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急組織機構(或責任人)及職責:
1.現場負責人。
職責:負責匯報和協調搶救工作。
2.救生員。
職責:負責搶救病員
二、匯報程序:
當發生中毒事件后,由現場負責人向本單位或部門值班人員及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害的嚴重程度等。由調度室向當事人單位負責人、值班礦領導、機電礦長、調度主任、當事人單位領導匯報。
三、應急措施:
1.食入性中毒:
(1)催吐:勸病人迅速口服大量溫水或1:5000高錳酸鉀液,再用手指壓舌板刺激患者咽部引起嘔吐。但服腐蝕性毒物者或有痙攣發作時,則不宜催吐。
(2)洗胃:用1:5000高錳酸鉀液反復洗胃(樂果、1605中毒除外)。徹底洗胃后,口服由胃管注入50%硫酸鎂35——50毫升。
(3)應用解毒劑。
2.吸入性中毒:
立即將病人抬出現場,以便呼吸新鮮空氣,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或給氧。
3.皮膚粘膜接觸中毒:
立即以大量的清水徹底沖洗污染的皮膚和粘膜,但不可用熱水,以免皮膚血管擴張,促進毒物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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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搶救的同時,嚴密觀察病情,如病情嚴重者立即送上級醫院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