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集團公司使用、存放的危險化學品(爆破器材)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迅速地開展搶救和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國家、企業、員工及相關方財產損失和人員的安全風險,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特制定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應急處理組織
1、公司組成應急處理指揮組
組長:徐啟寶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2、指揮小組成員職責:
①(項目經理)任務是了解危險化學品(爆破器材)的性質、數量、搶救設施等情況,組織現場搶救指揮,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相關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
②任務是根據指揮指令,及時與政府有關部門、消防、醫療機構、環境保護部門聯系、溝通和匯報;
③任務是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對當事人及周圍人員的詢問記錄,并與轄區內公安部門聯系;
④任務是處理好善后工作。
二、應急處理程序
① 當事故一旦發生以后,事故發現人應大聲呼救,火速報告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② 項目經理在獲得求救信息并確認事故后,應立即報警(119、120、110 ) ,并立即向集團公司應急搶險領導小組上級匯報事故初步原因、范圍及后果,組織項目事故應急小組進行搶救,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相關人員;
③ 指揮組接到事故發生消息后,立即通知全體成員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了解事故發展情況,開展搶救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并通知危險化學品管理機構對危害進行檢測,測定危害程度;
④ 當政府事故處理部門趕到現場后,現場指揮組簡要匯報事故情況,一切人員聽從政府事故處理部門指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直至搶救結束,針對事故危害性,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⑤ 撲救結束后,要保護好現場,按集團公司事故調查處理要求,填寫事故報告,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并作出相應處理決定和防范措施,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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