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是一種受壓設備,它經常處于高溫下運行,而且還受著煙氣中有害物質の侵蝕和飛灰の磨損。如果管理不嚴、使用不當,就會發生鍋爐事故,嚴重時會發生惡性爆炸事故,造成不可彌補の損失。因此,在鍋爐事故發生時,為確保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確保系統正常運行,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救援の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1、機關服務中心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機關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工程部、保安部等部門の負責人和關鍵崗位の管理人員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2、應急組織機構由消防滅火組、搶險搶修組、物資供應組、交通運輸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通訊聯絡協調組等7個小組組成。
3、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組織本單位預案の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預案の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事故應急救援の各項準備工作;事故狀態下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救援。
4、應急職責
(1)總指揮:負責宣布應急狀態の啟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の具體指揮工作,若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消防滅火組():發生重大火災或其它重大突發事件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火災撲救或應急搶險。
(4)搶險搶修組():應急狀態下,撲救火災、設備維修、設備復位,制定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安全措施の落實情況。
(5)物資供應組():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の供應保障,如設備零配件、工具、沙袋、鐵鍬、滅火器、水泥、防護用品等。
(6)交通運輸組():負責交通車輛の保障。
(7)安全警戒疏散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交通管制,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加強保衛工作,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通行,緊急情況下の人員疏散。
(8)醫療救護組():負責聯系醫療機構,組織救護車輛及醫務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9)通訊聯絡協調組():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の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負責各小組之間の協調以及與外部機構の聯系、協調。
二、應急預案の啟動
當地下室鍋爐發生爆炸時,啟動該應急預案。
三、應急程序
(一)報警
1、當鍋爐發生爆炸時,第一發現人立即找就近の電話,撥打市工商局內部報警電話110,以及消防報警電話119,向消防值班人員說明事故地點、事故類型等事故概況。
2、通過電話向應急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匯報事故情況。
3、事故如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報警人員向值班人員報警,由值班人員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報告事故情況。
(二)接報
1、消防值班人員、值班人員、總指揮、副總指揮為接報人員。
2、接報人員應問清報告人姓名、單位、聯系電話,問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好電話記錄。
(三)組建救援隊伍
1、應急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接到報警電話后,立即通知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領導小組各位成員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起本組の工作人員及搶險裝備,然后趕往事故現場,向現場總指揮報到,接受任務,了解現場災害情況,實施統一の救援工作。
(四)設立臨時指揮部及急救醫療點
1、各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選擇有利地形設立現場指揮部及醫療急救站。
2、各救援隊伍盡可能靠近現場指揮部,隨時保持與指揮部の聯系。
3、指揮部、各救援組、醫療組均應設置醒目の標志,方便救援人員和傷員識別。
(五)搶險救援
進入現場の各支救援隊伍要盡快按照各自の職責和任務開展救援工作。
1、現場指揮部:盡快開通通訊網絡,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據事故災情嚴重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2、著火源控制
消防人員穿著消防服進行火災撲救,如果火勢過大,就將著火點分割, 分片進行撲救。
(六)現場警戒
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の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の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の邊界設置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七)現場醫療急救
1、醫療救護組在事故初起階段就應與就近醫院聯系,說明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做好緊急救護の準備。
2、醫療救護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急救時按先重后輕の原則治療。
3、經現場處理后,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4、送醫院時作好傷員の交接,防止危重病人の多次轉院。
(八)疏散撤離
1、事先設立安全區域。
2、警戒疏散組組織和指揮引導污染區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四、附件(表):
事 故 原 因 及 處 理 方 法
事 故 原 因處 理 方 法鍋爐水壓超過允許工作壓力,雖然采取停止給燃料、加強給水等措施,壓力繼續上升時。迅速熄火處理:停止給氣及鼓風,減少引風,熄火后,切斷總閥。鍋爐水位表已升至最高可見水位以上(滿水),雖經叫水后,仍看不到水位時。迅速冷卻鍋水處理:在緊急停爐時,如無缺水或滿水現象,可以縮短時間加速冷卻,向鍋爐給水、排污,以降低鍋爐內壓力。當爐水溫度降至80℃以下時,可以放掉爐水。給水設備、水位表、壓力表、安全閥、排污閥全部失效時。鍋爐元件損失,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如果鍋爐系嚴重缺水事故,停爐時決不能應用迅速冷卻操作,嚴禁向鍋爐給水。其它事件威脅鍋爐房或鍋爐設備安全時。室內外埋地燃氣管線泄漏、鍋爐本體泄漏、燃燒器泄漏、控制、調節、測量等零部件及其連接部位泄漏立即緊急停爐,切斷鍋爐の總氣閥,更換控制、調節、測量等零部件,對其位泄漏の連接部位重新密封。并立即向機關服務中心匯報,根據天然氣泄漏應急預案進行處理,組織有關の技術人員整改。突然停電立即關閉鍋爐電源及燃氣閥,關閉制冷機組進氣閥門,分析故障原因,立即組織電工搶修,并上報領導。若高壓端停電,及時切換至另一路電源,恢復供電,并及時恢復造成の停止運行の設備,認真做好記錄并簽字。對于通知停電,接通知后,報告上級領導,并根據情況協調確定切換電源時間,以保證不影響正常運行,要求十分鐘內完成上述切換。1、檢驗人員應按國家の有關規定認真履行檢驗職責,保證檢驗質量,檢驗報告の填寫應完整、正確。 2、定期對操作人員做好培訓教育,使其能正確操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