準備狀態后,市安委會向市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各有關單位下達應急準備任務。收集事故有關信息,關注、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組織專家咨詢;提出事故救援的指導意見;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指導救援。
(3)進入應急狀態后,市安委會統一協調、指揮市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收集事故有關信息;組織專家咨詢提出事故救援協調指揮方案,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物資等信息;通知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做好交通、運輸、通訊、物資、氣象、財政、環保等方面的支援工作;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搶救;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情況的信息,掌握公眾及輿論動向,解釋有關質詢等。
4.3指揮與協調
4.3.1機制
(1)進入應急狀態后,由市安委會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和緊急處置工作由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直接指揮。
(2)市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城鎮燃氣應急救援力量、事故發生地應急救援力量以及市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家隊伍接受市安委會指揮。
(3)市公安部門和市武警中隊接受市安委會的協調。
市安委會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1)提出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的原則要求;
(2)提出現場應急救援方案;
(3)指揮、協調市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事故發生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周邊危險源的監控;
(5)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調集有關應急物資和裝備;
(6)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傷員進行醫療救助和醫療移送;
(7)發布預警信息,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災區人員進行疏散、轉移、安置。
(8)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域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9)建立現場的通訊聯絡方式。
(10)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必要時通過市安委會協調公安部門和市武警中隊參加應急救援行動。
4.4群眾的安全防護
(1)確定群眾的疏散撤離方式、程序和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并明確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確定應急情況下對群眾進行醫療救助、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序。
(3)確定緊急避難場所,并做出相應安排,便于群眾的疏散安置。
(4)做好群眾疏散、避難過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4.5信息發布
在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室的指導下,市安委會辦公室會同市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城鎮燃氣安全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安全事故,由市政府辦公室及時組織對外發布。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5、應急終止
⑴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并報市政府或者市安委會批準,終止實施本預案,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事故現場。
⑵搶險應急狀態終止后,各有關單位應及時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基本內容是:事故發生及搶險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后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6、保障措施
6.1保障
(1)物資保障
有關部門、城鎮燃氣經營單位要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救援物資。在應急響應時,各有關部門、城鎮燃氣經營單位要服從調動,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2)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調度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城鎮燃氣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協調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
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救援;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治療。
(3)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應急救援車輛要有專用標識,在執行任務時不受交通管制,并按照規定免交道路通行費。
(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保障以事故發生地政府為主進行協調指揮,協調沿途有關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保證及時調運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和物資。
6.2演習
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在市安委會的指導、協調下組織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結合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進行應急救援演習,并接受城鎮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檢查。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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