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目的和依據
1、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科學、有效和快速地處理乳山市電力系統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大面積停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經濟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本預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電力行業有關規程、標準,并按照《乳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
(二)適用范圍
1、本預案適用于應對和處理乳山市電力設備、設施,因人員、設備、外力破壞、自然災害、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原因造成影響較大的供電中斷、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
2、本預案用于指導和規范乳山市電力系統建立自上而下、分級負責的電力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與處置體系。
(三)基本原則
1、快速反應。處置電力突發事件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堅持一個“快”字,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恢復快。
2、先期處置。電力系統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現場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控制防止事態擴大,以減少損失和社會影響。
3、統一指揮。電力系統發生特大、重大突發事件,啟動本預案,由乳山市電力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處置;發生一般突發事件,相應基層單位啟動應急工作預案開展應急工作。
4、 協同配合。電力系統特大、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涉及到農林、交通、公安、市政等多個方面,有關部門應在乳山市電力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按照各自的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電力系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善后恢復工作。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1、設立乳山市電力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處理電力系統特大、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工作。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經貿局、電業總公司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市公安、交通、城建等有關部門和市電業總公司有關人員組成。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電力系統有關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置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2)接受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請求應急援助;
(3)統一指揮、領導乳山市電力系統突發事件的搶險及應急處置工作;
(4)研究、部署各項應急工作措施和重大應急決策;
(5)負責督促各基層單位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設立相應的應急組織機構、明確職責;
(6)宣布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宣布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
(7)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匯報事件的影響、損失、應急處置、恢復以及負責新聞發布。
3、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經貿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經貿局主要領導擔任。其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突發事件情況,提請指揮部決定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
(2)落實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應急工作組實施;
(3)監督應急搶修、搶險預案的執行情況;掌握應急處置和供電恢復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4、市電業總公司成立專業搶修隊伍,負責全市范圍內的電力事故搶修。
(二)電網調度機構
1、乳山市電力突發重、特大電力突發事件處置的指揮中心設在市電網地調調度室。值班調度員是電力事故處置的指揮員,統一指揮調度管轄范圍內的電力事故處置。
2、電網調度機構在電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主要職責:
(1)掌握電網運行狀態,根據事件現象判斷其發生性質及其影響范圍,為指揮部提供正確的信息;
(2)正確執行上級調度指令實施乳山電網的調度控制;
(3)下達調度指令,指揮電網事故處置,控制影響范圍,有效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證主網安全和重點市、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
(5)協調電網、電廠、用戶之間的恢復,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復方案和恢復步驟;
(6)指揮電網操作,恢復電網供電和電網接線方式,使其盡快恢復正常;及時將大面積停電有關情況向指揮部匯報。
三、應急分級
乳山市電力系統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電網停電范圍和影響嚴重程度,分為特大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二個等級。
(一)特大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特大突發事件:
1、因人員、設備、外力破壞、自然災害、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原因,造成全市減負荷損失40%及以上(指實際停電負荷,因設備自投或倒電方式短時間停電后恢復的負荷不計在內)的停電事故;
2、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件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傷10人及以上的事件。
(二)重大突發事件
1、因人員、設備、外力破壞、自然災害、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原因,造成全市減負荷損失20%及以上至40%(指實際停電負荷,因設備自投或倒電方式短時間停電后恢復的負荷不計在內)的停電事故;
2、一次事故死亡1-2人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傷5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事件。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啟動
1、當乳山市電力系統發生特大、重大突發事件時,電網調度機構立即啟動事故處置預案,同時將停電范圍、停電負荷、故障情況、事件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盡快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2、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有關事故報告之后,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可能后果和應急處置的需要等,對突發事件做出初步判斷,提出進入應急狀態的意見,報告指揮部。
3、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之后,根據嚴重程度,研究決定宣布進入應急狀態,并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各單位、各部門按職責分工,立即組織相關專業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部在研究決定進入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狀態之后,應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市政府及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并就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接受上級的領導和指示,視情況請求給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二)電網突發事件應急控制
1、在乳山市電力系統特大、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狀態下,指揮部立即啟動大面積停電的應急準備工作,落實各項應急控制措施,專業搶修隊伍進入搶險預備狀態。
2、當電力供應持續出現嚴重危機、電網調度機構缺乏更進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導致系統性供需破壞和大面積停電時,指揮部應及時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限電方案。企業應嚴格按照特殊時期限電方案,落實限電措施。
3、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證主網安全穩定,保證重點區域、重要用戶的供電,電網調度機構的值班調度員有權決定采取拉限負荷、解列縣區電網、解列地方電廠并網發電機組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和擴大。各級電網運行、并網電廠用戶自備變電站值班員必須嚴格服從電網調度命令,正確執行調度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值班調度人員、運行值班人員進行事故處置。
(三)事故搶險
乳山市電力系統發生特大、重大電力突發事件時,各專業搶修隊伍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物資、器材,盡快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排除險情,修復事故設備,并將現場情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在電力事故搶險過程中,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有關部門及單位提供交通、通訊、醫療、物資、人員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時按規定程序請求軍隊給予援助。
(四)電網恢復
1、在發生大面積停電之后,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盡快安全、快速、有效的恢復電網供電,必要時由電網調度機構組織實施《乳山電網黑啟動方案》。
2、在電網恢復過程中,要優先恢復電廠和仍能保持熱態啟動能力機組的廠用電源。對于有自啟動能力的地方電廠,應根據情況自行啟動發電機組。
3、要協調好電網、電廠、用戶之間的恢復,保證電網安全穩定留有一定裕度,要防止發生過電壓,避免造成新的設備損壞和停電。
4、在對停電發電廠和變電站恢復送電之后,要按照先后次序有計劃、有步驟地恢復對重點區域、重要負荷的電力供應。對于分區進行的恢復,在條件具備時應盡快恢復聯網運行。
5、在電網恢復過程中,電廠應嚴格按照電網調度命令恢復機組并網運行,調整發電出力。各電力用戶應嚴格按照調度計劃分時分步地恢復用電。
(五)應急救援
乳山市電力系統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時,根據情況需要,指揮部可請求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啟動相應應急機制,組織開展社會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及公共突發事件時,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統一要求,參入應急救援與處置,保證事故搶險和應急救援的電力供應,保證重要用戶的安全可靠供電。根據應急救援需要,組織調用發電車、移動式發電機等,最大限度地解決應急救援工作對電力供應的需求。
(六)新聞發布
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后,指揮部應及時將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通報主要公共媒體,發布事故信息,引導輿論導向,使公眾對停電情況有客觀的認識和了解。指揮部應根據要求,參加新聞發布會,就事故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如實向公眾進行通報。
(七)應急結束
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下,指揮部經研究決定宣布解除應急狀態: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接線方式,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停電負荷恢復80%及以上,重點區域、重要用戶負荷全部恢復;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各類事件;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得到有效的控制和處置。
五、應急保障
(一)技術保障
1、市電業總公司應重視研究電網安全的重大問題,結合電力生產特點和事故規律,從電網建設和改造項目的立項、設計、建設、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認真落實反事故措施,從根本上保證設備、設施、保護及自動裝置的安全、穩定和靈敏可靠。
2、構建覆蓋全市電力系統生產全過程的各類突發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搶險方案,定期組織演練,落實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性措施、緊急控制措施和快速恢復措施,完善常態機制,建立預警機制,健全應急機制。
(1)電網調度機構應制定防止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的處置預案、《乳山市電網黑啟動方案》;定期修訂《乳山市電網運行方式》,貫徹落實乳山電網典型事故預想及反事故措施和保重要負荷的方案;根據電網實際運行方式和季節性特點,適時調整迎峰度夏、重大節假日運行方式,并組織有針對性的聯合反事故演習,由相關單位予以落實。
(2)供電單位應根據管轄范圍,建立各類電網設備故障、變電站防汛、防震和消防等現場應急處置預案;主要輸、變電設備、設施故障事故以及遭受外力破壞等造成大面積停電的搶修預案。
(3)電廠應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制定各類事故的應急方案和保廠用電措施。按照電網調度機構要求積極參加聯合反事故演習,落實電網事故處置預案的有關要求。
(4)公安、消防、交通、建設等部門,根據《乳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職責分工,保證各自的應急方案與電力系統發生特大、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有效銜接。
3、各類電力用戶應根據突然停電可能帶來的影響、損失或危害,制定外部電源突然中斷情況下的應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預案。礦井、醫院、金融、通訊中心、新聞媒體、高層建筑等特別重要用戶,必須自備保安電源。
4、指揮部應定期組織電力生產、運行管理、科技進步等各方面人員,調研和檢查電力系統調度運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組織整改。
5、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加快建設電力系統事故預警、電網事故信息處理和災變防治系統。
(二)資金、物資和車輛保障
1、供電公司根據電網、設備、設施規模和現狀,結合大修更改和運行維護安排必要的資金,配備電力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類設備和電力搶險物資。
2、市電業總公司所屬的設備管理維護單位應針對設備實際情況制定設備搶修和備品配件的管理辦法,認真做好備品配件和生產資料的儲備管理以及事故搶修和發電車的準備工作,定期檢查維護保證在可用狀態。根據日常車輛調度和生產用車的特點,制定緊急情況下的車輛調度管理辦法,保證應急體系啟動后各有關方面的指揮、搶險用車。
3、必要時由指揮部統一組織調用其他特種車輛、搶險物資給予支援。
(三)人員組織保障
1、市電業總公司結合應急工作需要,組織電力生產、管理、科技進步等各方面人員,調查和研究電力應急預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存在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加強電網調度、運行值班、檢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搶修的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等手段加強技術培訓,提高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結合突發事件的類別,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專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有針對性地應對突發事件的演練。
3、各單位應根據應急保障體系的要求,確定各自管轄設備、專業的搶險隊伍和應急人員名單,定期審查、調整,保證隊伍健全。
4、加強全社會電力生產、電網運行和電力安全知識的科普宣傳和教育,采用各種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電后的正確處理方法和應對辦法,提高公眾應對停電的能力。
5、在特殊情況下,由指揮部統一組織有關單位人員、設備等力量參加應急救援。
六、后期處置
(一)事故調查與應急評估
1、發生大面積停電、造成重大影響等突發事件后,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客觀、公正、準確、及時地查清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事故損失、事故責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責任處理意見。
2、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后,組織或聘請有關專家對事件應急處置過程進行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
(二)改進措施
1、重、特大電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應急指揮機構及時組織電力生產、運行、科研等有關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2、設備故障所涉及的相關單位應及時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對故障所做的技術分析以及各單位采取的整改措施開展技術交流,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急救援、事故搶修等的保障體系,提高整體應急處置能力。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電力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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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