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總則
??? 1.1 制定目的
???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城鎮燃氣安全事故的危害,做好全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城鎮燃氣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 1.2 工作原則
??? 1.2.1 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明確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燃氣企業、咨詢機構等職責,依法確定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時間和緊急情況。
??? 1.2.2 統籌安排、協調配合。以市政府為主體,統籌安排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 1.2.3 屬地管理、分區負責。建立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的城鎮燃氣安全保障與應急體系,根據突發時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應急響應、預案啟動,落實燃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 1.3 編制依據
??? 全市燃氣突發事件的處置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河南省城鎮燃氣管理辦法》、《鄭州市燃氣管理條例》、《鄭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 1.4 適用范圍
??? 本預案適用于新密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城鎮燃氣新建、改建、擴建和運行過程中,發生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儲運設施重特大泄漏、火災、爆炸和中毒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重傷10人以下的生產安全事故。城鎮燃氣系統發生連續停止1萬戶以上(含1萬戶)居民燃氣24小時以上(含24小時)的突發事件。具體包括:
??? 1.4.1 各種原因造成所供應城鎮的燃氣中氣質指標嚴重超標;
??? 1.4.2 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城鎮燃氣氣源終止或燃氣供應中斷。
??? 1.4.2 城鎮主要燃氣和輸配氣系統管網發生干管斷裂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燃氣;
??? 1.4.3 城鎮燃氣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毀壞,導致燃氣供應系統大面積失控或混亂;
??? 1.4.4 爆發傳染性疾病,影響大面積區域燃氣;
??? 1.4.5 由其他原因引發的城鎮燃氣中毒、燃氣系統火災、爆炸等和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燃氣事故。
??? 當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城鎮燃氣事故災難發生后,市政府迅速啟動本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同時,報請鄭州市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 2 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任務
??? 按照《新密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成立新密市城鎮燃氣系統事故災難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 2.1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 2.1.1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 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協調副主任、市住建局局長任副組長,市住建局、市委宣傳部、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交運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質監局、市電業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單位有關負責人任成員。
??? 2.1.2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 (1)貫徹國家、省、鄭州市應急工作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負責制訂、完善和實施我市城鎮燃氣系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 (2)對發生事故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決策,調動各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 (3)及時了解掌握城鎮燃氣系統突發事件情況,負責對城鎮燃氣系統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上報;
??? (4)組織對事故發生地區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 (5)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 (6)決定其他有關全市范圍內燃氣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 2.1.3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 (1)市住建局:負責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燃氣事故防控技術方案,負責全市城市燃氣事故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 (2)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事故有關信息的對內對外宣傳報道工作和對事故現場內外媒體活動的管理、協調和指導。
??? (3)市科工信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綜合協調工作,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預警、應急供應協調機制。
??? (4)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排爆、案件偵破等工作,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負責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 (5)市監察局:負責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能的監督,及時查處違反應急預案的行為,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違紀責任。
??? (6)市民政局、人社局、社保局:負責對因事故而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實施救助、工傷保險等相關工作。
??? (7)市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經費的落實。
??? (8)市交運局:負責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 (9)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事故中的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疾病控制、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防護工作。
??? (10)市環保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 (11)市安監局:參加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 (12)市水務局:負責事發區域損壞的供水設施搶修。
??? (13)市質監局:組織參與事故中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搶險救援,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事故調查、檢測鑒定和其他產品質量的分析檢測。
??? (14)市電業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損壞的電力設備、電力設施搶修和電力保障供應。
??? 2.2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 2.2.1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負責日常工作。
??? 由市住建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長、市燃氣管理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市住建局有關科室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相應科室負責人組成。事故應急響應時,抽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 2.2.2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 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組的聯絡,負責收集情況,及時傳達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應急響應時,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 2.3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
??? 2.3.1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組成
??? 由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市公安、消防、交通、環保、安全監管、質量技術監督、衛生、燃氣等部門有關專家參與,共同組成專家工作組。
??? 2.3.2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職責
??? 參加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提出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派,對事發地實施技術支持。
??? 2.4 燃氣企業職責: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 3 預警和預防機制
??? 3.1 日常預防和預警機構
??? 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鎮燃氣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審批程序、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 3.2 預警預防行動
??? 3.2.1 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城鎮燃氣安全搶險應急工作,指導全市區域內搶險應急組織及搶險應急隊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 3.2.2 城鎮燃氣企業,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 3.2.3 公安消防專業隊伍是城鎮燃氣重大事故搶險的主力軍,城鎮燃氣行業搶險應急要充分發揮公安消防專業隊伍和企業搶險專業隊伍的優勢和特長,密切聯系,加強合作,及時處理和排除險情。
??? 4 應急響應
??? 4.1 先期處置
??? 城鎮燃氣系統發生事故后,堅持屬地處置為主的原則,燃氣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立即進行先期處置,除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立即向所在地政府和市住建部門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 4.2 分級響應
??? 按城市燃氣系統事故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時間,應急響應分別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重大事故)、Ⅲ級(較大事故)、Ⅳ級(一般事故)。本預案適用范圍所規定的為Ⅳ級響應。
??? 4.3 情況報告
??? 4.3.1 基本原則
???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 (2)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想。
??? (3)直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直報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 4.3.2 報告程序
??? (1)燃氣系統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向燃氣企業應急機構報告。燃氣企業應急機構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認定是否屬于Ⅳ級(一般事故)。
??? (2)事故一經確認,燃氣企業應急機構立即向市住建、安監及公安部門報告,并啟動分級應急處理預案。
???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3)市住建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市政府,由市政府向鄭州市政府報告。同時并告知市安監部門,由市安監部門負責向鄭州市安監部門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4)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事故單位和相關部門要根據事故處理進展情況及時做好續報工作。
(5)事故發生地政府、有關部門必須自接到事故報告或者發現事故發生之時起4小時內上報。
(6)燃氣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1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由于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導致傷亡人員數量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 4.4 響應行動
??? 4.4.1 事故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報后必須做到:
???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搜集工作;
??? (4)服從市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 4.4.2 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 4.4.3 市住建局根據事故情況請示主管副市長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有關部門接到啟動燃氣事故預案的決定后,要按照職責迅速組織搶險救援力量趕往事故現場,并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救援工作,各部門搶險救援人員由本部門救援負責人指揮,并服從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4.4.4 確定事故受影響范圍
根據燃氣事故的危害范圍、危害程度與燃氣事故源的位置劃分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及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500 米以內的區域(以下風、側風方向為主)。此區域燃氣濃度大,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缺氧窒息或中毒。
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并佩戴隔絕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有泄漏或爆炸可能的燃氣儲存裝置、進行封閉現場、疏散控制區域人員、隔絕控制區域內的一切火源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后應清點人數,并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2)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米的區域(以下風、側風方向為主)。該區域空氣中燃氣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燃爆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或物品損壞。
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控制交通,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后應清點人數,并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群眾進行防護,對群眾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群眾的思想情緒,做基本應急準備。
市氣象部門要及時將事故發生區域的風向、風速、溫度、濕度等氣象報現場指揮部,燃氣監測部門要隨時對事故中心500米以內區域、500—1000米區域監測(以下風、側風方向為主)并報告現場指揮部,由現場指揮部根據具體情況決定事故受影響范圍。
4.4.5 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維持治安
市公安局迅速組織力量撤離事故中心區域和事故波及區域的無關人員,對該地區實施交通管制,組織安全警戒,保持道路暢通,并維持事故受影響區域的治安穩定,要根據現場指揮部的命令和事故發生情況隨時改變控制范圍。
??? 4.5 應急通訊
??? 應急響應期間,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理安排人員,保證值班人員隨時接收事故發生地信息;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 4.6 指揮與協調
??? 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立即組織搶救,必要時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啟動后,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
??? (1)根據現場搶救工作需要和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搶救需要;
???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搶救工作,協助市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責成有關方面實施;
???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 (5)必要時,通過市安委會協調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 4.7 緊急處置
??? 4.7.1 處置要求
??? 發生重特大燃氣泄漏事故,可能同時伴隨引發火災、爆炸、中毒事故,對事故現場和周邊社區的人員、牲畜、家禽等都可能造成重大危害。
??? 針對以上事故的特點,在對事故實施搶險救援的過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 (1)迅速組織事故發生地周圍的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護好社會治安,同時做好撤離群眾的生活安置工作;
??? (2)迅速切斷氣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迅速撤離、疏散現場人員,設置警示標志,同時設法保護相鄰裝置、設備,嚴禁一切火源,切斷一切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并盡量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危險區域,防止事態擴大和引發次生事故;
??? (3)事故現場如有人員出現傷亡,立即調集相關的醫療專家、醫療設備進行現場醫療救治,適時進行轉移治療;
??? (4)設置警戒線和劃定安全區域,對事故現場和周邊地區進行可燃氣體分析、有毒氣體分析、大氣環境監測和氣象預報,必要時向周邊居民必須發出警報;
??? (5)及時制定事故的搶險救災方案(滅火、堵漏等),并組織實施;
??? (6)現場救援人員必須做好人身安全防護,避免燒傷、中毒、噪音等人身傷害;
??? (7)保護國家重要設施和目標,防止對江河、湖泊、交通干線等造成重大影響。
??? 4.7.2 泄漏處置措施
??? 開啟倒罐閥門,按倒罐操作規程將事故罐內石油氣液相引向空罐或可繼續儲存液相的罐內,如果全部儲罐儲量都在最高液位時,應平均分配事故罐內的液相。在工藝上給搶修堵漏創造條件。進行法蘭卡箍、高壓強注式膠封或用氣壓式堵漏袋堵漏。堵漏成功后,將罐內液化氣和水排空,對泄漏事故部位進行檢修,更換損壞部位的墊片。
??? 采用上述方法無法控制泄漏時,只有啟用放散燃燒系統將事故罐內的氣液相,通過專用管線引至站外進行放散燃燒,迅速將事故罐內的壓力降低,將泄漏的量降低到最低限度。避免泄漏事故的惡化。(放散燃燒系統的啟用,需經有關職能部門批準方可執行)
??? 4.7.3 火災事故及處置措施
??? (1)先控制,后撲滅。針對燃氣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 (3)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
??? (4)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 (5)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
??? (6)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
??? (7)火災撲滅后,進入現場人員仍要注意防護,現場要派人監護,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和上級安全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和上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 4.8 新聞發布
??? 城鎮燃氣系統重大事故信息的公開發布由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決定,特別重大事故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新聞保密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規定的要求。信息發布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 4.9 響應結束
???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市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 5 后期處置
??? 5.1 總結評價
??? 5.1.1 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事故發生地政府向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燃氣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 5.1.2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 5.2 調查報告
??? 5.2.1 城鎮燃氣重大、特別重大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 5.2.2 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 (3)事故結論;
??? (4)各種必要的附件;
???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 6 應急保障
??? 6.1 指揮保障
???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設定專門場所和設施,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 (1)接受、顯示和傳遞全市燃氣系統事故信息,為專家咨詢和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 (2)接受、傳遞鄭州市級燃氣系統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 (3)為城鎮燃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指揮,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
??? 6.2 通信保障
??? 6.2.1 逐步建立完善以市城鎮燃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響應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通訊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同市政府領導、應急組織、燃氣單位和應急后援單位通信聯絡的需要。
??? 6.2.2 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請市政府決定,由電信運營企業采取緊急措施給予支持。
??? 6.3 裝備保障
??? (1)救援裝備保障
??? 燃氣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燃氣事故應急救援常用裝備,燃氣集團根據本企業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 (2)應急隊伍保障
??? 燃氣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為重點。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習。各安全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促使其保持戰斗力,常備不懈。
??? 公安消防和武警部隊救援隊伍是燃氣事故應急救援重要的支援力量。
??? 企業的兼職消防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救援隊伍是燃氣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
??? (3)交通運輸保障
??? 建立全市主要燃氣儲運設施的交通地理信息系統,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公路、鐵道等提供交通支持,協調有關部門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證及時調運燃氣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人員、隊伍、裝備、物資。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 (4)醫療衛生保障
??? 由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燃氣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治療。
??? (5)治安保障
??? 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 (6)物資保障
??? 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應急支援力量與物資器材,以保證應急響應時能及時調用,提供支援。
??? 6.4 宣傳、培訓與演習
??? 6.4.1 應急培訓與演習
???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對所有參與城鎮燃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的骨干人員進行培訓。各鄉鎮以及燃氣企業的應急專業技術培訓由市燃氣系統應急機構負責組織,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給予指導。
??? 6.4.2 宣傳教育
??? 公眾信息交流的對象應包括一般公眾和新聞界。主要內容是城鎮燃氣、安全使用及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公眾信息交流工作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燃氣企業負責進行。
??? 7 附則
??? 7.1 名詞術語
??? 7.1.1 城鎮燃氣供應系統:由城鎮燃氣管道及其附件、門站、儲配站、灌瓶站、氣化站、調壓站、調壓箱、瓶裝供應站、用戶設施和用氣設備組成。
??? 7.1.2 城鎮燃氣:符合燃氣質量要求,供給居民生活、公共建筑和工業(商業)企業生產作燃料用的公用性質的燃氣、主要包括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和人工煤氣。
??? 7.1.3 燃氣企業:城鎮燃氣供應單位,包括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和城鎮燃氣自管單位。
??? 7.1.4 搶修:燃氣設施發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中毒、火災、爆炸等事故時,采取緊急措施的作業過程。
??? 7.1.5 運行:從事燃氣供應的專業人員按照工藝要求和操作規程對燃氣設施進行巡視、操作、記錄等常規工作。
??? 7.1.6 應急: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故發生或者減輕事故后果的狀態,有時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 7.2 預案管理與更新
??? 7.2.1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應當根據對事故原因和處置情況的總結評價以及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報市政府備案、并抄送有關部門。
??? 7.2.2 城鎮燃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組織體系中的各燃氣應急機構負責制定預案的備案制度、更新制度、評審與更新方法、定期評審制度。
??? 7.3 獎勵與責任
??? 市燃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對在全市燃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 7.4 溝通與協作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根據本轄區燃氣生產、經營、使用、儲存單位危險源分布情況,摸清底子,建立檔案,制訂燃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責任,加強領導,溝通協作,減少損失,并做好燃氣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 7.5 預案的生效
???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