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突發的臺風、暴雨、高潮、洪水及雷雨大風等自然災害,提高事故處置的綜合指揮能力和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及協調水平,使預防災害工作能有序開展并使之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我廠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國家、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上海城投總公司下發《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通知的精神,本廠特制定《防汛防臺應急處置預案》,指導防汛防臺的應急響應和處置工作。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防汛抗旱突發險情災情報告管理規定》
《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上海市防汛條例》
《上海市防汛工作規范(試行)》
《上海市防汛突發險情災情報告管理辦法(試行)》
《上海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引》
《上海城投總公司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突發性臺風、暴雨、高潮、洪水及雷雨大風等強對流天氣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防汛、抗雷雨大風工作方針與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確保安全和生產運行正常是防汛、抗雷雨大風工作的首要任務。
防汛、抗雷雨大風工作遵循以下幾個主要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層層落實。
(3)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4)依法防汛、公眾參與。
(5)堅持防汛、抗雷雨大風統籌原則。
(6)堅持團結協作,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為加強防汛、抗雷雨大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防汛、抗雷雨大風安全工作機制,成立防汛、抗雷雨大風領導小組。本廠防汛、抗雷雨大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廠內雨水防汛和排澇隊伍(以下簡稱“雨水防汛隊伍”)組成如下:
2.2主要職責
2.2.1防汛、抗雷雨大風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防汛、抗雷雨大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防汛、抗雷雨大風指揮部的指示、命令,制定并修改本單位防汛、抗雷雨大風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預案統一指揮本廠防汛、抗雷雨大風工作。
(2)部署年度防汛、抗雷雨大風任務,明確各部門的防汛、抗雷雨大風職責,落實任務;協調部門之間、上下之間的工作配合;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雷雨大風準備工作。
(3)遇大暴雨、大洪水、臺風、雷雨大風等可能出現較大災害時,要及時掌握情況,研究對策,指揮防汛抗災搶險工作,盡可能地減少災害損失,并做好信息報送和處理工作,及時匯總情況,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4)災后組織各方力量迅速開展救災,恢復生產,安排生活。
2.2.2防汛、抗雷雨大風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⑴組長為崇明城橋污水處理廠防汛、抗雷雨大風責任人,全面負責公司防汛、抗雷雨大風工作及防汛、抗雷雨大風工作統籌實施。
⑵設備工程師負責防汛、抗雷雨大風預警期間防范措施的檢查和應急處置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各項安全工作。
⑶工藝工程師負責生產運行的工藝調度工作和緊急處理方案的制定。綜合管理員負責接收防汛、抗雷雨大風通知和其它與防汛、抗雷雨大風有關的傳真文件,并及時送至運行總監或電話匯報。
⑷工藝工程師負責生產運行重點設施設備的檢查和其它有關安全措施計劃和安排,并監督實施。
⑸工藝工程師負責生產運行設施設備的運行狀態的監視和控制,現場巡視,報送設備故障。
⑹設備工程師負責生產運行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并組織對突發故障的搶修。
⑺綜合管理員負責道路和綠化區域雨水防汛和排澇工作,負責防汛抗災物資及器材的準備、發放和回收,負責值班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綠化單位負責廠內雨水防汛和排澇的實施,對雨水防汛的物資和器材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3預防和預警
3.1預防準備工作
3.2防汛、抗雷雨大風領導小組應做好如下預防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體員工預防自然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雷雨大風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雷雨大風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雷雨大風責任人、防汛、抗雷雨大風隊伍和預警措施,加強防汛、抗雷雨大風服務組織的建設。
(3)預案準備。修訂完善防汛、抗雷雨大風應急預案,針對臺風、暴雨、高潮、洪水及雷雨大風等不同自然災害制定相應的預防方案。
(4)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抗災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抗雷雨大風重點部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5)通信準備。充分利用廠內內部電話網和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抗雷雨大風通信系統完好暢通、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
(6)防汛、抗雷雨大風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7)防汛、抗雷雨大風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抗雷雨大風日常管理工作,定期進行防汛、抗雷雨大風人員的培訓和防汛、抗雷雨大風演練,確保應急響應措施關鍵時刻的順利實施。
3.3各部門生產預防準備工作如下:
(1)工藝化驗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汛期的工藝運行方案;適時有效地發布預警信息。
(2)運行班在汛期加強各進出泵、反應池進出水閘門和變配電所等關鍵設備和部位的巡視和監控,做好設備運轉狀況記錄;發現故障和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報送設備部門或通知防汛領導小組。加強現場巡視,特別是構筑物,以防大風天氣高空墜物。
(3)機修班在汛期前安排生產運行關鍵設備和變配電所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并做好室外設備的防雨工作。并及時檢查全廠機械設備的接地情況,及時整改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
(4)設備部門按汛期設備檢查、維護保養計劃組織人員實施,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生產運行中發生故障和屋頂漏雨時,及時搶修。
3.4預警機制
根據市氣象局、新聞宣傳、通信或防災減災機構等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防汛預警通知向各部分及下屬單位公布相應預警信息,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具體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引以《上海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引》為準。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是:快速組織,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協調;強化紀律,依法防汛;快速反應,保障有力;落實責任,細化措施;科學調度,防抗結合,確保實現防汛、抗雷雨大風工作目標。
4.2預警信息的報送和發布
本廠預警信息的來源有:
(1)天氣預報信息,該信息由上海市氣象臺提供。
(2)水務運營有限公司關于災害性天氣的發文。
(3)中央控制室關于災害天氣的收文。
上述信息來源由信息接受者在第一時間報送防汛、抗雷雨大風領導小組。防汛、抗雷雨大風領導小組根據預警信息并結合廠內生產運行狀況,判明應急等級,進行預警信息和應急等級發布,各部門接收到預警信息后,按應急等級啟動預案。
防汛、抗雷雨大風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5值班
根據發布防汛、抗雷雨大風預警的等級,安排不同的行政值班制度,各有關部門安排搶險搶修人員,做好防汛、抗雷雨大風準備工作,無故缺崗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防汛、抗雷雨大風領導小組需根據不同的值班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防汛、抗雷雨大風期間保證信息暢通,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必須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
防汛、抗雷雨大風期間具體值班安排如下:
(1)藍色預警時,按照本廠正常管理制度進行值班;
(2)黃色預警時,休息日和夜間除正常值班人員外,保證工藝化驗部門一人值班;
(3)橙色預警時,休息日和夜間除正常值班人員外,保證運行和機修各一人值班,雨水防汛隊伍到位;
(4)紅色預警時,防汛小組所有成員現場值班,雨水防汛隊伍到位。
5.1指揮和調度
根據預警信息等級和廠內生產運行狀況,防汛、抗雷雨大風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相關人員應迅速上崗到位,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相應處置措施。不同預警等級的防汛、抗雷雨大風負責人因特殊原因不在現場時,由其授權人負責指揮和調度。
防汛、抗雷雨大風緊急狀態下的調度,以內線電話或對講機通知的形式,發布調度指令。
(1)藍色預警時由運行班長負責調度;
(2)黃色和橙色預警時,由運行總監負責生產運行調度;
(3)紅色預警時,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或其授權人負責調度。
現場出現重大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報送值班人員,值班人員報運行總監。
5.2搶險救災
(1)發生重大險情后,防汛、抗雷雨大風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系。
(2)防汛、抗雷雨大風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公司或上一級相關部門或當地政府指揮決策。
(3)防汛、抗雷雨大風應急領導小組應迅速調集本部門的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防汛、抗雷雨大風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
(4)處置重大險情時,應統一指揮、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6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1)防汛、抗雷雨大風應急領導小組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領導小組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
(3)防汛、抗雷雨大風應急領導小組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
7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災害后,防汛、抗雷雨大風應急領導小組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
8應急結束
(1)當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防汛、抗雷雨大風應急領導小組可視實際情況宣布結束緊急應急。
(2)依照有關緊急應急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應急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原位。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9培訓和演習
培訓和演習是防汛、抗雷雨大風工作在關鍵時刻順利展開的重要保障,各部門需建立相應的防汛、抗雷雨大風培訓和演習制度。
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防汛、抗雷雨大風領導小組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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