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規定的適用范圍和應急救援目標
本規定適用于富陽市供電局電網基本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事故。包括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重特大火災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重特大垮(坍)塌事故。
2 根據以往的事故教訓,結合富陽市供電局電網基本建設的特點,將以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列為應急救援目標:
2.1在起重作業、機械安裝拆卸過程中發生的大型起重機械倒塌事故;
2.2隧道、基坑、高邊坡爆破開挖施工中發生的重特大事故;
2.3立體交叉施工過程中的高空墜落和高空落物造成的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
2.4輸電線路特殊跨越(跨越鐵路、航道、公路、高壓線路、帶電線路等)施工作業中發生的跨越架倒塌和斷線造成的重特大事故;
2.5輸電線路工程桿塔組立施工中的倒桿塔等造成的重特大人員傷亡事故;
2.6施工腳手架坍塌造成的重特大人員傷亡事故;
2.7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2.8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2.9設備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事故;
2.10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染氣體、廢渣、粉塵、放射性物質、噪聲、震動等對環境造成的重特大污染事故;
2.11在輸變電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設備損壞、人身傷亡和電網等事故;
2.12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引發的自然事件和社會事件;
2.13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其它重特大事故。
3 組織機構
3.1 成立電網建設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理小組)(見附錄A)。由分管生產的副局長擔任組長,由負責基建管理的副總工程師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基建科、生技科、營銷科、調度所、安監科、物資中心、各供電所、容大電力工程公司負責人組成。
4 應急處理小組職責:
4.1 現場指揮
4.1.1 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事故情況,并接受其指導。
4.1.2 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應急處理預案迅速開展事故搶救組織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4.1.3 負責事故現場的指揮、協調和統籌工作。
4.1.4 根據事故現場具體情況,迅速確定具體應急處理方案,并指揮實施。
4.1.5 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1.6 向上級應急處理指揮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和請示應急援助。
4.2 搶險救援
4.2.1 迅速制定安全、有效的應急處理方案,報現場指揮部批準,并按照方案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和清理工作。
4.2.2 負責配合和協調消防、公安、衛生、物資、機械設備等有關參加搶救的部門和人員開展搶救工作,提高事故現場搶救工作的效率。
4.2.3負責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事故調查組立即對事 故現場進行初步勘查,掌握事故現場的現狀、事故發展情況和人員、物質損失的初步狀況。
4.2.4負責對事故現場具體情況和有關信息的整理,并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匯報。
4.3 后勤保障
4.3.1 負責協調組織事故現場搶救所需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照明、飲食、住宿等資源的供給和調配。
4.3.2 協助衛生部門做好傷員的轉送工作。
4.3.3 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4.3.4 統計參加搶救的人數、車輛、設備等有關數據。
4.4 警戒保衛
4.4.1 負責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和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4.4.2 劃定警戒范圍,維護現場的秩序,阻止閑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干擾搶救工作。
4.4.3 車輛和人員的疏導工作。
4.5 事故原因調查
4.5.1負責事故調查人員(專家)的組織工作。
4.5.2 對事故原因進行初步分析,對事故現場情況作出安全評估,指導搶險、救援工作。
4.5.3 提交事故原因的調查分析報告。
4.6 日常工作
4.6.1保證通訊暢通,負責事故信息的實時接收工作。
4.6.2 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及時向上級應急處理指揮部匯報事故情況,并接受其指導。
4.6.3 負責事故統計報告工作。
5 應急處理程序
5.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現場的有關單位和部門必須立即向應急處理小組報告事故情況。
5.2應急處理小組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向上級領導匯報事故情況。
5.3應急處理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迅速開展搶險和救援工作。
6 預防事故和應急處理措施:
6.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理小組應按照應急處理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搶救人員和財產,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6.2應急處理小組在進入事故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迅速制定搶救方案,最大可能迅速調集人員、車輛和機械設備,迅速投入搶救行動。
6.3 搶救工作要把職工群眾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職工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公安、消防等部門協助搶險,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6.4 立即與急救中心或醫院聯系,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就治。
6.5事故現場求助行動中,搶救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6.6各電網建設工程項目應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國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和技術規范,進一步加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從工程建設進點開始,組織參建單位做出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策劃、危險點預測和預控措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按期進行緊急救援演習。
6.7為了防止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各電網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都應建立防洪、防火、防觸電等專項事故預防措施外,還需根據工程現場的具體情況,對以下危險點施工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6.7.1組塔、架線、高坡施工。
6.7.2變電設備吊裝、變電高空作業等。
附錄A 電網基本建設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章曉鳴
副組長:沈來根
成 員:徐一鳴 王勝昌 陳捷 應劍鋒 趙宗羅 盛君良 陸國華 金建一 安曉軍 張大慶
何 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