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站實際,制定本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站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含15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安全事故包括:
1、交通事故;
2、爆炸事故;
3、放射源丟失事故;
4、放射源泄漏事故;
5、火災事故;
6、井噴事故;
7、其他安全事故;
二、數字測井站搶險救災應急組織機構
1、數字測井站應急組織機構,是按照測井站的特點和正常的生產管理需要設置的應急組織機構。
附:數字測井站應急組織機構網絡圖
2、組長:站長
副組長:站分管副站長
成 員:安全環保科、生產技術科、各項目組、辦公室、物資設備科、財務科、測井研究所、技術服務隊、經營科、工會、總支辦、各測井隊主管干部。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上級的統一領導下,由站應急救災領導小組按照組織機構的指令,組織各有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職,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搶險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科。
4、通訊:在處理應急情況時,要用電話、手機等通訊工具保持聯絡。
應急通訊錄
測井站站長: 5795601 13603736626
主管安全、生產副站長:5795606 13803802906
測井站主管行政副站長:5795603 13803808926
安全監察員: 5795621 13598628902
安全環??疲?5795621
辦公室: 5795600
生產技術科: 5795609
物資設備科: 5795610
財務科: 5795608
工 會: 5795812
總支辦: 5795607
經營科: 5795611
企業管理科: 5795622
醫療急救電話: 所在地120
三、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每半年由組長主持召開一次搶險救災領導小組會議,總結半年來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并對測井等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險情作全面的分析,研究預防措施,擬訂下期的應急工作計劃,向上級搶險救災組織機構匯報。
4、每季度組織依次一次應急方案的研討會,測井隊每季度根據施工范圍進行一次有關險情的應急演練活動,研討會認真的聽取測井隊及各部門對應急預案的分析意見,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5、加強搶險救災隊伍的管理和業務培訓活動,準備好充分的搶險救災所需的物資和器材,并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在事故或險情發生后,能夠及時的調動人力和物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6、在事故或險情發生期間,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及時準確地收集和掌握事故或險情的動態,對上級的指令,下級的報告和給上級的報告要做好記錄,并嚴格執行上級下達搶險救災的救助指令,做好方案中的各項記錄。
7、在事故或險情發生期間,按搶險救災組織機構的指令要求,到事故或險情現場組織實施應急處理方案,如仍會危及設施和人員的安全而又來不及報告時,有權決定采取新的處理方案,但事后應及時向上級搶險救災組織機構匯報清楚。
8、在應急狀態解除后,做好結算和總結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做好穩定生產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10、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四、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組成成員單位職責
(一)生產技術科
1、負責施工設計時的HSE設計;
2、提供必要的技術數據;
3、必要時,做好車輛的調度和安排;
(二)項目組
1、編寫所在工區的交通、爆炸、放射源、井噴、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按季度組織測井隊進行實地演練,并進行分析,以便改進。
(三)辦公室
做好安全保衛、后勤服務工作;
(四)物資設備科
備好并能隨時聯系提供充足的應急物資。
(五)財務科
在應急狀態解除后,做好財務結算。
(六)工會
做好應急協調及事故調研工作
(七)經營科
根據合同做好事故后期處理工作
(八)總支辦
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九)測井隊
做好現場應急、保護、救助、善后工作
(十)解釋中心
保護好資料的完整,避免損壞和丟失
(十一)技術服務隊
做好技術數據的提供和疑難問題的解決
(十二)企業管理科
做好各科室協作工作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組長和安全環保科。報告內容為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簡要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二)站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組長和副組長,由組長和副組長按本《預案》規定,迅速組成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同時通知有關成員部門迅速趕往現場,并向上級匯報。
(三)接報后,應立即啟動相應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四)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后,站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投入運作,及各成員部門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
(二)應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
(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四)應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運輸。
(五)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七、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是站及有關部門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站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站預防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事故的搶險救災。
(四)各相關責任部門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反饋意見,使預案的內容不斷修改完善,同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八、應急行動方案
(一)放射性源丟失
1、應急報告
放射性源在運輸過程中或井場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丟失,作業者或承包者應立即向數字測井站應急小組按以下內容報告:
1)詳細地點、井位和井號;
2)丟失時間、原因;
3)丟失放射性源名稱和數量;
4)救助請求;
2、應急行動
5)數字測井站應急小組接到險情后立即向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匯報,決定救助方案,并按照上級的指令實施應急行動。
6)急小組經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的同意,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聽取指令。
7)井站應急小組在接到上級的指令后做到組織充足的、性能可靠的機動車輛;
8)組織運送有關人員、器材;
9)找丟失的放射性源;
10)他有關事宜;
11)需要外援,經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授權后,應向當地政府、環保部門、公安機關或駐軍等通報事故情況,并請求救援。
(二)放射性源泄漏
1、應急報告
在測井施工作業期間或測井準備過程中放射性源發生泄露事故,作業者或承包者應立即向測井站應急小組按以下內容報告:
1)詳細地點、井位和井號;
2)放射性源發生泄露時間、原因;
3)泄露污染及威脅程度情況;
4)是否有人員受到輻射傷害;
5)已采取何種補救措施與效果,以及請求救援的器材和形式。
2、應急行動
1)井站應急小組接到險情后應立即向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匯報,決定救助方案,并按照上級的指令實施應急行動;
2)在放射性源發生泄露后,測井站應急小組經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的同意,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聽取指令;
3)測井站應急小組接到上級的指令后應做到組織落實搶險救助所需物資、器材;
4)組織落實交通工具,運送有關人員、物資、器材;
5)有人員傷亡時,通知當地醫院實施現場救護;
6)其他有關事宜;
7)如設施、人員安全存在嚴重危險時應立即組織撤離;
8)若需外援,經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授權后應向當地政府、駐軍或油田兄弟單位等通報事故情況,并請求救援。
(三)火工品丟失
1、應急報告
射孔等火工品在運輸過程中或井場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丟失,作業者或承包者應立即向測井站應急小組按以下內容報告:
1)詳細地點、井位和井號;
2)丟失時間、原因;
3)丟失火工品名稱和數量;
4)救助請求;
2、應急行動
1)測井站應急小組接到險情后立即向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匯報,決定救助方案,并按照上級的指令實施應急行動。
2)測井站應急小組經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的同意,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聽取指令;
3)測井站應急小組在接到上級的指令后做到組織落實交通工具、運送有關人員、物資、器材;
4)尋找丟失的火工品;
5)其他有關事宜;
6)若需外援、經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授權后應向當地政府、駐軍等通報事故情況,并請求救援。
(四)爆炸、火災事故
1、應急報告
射孔等火工品在運輸過程中或井場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爆炸或爆炸后引起火災,作業者或承包者應立即向測井站應急小組按以下內容報告:
5)詳細地點、井位和井號;
6)爆炸時間、原因;
7)是否引起火災,部位和破壞情況;
8)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情況及威脅程度;
9)是否有人員傷亡;
10)采取何種補救措施與效果,以及請求救援的器材和 形式。
3、應急行動
1)測井站應急小組接到險情后立即向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匯報,決定救助方案,并按照上級的指令實施應急行動。
2)在爆炸后引起火災時(火工庫、裝炮工房),測井站應急小組經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的同意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聽取指令;
3)測井站應急小組在接到上級的指令后做到組織落實搶險救助所需物資、器材;
4)組織落實交通工具、運送有關人員、物資、器材;
5)有人員傷亡時,通知當地醫院實施現場救護;
6)有火災時,通知公安消防部門調派救助力量,參加搶險救助;
7)其他有關事宜;
8)如爆炸、火災無法撲救,設施人員安全存在嚴重威脅時應立即組織撤離。
9)若需外援、經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授權后應向當地政府、駐軍或油田兄弟單位等通報事故情況,并請求救援。
九、應急狀態的解除及善后處理
(一)應急狀態的解除
1、以下條件同時滿足時應急狀態方可解除:
1)人員完全脫離危險;
2)事故或險情得到有效控制。
2、應急狀態解除指令,由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決定,測井站應急小組執行宣布
(二)事故調查及總結
1、當應急狀態解除后,由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安排有關人員協同測井站應急小組組織事故調查。
2、事故調查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和人員;
2)發生事故時間;
3)發生事故的地點;
4)發生事故的類別;
5)發生事故的原因;
6)事故處理經過;
7)人員傷亡情況,包括獲救、傷亡人員名單及上述人員的所在單位、職務、年齡等;
8)財產受損情況;
9)事故處理結果及改進措施;
10)其他事項;
3、事故總結
測井站應急小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寫出書面總結,報局、分公司搶險救災組織機構審批存檔。
4、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后或事故處理后,測井站應急小組按照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根據事故調查結果寫出事故報告報上級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