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積極應對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可能發生的危害事件,有序地組織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時控制事故擴大;盡快恢復實驗室的正常檢測工作。
2.范圍
適用于本實驗室范圍內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的不可控的危險化學品重大泄露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
3.職責
危險化學品重大泄露事故應急組織機構按照本預案進行執行,公司內的協作部門為安全管理部。
4.內容
4.1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實驗室不可控危險化學品重大泄露事故,依據實驗室《化學品泄露應急預案》執行。
4.2報警電話
火警119 急救120
4.3報警及信息傳遞
當出現緊急情況時,按照如下應急流程立即上報。
4.4 應急處置
實驗室儲存有各種化學試劑,包括易燃得、有毒的、有腐蝕性的或是易爆炸性的化學試劑。實驗過程中有可能會發生失火、爆炸、燒傷和中毒等事故。現將這些化學試劑發生的主要原因、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分述如下:
4.4.1防火
4.4.1.1發生原因
可燃化學品,如乙醇、甲苯、正己烷等,因接觸火焰或處在較高溫度下著火燃燒;化學反應引起的燃燒或爆炸。
4.4.1.2預防措施
易燃物和強氧化劑分開放置;
進行加熱或燃燒時,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使用易揮發的可燃物質,實驗裝置要嚴密不漏氣,嚴禁在燃燒的火焰附近轉移或添加易燃溶劑;
易揮發的可燃性廢液只能倒入專用廢液桶。可燃廢物如浸過可燃性液體的濾紙、棉花等,不得倒入廢物箱內,應放于指定的容器內并在通風櫥內存放;
實驗室內應常備有滅火器材;
實驗結束離開實驗室前,應仔細檢查所有化學品是否歸位,設備電源是否關閉。
4.4.1.3處理方法
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斷電源,關閉通風櫥,防止火勢蔓延;
如果是乙醇等有機溶劑潑灑在桌面上著火燃燒,用濕抹布蓋滅,或者用滅火器撲滅。如果衣服著火,立即用濕布蒙蓋,使之與空氣隔絕而熄滅。衣服的燃燒面積較大時,立即使用緊急噴淋裝置進行噴淋滅火。
4.4.2防爆炸
4.4.2.1發生原因
儀器裝置錯誤,在加熱過程中形成密閉系統,或操作失誤,冷水流入灼熱的容器;
氣體通路發生堵塞故障;
在密閉容器中加熱易揮發的有機試劑,如乙醚;
減壓試驗時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壓力突變。
4.4.2.2預防措施
蒸餾時,儀器系統不可完全密封。使用氣體時,應防止氣體發生器或導氣管堵塞;
在減壓蒸餾時,不可用平底或薄壁燒瓶,所用橡皮塞也不宜太小,否則容易被抽入瓶內或冷凝器內,造成壓力的突然變化而引起爆炸。操作完畢后,應待瓶內液體冷卻到室溫,小心放入空氣后,再拆除儀器;
對在反應過程中估計會有爆炸危險的,必須使用防護屏和護目鏡。
4.4.3防中毒
4.4.3.1發生原因:
接觸了有毒物質或吸入有毒氣體;
對有些化學試劑的性質不夠了解,處置不當;
制備有毒氣體的裝置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練。
4.4.3.2預防措施:
所有化學品必須存放在制定存放地點,并有專人負責保管;
一切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必要時戴防毒面罩;
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或利用試驗器具儲存食品,餐具不能帶進實驗室。
手上如沾有化學品,應用肥皂和冷水洗除,不宜用熱水洗,也不可用有機溶劑吸收,皮膚有破傷時不能接觸有毒物質;
實驗室經常注意通風。
4.4.3.3急救方法
常用的急救方法是先給中毒者服用催吐劑,如肥皂水等方法。對于磷中毒的人不能服用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水內服,以促進嘔吐,然后送醫院治療。
有毒物質落在皮膚上,要立即用棉花或紗布擦掉,除白磷燒傷外,其余的均可以用大量水沖洗。如果皮膚已有破損或毒物落入眼鏡內,利用洗眼器對眼部沖洗后,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4.4.4防燒傷
4.4.4.1發生原因:燒傷是由熱的液體、固體、氣體、化學物質或電熱引起的損傷。為了預防燒傷,實驗時嚴防過熱的物體與身體任務部分接觸;
4.4.4.2燒傷的傷勢一般是按燒傷深度分為三度,燒傷的急救方法應根據各度傷勢分別處理。
4.4.5一般傷害的救護措施是:
4.4.5.1被強酸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鈉或者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4.4.5.2被濃堿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醋酸溶液或者硼酸溶液沖洗。
4.4.6實驗室備有緊急救護藥箱,在實驗室的固定處放置。箱內處放下列用品:
消毒紗布、消毒繃帶、消毒藥棉、醫用膠帶、碘伏、燙傷膏等。
4.5應急結束
當泄露源已有有效控制,泄露危險化學品的現場處置已完成,現場檢測符合要求,受傷人員得到救治,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泄露區基本恢復正常,由公司技安環保部門確認后方可結束事故應急工作。
4.6應急保障措施
4.6.1實驗室應放置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在現場醒目位置。
4.6.2實驗室應設置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要求的安全、消防和急救設備、設施,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維護。實驗室化學品從業人員應經過相關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5.預案管理與更新
5.1應急預案由于公司機構改革變化、日常演習和實際應急反應取得的經驗、危險源的變化等情況的出現,隨時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5.2修訂后的應急預案公布實施時,應對修訂版進行必要的標注和說明,對修訂或變更內容加以記錄,并發放給實驗室內所有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