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精神,為提高我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適用范圍
本行政區域內受監的在建工程發生的突發性重大安全事故。
1.建設工地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事故;
2.建筑房屋、市政橋梁倒塌、坍塌等事故;
3.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挖掘和清理;
4.建設工地火災事故;
5、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事故。
二、組織指揮機構
成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洪杰任組長,王忠平、龔志洪任副組長,成員由局屬各相關處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的職責是:負責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指揮。
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指揮部(具體名單和通信聯系見附表一),其主要任務是了解掌握險情,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根據上級指示,及時調動搶險人員、器材、機械,參與組織指揮現場搶險。
現場指揮部由行業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安全技術人員組成。現場指揮部的職責是:
(1)確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
(2)指揮和協調現場搶救和排險工作;
(3)調集或解決清理障礙、堆積物所需的人員、車輛、物資器材;
(4)參加事故的調查取證和責任分析;
(5)幫助指導事故發生單位做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三、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程序
1.重大建設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區建設局聯系電話86768926、86764357)事故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故類型、簡單經過、傷亡人數及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搶險設備等。
2.值班人員或相關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根據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啟動應急預案,通知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3.專家組和救援組都要到達救援現場,按照各自的分工迅速組織救援隊伍、搶險設備、器材物資,在領導小組指揮下立即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在事故現場,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挽救生命,盡快遏制事故的發展。
4.成立事故調查組或參加上級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的調查工作。
四、有關搶救與排險隊伍和物資的準備
將搶救與排險隊伍和物資器材落實到有關單位(見附表二),下述單位在接到預先通知后,應迅速進入應急狀態,隨時聽候調動前往事故現場。
1.第一梯隊
中信大榭工程建設公司、大榭開發區港發基建有限公司作為第一梯隊,各準備搶險人員20名、運輸車1輛、吊車1臺、鏟車1輛,在接到現場指揮部的通知后,迅速進入應急狀態,人員到位、機械狀態良好,隨時聽候調遣。
2.第二梯隊
大榭開發區興港建筑有限公司作為第二梯隊,各準備搶險人員20名、運輸車1輛、吊車1臺、鏟車1輛,要求定人、定位、定器材,接通知后2小時內一切準備就緒,待命。
五、要求
1.大榭開發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于每年召開一次領導小組、現場指揮小組全體人員及搶險單位參加的會議,部署和檢查工作,核對和落實各搶險單位人員、物資、器材、聯系電話等事項,做到:領導重視,組織落實,人員器材到位,準備充分。
2.各單位要對搶險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并進行必要的演練,提高技術,杜絕和減少搶險過程中的安全事故。
附表一:
大榭開發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名單
附表二: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物資器材、人員分配表
單 位搶險人員運輸車(輛)吊車(臺)鏟車負責人及通信聯絡姓 名手 機電 話中信大榭工程建設公司20111楊 鵬…………張猛輝…………大榭開發區港發基建有限公司20111沃海濱…………大榭開發區興港建筑有限公司20111王建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