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減少尾礦庫事故,規范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保證在重特大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大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大同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以及《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等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人員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人員中毒重傷,或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縣(區)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縣級行政區的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重要批示,社會影響較大的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市安監局認為有必要啟動本預案的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局)在市安委會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尾礦庫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縣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專(兼)職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傷亡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四)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各區、縣要堅持屬地化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充分依靠當地公安、消防、交通、醫療等救援力量,積極開展轄區內發生的尾礦庫事故救援工作,并及時報告市尾礦庫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必要時組織全市救援隊伍增援。
(五)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尾礦庫事故預防、預測、預報工作。開展培訓和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積極搞好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2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2.1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市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以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為依托,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市安監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較大尾礦庫事故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市安監局成立尾礦庫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和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組長:市安監局局長
副組長:市安監局分管調度、應急管理和尾礦庫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的副局長和總工程師
成員單位: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安全協調科、安監一科、財務科、應急救援辦公室
(1)辦公室:及時向市安監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國家、省、市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向上級報送《值班信息》,同時抄送市有關部門;接收國家、省、市領導的批示和指示,迅速呈報市局領導閱批,并負責督辦落實;需派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救援和事故調查時,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相關縣區通報情況,并協調有關事宜。
(2)政策法規科: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與市委宣傳部,市新聞中心,市日報、晚報社,市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聯系,協助市有關部門做好現場新聞發布工作。
(3)安全生產協調科:根據市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調組織專家進行咨詢、論證,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4)安監一科:提供尾礦庫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尾礦庫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處理工作。
(5)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地方性法律、法規,出臺相關的政策措施;負責應急值守,接收處置各縣區、各部門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報告市安監局領導;協調、參加、指導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并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負責保障安全監管網絡暢通運行,及時通過網絡發布事故信息及救援進展情況;按照市局領導指示,起草事故救援工作指導意見,提出救援建議方案,調度有關救援力量、資源參加救援工作,
(6)財務科:負責必要的應急救援經費保障,并跟蹤監督經費的使用情況。
2.2有關部門支持配合
市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市有關部門支持配合時,市安監局按照《大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和《大同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災難造成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市安監局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
2.3尾礦庫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組成及其職責
按照事故等級和分級相應的原則,由相應的縣區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擔任,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具體負責現場救援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市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時,報請市局協調,并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裝備等情況。
2.4尾礦庫應急救援專家組及職責
市局設立尾礦庫應急救援專家組,為尾礦庫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其職責是:
(1)參與尾礦庫事故的應急救援方案的研究;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災害情況的演變和救援技術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提出建議和意見;
(3)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的建議;
(4)為恢復生產和事故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3.預警預防
3.1尾礦庫管理
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定期對尾礦庫進行安全評價,完善應急預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尾礦庫檔案,并將有關材料報送市安監局和環境保護部門;要密切關注氣象變化,加強對汛期尾礦庫的管理,加大對尾礦庫的監測監控與預警,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對確定為危庫、險庫和病庫的,按照《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進行處理。
3.2信息監控與報告
(1)市局統一負責全市尾礦庫較大、重大、特大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初步處理、統計分析、制定相關工作制度。
(2)市局要建立全市尾礦庫基本情況,重大危險源、較大事故隱患,較大災害事故數據庫。
(3)市局對全市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風險高的尾礦庫企業實施重點監控,及時分析監控信息并跟蹤整改情況。
(4)各縣區安監部門應掌握轄區內的尾礦庫分布、災害的基本情況,建立轄區內尾礦庫的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同時上報市安監局備案。
(5)生產經營單位應經常對尾礦庫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需當地人民政府和安監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尾礦庫企業根據地址條件,可能發生的災害類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業基本情況和危險源數據庫,同時報縣市安監機構備案。
3.3預警預防行動
生產經營單位應同當地人民政府建立聯動機制,對尾礦庫可能存在的危害性,預防知識和緊急情況下避險知識進行宣傳,雨季到來前后,應對尾礦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與氣象部門保持不間斷的聯系,消除事故隱患。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的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告后,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相關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尾礦庫事故發生;當本級、本部門應急救援機構認為事故較大,以可能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時,要及時向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
當尾礦庫壩體出現管涌、流土等現象,威脅壩體安全時;尾礦庫壩體出現嚴重裂縫、坍塌和滑動跡象,有垮壩危險時;尾礦庫庫內水位超過限制最高洪水水位,有洪水漫頂危險時;在用排水井倒塌或者排水管倒塌堵塞,喪失或者降低排洪能力時,生產經營單位要立即報告當地安監部門和人民政府,并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應急救援,防止險情擴大,避免人員傷亡。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尾礦庫事故險情,進行事故預警,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及時組織群眾轉移,實施救援。
3.4事故報告與處理
(1)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企業負責人,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按照現場處置程序立即展開自救。
(2)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救援,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市及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逐級上報事故信息,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駐同國省營企業在向企業總部上報事故信息的同時,應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安監局。
(4)市安監局調度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收全市事故報告信息;市安監局信息調度值班接到重大尾礦庫事故災難報告后,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和分管領導,根據級別程度,要立即報告市安監局長,并通報救援隊伍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5)市安監局辦公室及時將有關事故情況編輯成《值班信息》報市委、市政府辦公廳,同時抄送各有關部門。
(6)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迅速展開工作。
(7)市安監局調度值班、舉報、傳真電話:
調度值班、事故舉報電話:0352--6028346
傳真電話:0352--6030974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I級、II級應急響應行動分別由國家安監總局和省安監局組織實施。I級、II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全力組織救援。III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市安監局組織實施。III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全力組織救援。IV級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各縣區人民政府決定。各縣區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市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縣級人民政府IV級應急響應時,應急辦立即報告市局分管領導,通知市局有關科室負責人進行應急準備。
4.2響應程序.
發生(IV級)尾礦庫事故,各縣區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1)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事故情況;
(2)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市政府辦公廳,抄送市政府有關部門;
(3)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并向領導小組報告;
(4)通知有關專家、應急救援隊伍、市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準備;
(5)向事故發生地救援指揮機構提出事故救援工作意見;
(6)根據需要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指導救援;
(7)提供有關專家、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專家咨詢;
當發生(III級)尾礦庫事故時,市局立即啟動本預案,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1)通知領導小組,收集事故有關信息資料;
(2)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市政府辦公廳,抄送市政府有關部門;
(3)組織專家咨詢,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方案;
(4)派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協助指揮;
(5)迅速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氣象、物資、環保等工作;
(6)迅速通知有關應急救隊伍、專家參加現場救援工作;
(7)及時向公眾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8)根據領導指示,通知市安委會成員單位。
4.3指揮與協調
市級應急響應機制啟動后,根據尾礦庫事故類別,局尾礦庫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的應急力量,在縣(區)政府積極配合下,迅速查明情況,召開會議,傳達領導指示,制定方案,明確分工,統一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縣區人民政府實施IV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縣區安監部門應及時向市安監局報告事故和救援工作進展以及可能造成的影響等到信息,及時提供需要解決的問題和提供援助的報告。
本預案啟動后,市安監局組織協調的主要內容是:
(1) 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集有關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訂防止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及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助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持救援工作;
(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4.4現場緊急處置
尾礦庫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事故搶救,防止事故擴大,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并通知有關專業救援機構;當地人民政府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協助救援。針對尾礦庫事故的特點,在對事故實施搶險救援的過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組織事故發生地或險情威脅區域的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護社會治安,做好撤離群眾的生活安置工作;
(2)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同時設法保護周邊重要生產、生活設施,防止引發次生的安全或環境事故;
(3)事故現場如有人員傷亡,立即動員調集當地醫療生產力量開展醫療衛生救援;
(4)按照事故應急救援裝備保障方案緊急調集相關應急救援設備;
(5)掌握事故發生地氣象信息,及時制定科學的事故搶救方案并組織實施;
(6)做好現場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防止救援過程中發生二次傷亡;
(7)保護國家重要設施和目標,防止對江河、湖泊、交通干線等造成影響。
4.5信息發布
政策法規科參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工作,及時新聞媒體通報事故救援情況,協助新聞媒體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4.6應急救援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救援指揮組確認,報市應急指揮部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宣布應急救援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在市應急指揮部善后處理組的組織和協調下,縣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后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理賠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市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總結
對搶險救援工作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后10天內,由事故發生地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或安委會責成有關部門寫出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總結。其總結報告的內容為:
1、事故發生報告及救援經過;
2、應急預案啟動和執行情況;
3、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組成情況;
4、各專業救援隊伍、專家、裝備、物資及社會資源的調用情況;
5、事故搶險方案及措施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6、事故搶險過程中好的做法和發現的問題(包括應急預案、事故報告和救援組織、協調、指揮及救援隊伍、專家、裝備、物資、通信資源等方面);
7、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系統維護以及信息采集制度。采取有線與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合的應急通信系統。市安監局根據事故類別收集、整理指揮部及現場指揮組單位的通信聯絡方式和通訊錄。事故發生后,迅速協調市及縣(區)電信部門開通與事發地的有線無線聯絡,提供救援需要的通信聯絡及器材,保證指揮順暢。有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和縣(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監部門、負責本部門、本行業,本地區相關的信息采集,對其信息進行分析處理,定期向市安監局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隨時上報,市監局負責收集、分析、整理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有關信息。
6.2搶險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市各尾礦庫所屬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按規程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要定期與不定期地維護救援裝備,使裝備的完好率始終保持到100%,各專業現場指揮組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以便最大限度地發揮裝備在實施救援過程中的效能。
6.3應急隊伍保障
同煤集團礦山救護大隊、市和有關縣(區)地方礦山救護隊,作為主要的尾礦庫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進行先期處置;根據事故災難事態發展,需要依靠駐同部隊、武警和預備役民兵、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參與救援工作的,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
6.4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后,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或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鐵路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在市應急指揮部及后勤保障組的組織和指揮下,解決救援需要的車輛和其它交通工具,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保證救援物資和車輛準確到位。民航和鐵路由本系統調集力量,保障運輸暢通。
6.5醫療衛生保障
市和有關縣(區)衛生局及醫藥部門依據《大同市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的要求,應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平時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人員,建立完善應急預案。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在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的組織和指揮下,調派施救需要的醫護人員,車輛和藥品等,及時對遇難人員進行搶救,并負責向外轉送事故傷病人員。
6.6治安保障
在緊急狀態下,由市安監局協調,在應急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的組織和指揮下,由市及縣(區)公安局、市武警支隊負責事發地緊急狀態下的治安工作。
6.7搶險物資保障
市及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建立相應的物資特別是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完善物資儲備方案,確保在緊急狀態下,各種物資調拔準確、按時到位。
6.8搶險資金保障
尾礦庫所屬企業應當做好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儲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市、縣(區)政府協調解決。
6.9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事態發展,由市安監局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市應急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為其提供各種必要的保障。
6.10環境保護保障
事故發生地縣級環境保護部門會同市環境保護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環境保護保障工作,組織協調各級環境保護機構開展應急監測工作,提出應急處置建議。
6.11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局和有關部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解決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難題,積極開發應急技術裝備,開展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測、預防和預警等科學技術研究,為應急救援工作服務。
應急響應狀態時,氣象部門要為尾礦庫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教育
市局會同有關部門、新聞媒體每年定期與不定期地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在從業人員中,普遍開展防災、減災教育,從而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識。
7.2業務培訓
尾礦庫所屬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針對應急救援實際、組織本系統、本行業的應急管理機構及其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市安監局按照有關規定對兼職救援隊伍和社會志愿者培訓教育,負責組織相關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的培訓工作。
應急救援管理內容作為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
7.3救援演練
尾礦庫所屬企業專業救援和兼職救援隊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并于演習結束后向市局提交書面總結。市安監局根據其尾礦庫所屬企業生產情況也要組織綜合演習。
7.4監督檢查
市安監局對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8附則
8.1預案管理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和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在實施過程中發生和暴露出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不定期地修訂和完善本預案。
各縣區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和有關應急保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市安監局備案。
8.2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尾礦庫所屬企業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I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II級(重大事故)響應、III級(較大事故)響應、IV級(一般事故)響應。
I級響應:尾礦庫發生垮壩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疏散轉移1000人以上,造成1億元(含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社會影響特別嚴重,或事故事態發展嚴重,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II級響應:尾礦庫發生垮壩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造成10--29人死亡,或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或疏散轉移500--1000人以上,或造成5000--10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影響河流,城鎮主要水源地取水;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III級響應:尾礦庫發生垮壩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造成3--9人死亡,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或疏散轉移100--50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IV級響應:尾礦庫發生垮壩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等。
8.3名詞解釋
尾庫:金屬和非金屬礦山開采出的礦石,經選礦廠選出有價值的精礦后排放的“廢渣”。這些尾礦由于數量大,有些還含有暫時不能處理的有用或有害成分,如隨意排放,就會造成資源的流失,大面積覆沒農田或淤塞河道,污染環境。
尾礦庫:指筑壩攔截谷口或圍地構成的,用以堆存金屬或非金屬礦山進行礦石選別后或其它工業廢的場所,是維持礦山正常生產的必要設施。由于尾礦庫是一個具有高勢能的人造泥石流的危險源,存在潰壩危險,一旦失事,容易造成重大事故。冶煉廢渣形成的赤泥庫,發電廢渣形成的廢渣庫,也按尾礦庫進行管理。 8.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8.5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局制定解釋。
聯系電話:6028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