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公司使用、存放的危險化學品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迅速地開展搶救和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企業、員工及相關方財產損失和人員的安全風險,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件要求,特制定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應急處理組織
1、項目部組成應急處理指揮組
組長:周漢志
成員:宣國鈿、駱君遠、楊敏、王銀六、陳紹明
2、指揮小組成員職責:
(1)????? (項目經理)任務是了解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數量、搶救設施等情況,組織現場搶救指揮,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相關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
(2)駱君遠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與政府有關部門、消防、醫療機構、環境保護部門聯系、溝通和匯報;
(3)宣國鈿任務是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對當事人及周圍人員的詢問記錄,并與轄區內公安部門聯系;
(4)王銀六任務是處理好善后工作。
二、應急處理程序
(1)當事故一旦發生以后,事故發現人應大聲呼救,火速報告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2)項目經理在獲得求救信息并確認事故后,應立即報警(119、120、110),并立即向公司應急搶險領導小組上級匯報事故初步原因、范圍及后果,組織項目事故應急小組進行搶救,組織營救災害人員,組織撤離或其采取他有效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相關人員;
(3)指揮組接到事故發生消息后,立即通知全體成員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了解事故發展情況,開展搶救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并通知危險化學品管理機構對危害進行檢測,測定危害程度;
(4)當政府事故處理部門趕到現場后,現場指揮組簡要匯報事故情況,一切人員聽從政府事故處理部門指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直至搶救結束,針對事故危害性,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5)撲救結束后,要保護好現場,按公司事故調查處理要求,填寫事故報告,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并做出相應處理決定和防范措施,吸取教訓。
編制人:楊炳燦
審核人:宣國鈿
批準人:周漢志
二00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