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中鐵三局六公司張唐鐵路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范圍內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的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加強和規范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工作管理,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國家、鐵道部、張唐鐵路有限公司有關要求等。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項目部范圍內的所有突發公共事件,本預案指導項目部范圍內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4、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分類與分級
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影響正常施工秩序的安全與穩定的突發公共安全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分為以下幾類:
(1)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項目部范圍內涉及施工的各種非法聚眾鬧事等群體事件,各種非法傳教活動、政治性活動,針對鐵路施工各種恐怖襲擊事件,施工人員非正常傷亡、失蹤等可能引發影響施工秩序的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突然發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施工人員健康嚴重損害的事件。主要包括食物中毒、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施工人員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3)事故災難。主要包括施工塔架、模板倒塌、隧道、深基坑坍塌、火災、重大交通等安全事故及其它影響施工安全與穩定的突發事件。
(4)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地震、臺風、雷擊等。
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性和影響程度等因素分為四級:1級(特別重大),2級(重大),3級(較大),4級(一般)。
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工作中,項目部所屬各單位都要高度重視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把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健康做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并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2)居安思危、防范為主。項目部所屬各單位要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加強對全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并將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預防工作做為應急工作的重要環節,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認真做好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項目部成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項目部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在項目部統一領導下各單位分級負責、歸屬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時,各單位要在項目部統一指揮下,形成快速反應,協調聯動,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區分性質,依法處置。要堅持從保護施工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及時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不同性質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辦事,維護職、民工的合法權益。
(6)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在制度上、組織上、人力物力上加強保障措施,不斷加大投入,加強硬件和軟件建設,增強工作的實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項目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賈枝喜
副組長:許海豐 李艷朝 張丹 王慶林
成? 員: 項目部各部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工程部。
電話: (傳真)0314-5976999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項目部范圍內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負責向相應主管部門和單位通報情況,協調協助相應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重大問題向上級請示報告。
2、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承擔日常工作,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相應的數據和工作情況,提出處理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報領導小組,督導檢查各部門落實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三、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要求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部門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調度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報告,不得延報。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應直接報項目部主要領導, 并按領導的指示開展工作。
2、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相關人員及部門采取的措施。
(4)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5)領導需要了解的與事件相關的其它情況。
3、預防預警要求
(1)在項目部領導小組的統一布置下,各部門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把各項工作和要求落到實處。
(2)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管理,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加強人員培訓,開展經常性的演示活動。提高隊伍素質和實踐技能,不斷提高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指導能力和實踐能力。
(3)做好應對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工作,保障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
4、先期處理
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有關部門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項目部領導報告,并按領導的指示積極開展工作。
四、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實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項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施完好,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做到一天24小時開機,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2、物資保障
各單位應建立處置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物資儲備,保障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的物資充足、特殊應急物資應由專人保管,保證物資、器材完好,物資擺放合理、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綜合部安排好應急車輛。
3、資金保障
財務部門應將應急資金納入預算,嚴格保證應急資金充足,有特殊情況資金不足時,應及時報項目部主管領導。
4、人員保障
各單位及各部門應做好相關人員的培訓。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必要時請示上級來協調相關工作。
五、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分類:
根據群體性事件的突發緊迫程度,形成的規模行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發展蔓延的趨勢等分為三個等級。
(1)特別重大事件(1級):人員聚集事件失控,施工現場出現大規模集會,或哄搶鐵路建設物資,發生群毆行為,造成人員傷亡。
(2)重大事件(2級):人員聚集事件失控,施工現場出現大面積串聯、煽動和蠱惑信息,聚集規模膨脹,出現未經批準的大規模集會、靜坐、請愿等行為,施工正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甚至癱瘓。
(3)較大事件(3級):單個突發事件引起連鎖反應,施工現場出現各種橫幅標語,引發施工現場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計聚集人數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響和干擾正常施工秩序的群體性事端。
(4)一般事件(4級):事件處于單個事件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并引起聚集,群體性事端呈萌芽狀態,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廣泛關注,呈現可能會有影響穩定的苗頭信息。
要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動態調整事件級別,以不斷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2、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的處置
(1)特別重大事件(1級)的處置
若發生特別重大事件,相關人員要及時趕赴現場,對聚眾人員采取隔離措施,阻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封閉現場。并及時報請地方政府、公安等相關部門進行處置。同時,報急救中心對傷亡人員進行救治。
(2)重大事件(2級)的處置
若發生重大事件,相關人員要及時深入事發現場,化解矛盾,有效處置,控制事態的擴大和蔓延,對群體事件中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別人要報請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同時封閉現場,防止外出串連和集會、游行,并防止社會閑雜人員進入。相關部門做好教育疏導工作。
(3)較大事件(3級)的處置
相關部門應立即向項目部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立即研究啟動工作預案并投入工作。根據事件引發原因,通知與事件直接有關負責人到場,對原因清楚,能夠立即處理的問題馬上依法及時妥善的加以處置,對原因不詳,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處理的,要通過相關領導做好解釋工作,講清道理,化解矛盾,及時了解真相,盡快實現思想轉變,理解和支持項目部的決策和決定,并對聚集人員進行分離、疏導和疏散,恢復正常秩序。
(4)一般事件(4級)的處置
各單位要加強對不穩定因素的監控、信息收集和報告工作,發現不穩定因素出現苗頭時,及時報告并進行緊急處置。發現具有社會危害性大的蠱惑、煽動者,予以監控,確定其身份,根據情況予以處置。發現突發事件苗頭時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立即趕到現場,負責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取證,并協同相關部門及時解決,消除引發突發事件的苗頭和問題。
3、善后與恢復
突發事件處置的后期工作重點是盡快消除引發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決引發群體事件的實質問題,盡可能滿足職、民工合理要求,安撫和平靜職民工情緒,恢復施工正常秩序。
(1)對政治性群體事件后期處置工作重點是:通過會議、廣播、板報等形式加強正確的引導和教育,組織大家學習有關文件,開展法制教育,抵制錯誤思潮,把大家的思想和行動統一起來。
(2)對治安案件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員傷亡而引發的群體事件,后期處置工作重點是:對在事故中傷亡的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恤和補償,對受害者進行慰問。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的清理整治,確實解決施工現場及周邊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隱患問題,確保職民工生命和財產安全。
(3)對因職民工切身利益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后期處置工作重點是:及時幫助解決職民工的困難和問題,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督促有關方面及時落實,對要求合理但一時難以解決的要深入細致做好說服教育工作,關心和安排好有困難人員的生活,審慎處理。
(4)事件結束后,相關部門和人員要進行認真總結,反思事件產生的原因和問題,對事件處理中的經驗不足和教訓加以總結分析,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六、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災難類突發事件的等級確認與劃分
(1)特別重大事件(1級):施工區域內發生群體性傷亡事故或特別重大的財產損失,對施工造成災難性影響,施工秩序嚴重受損的事故災害。
(2)重大事件(2級):施工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施工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3)較大事件(3級):對施工人員和財產造成損害,對施工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4)一般事件(4級):對個體造成損害,對施工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事故災害。
2、應急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消防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項目部領導匯報并向公安消防119報警。有關負責人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職民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并在消防人員趕到現場后,主動提供相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
及時采取切斷電源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救治傷病員,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2)施工塔架、模板倒塌、隧道、深基坑坍塌等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當施工現場發生塔架、模板倒塌、隧道、深基坑坍塌等安全事故時,根據事故情況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項目部領導匯報,有關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密切關注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若有人員受傷或被困,迅速組織進行救治,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請求衛生救護,積極有序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解救被困人員。
(3)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發生爆炸事故后,迅速報項目部領導,啟動應急預案,公安及相關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組織搶救傷病員,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請求衛生救護,在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態勢,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職民工的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公安部門做好排險及調查工作。
(4)突發污染事故的處理辦法
施工現場因違反有關規定排放污染物對周邊造成污染事故時,應立即向項目部領導和相關部門報告,啟動相應預案,同時設置污染區,應立即協同政府有關部門及專家對現場進行調查檢驗,按上級制定的實施方案組織人員實施,對發生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危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疏散或組織撤離,相關部門做好職民工的穩定工作。
(5)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
施工現場及周邊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向項目部領導匯報,啟動應急預案,相關負責人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公安或交警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6)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報告項目部領導,應立即啟動預案,單位領導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不同情況組織人員有序疏散逃生,盡量避免繼發性災害。相關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救治傷員,撥打119、120請求急救,聯系醫院進行傷病員搶救工作。
(7)善后與恢復
一旦直接的應急任務結束,工作重點馬上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后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施工正常秩序,相關部門分別做好以下工作:
①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恤和補償或賠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幫助聯系保險公司進行賠付。
②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信息發布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施工秩序,疏導職民工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③全面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范,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項目部實際,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三級:重大(1級),較大(2級),一般(3級)。
(1)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
a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b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死亡5人以上(含5人);
(2)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2級)
a一次食物中毒人數100人以上(含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b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49例;或死亡4人以下(含4人);
(3)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a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99例,未出現死亡病例。
b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9例以下(含9例),未出現死亡病例。
2、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1)信息報告
當發生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時,應在第一時間報項目部主要領導,并按領導指示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信息發布
由項目部主要領導決定,任何部門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事件信息。
3、應急處置
立即啟動相應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1)向項目部領導匯報,相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聯系當地衛生部門(醫院)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關人員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可疑的中毒物品。由公安部門封鎖現場,對中毒物品取樣化驗,對有傳染性的病人及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對責任人進行有效控制。
(3)與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4)配合做好相關部門的工作。
(5)做好善后與恢復工作,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單位、部門全力以赴、各司其職,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施工生產正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暫停施工的,必須對宿舍、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打掃消毒后方可使用,對患傳染病的人,必須在恢復健康、確定沒有傳染后方可復工。
(6)根據事件調查結果對有關責任人追究責任。
八、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災害對施工生產產生的影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按其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三級:重大事件(Ⅰ級),較大事件(2級),一般事件(3級)。
(1)重大事件(1級):指施工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施工生產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2)較大事件(2級):指施工人員和財產遭受較大損害,對施工生產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3)一般事件(3級):指對個體造成損害,對施工生產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自然災害。
2、應急處置措施
(1)災情預報后的應急反應
①根據上級的統一布置,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并落實預案的執行情況。
②按照上級的指示,結合項目部實際發布躲避通知,必要時組織避災疏散。
③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災情監測工作。
④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保護工作。
⑤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做好穩定工作,防止謠傳、誤傳。
(2)災害發生后的應急反應
在上級的統一布置下,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①將災情和應急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并按上級指示組織好本單位應急工作。
②成立應急組織,召開應急會議。
③積極做好人員搶救、工程搶險、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物資供應、資金準備、次生及衍生災害預防、損失評估、接受外援、宣傳報道等工作。
(3)善后與恢復
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完后,工作重點馬上從應急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善后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施工生產正常秩序。
①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恤和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并幫助聯系保險公司理賠事宜。
②及時查明原因,嚴格信息發布制度,確保信息發布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施工生產秩序,疏導職民工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③全面檢查設施、設備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范。
④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引以為鑒,對責任人進行追究。
⑤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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