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保護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發生意外情況時,迅速搶救傷員,最低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減少損失。為此,制定應急預案。
2.職責:
2.1 應急小組職責
項目部設立應急小組,日常事務工作由項目部工程部負責,應急小組負責應急措施的落實。當險情發生 時,應急小組組長和成員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有關部門對人員和物資進行搶救。善后組織相應的職能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配合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
2.2 應急小組成員:
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主的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由各部門領導為應急小組成員,其組織機構如下:
2.3 應急小組成員分工及聯系電話:
項目經理:郭新生,現場總指揮,負責現場組織工作。
聯系電話:13505607667
施工隊長:郭年虎,負責日常事務。
聯系電話:13865517668
安全員:余國棟,負責將傷亡傷害情況整理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聯系電話:13965072143
值班人員:熊自榮,負責打報警電話110,并保護現場。
聯系電話:13865929688
現場急救醫生:張鳳霞,及時對傷員進行搶救,同時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或送往交大醫院。
聯系電話:13866799068
材料員:吳燕,提供物質幫助
聯系電話:13956936477
3.應急回應
3.1 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
(1)掛安全標識牌并圍護防護欄,保護人員的生命健康。
(2)加強上崗前的教育與培訓。
作業人員應經過專門的培訓,加強技術訓練,加強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
(3)針對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3.2 呼救:
當工地發生險情時,最先發現情況的人員應報警并大聲呼叫,呼叫或報警時要明確:某地點發生某情況,將信號準確發出。
聽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責任將信息報告給與最近的項目管理人員,搶救小組成員,使消息迅速報告到傷亡應急響應小組。
應急小組負責現場組織工作。
3.3 報警:
現場急救人員負責打急救電話120,報告發生傷亡傷害的地點、傷害類別。同時必須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標志性建筑,以便急救中心迅速判斷方位。
安全員負責將傷亡情況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科。
3.4 接車
接車員迅速到路口接車,引領警車從具備駛入條件的道路迅速到達現場。
3.5 自救:
為急救醫生指出通道,使其可以最快到達傷員處,人員受傷時不僅產生外傷,可能還產生內傷,不可急速移動或搖動傷員身體,應多人半托傷員身體,緩慢將其放置于平坦的地面上。
發現出血,應迅速采取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扎,但應半小時松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采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3.6 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小組在組織自救的同時,應派人保護現場,為保護現場,為今后的事后調查提供真實依據。
如果出現繼續危及周邊人員、建筑物或財產時,應組織專家采取補救措施,針對現場情況,可以將施工現場預案自動轉化為社會救援預援,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