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造成森林火災的火源有2大類:
(1)自然火源:指由某些自然現象中所引燃的森林火災。如雷擊火(落地閃電)、火山爆發、滾石火花、泥炭自燃等。
(2)人為火源:指人類生活、生產用火所引起的森林火災。如燒荒、燒炭、燒磚、燒防火線、機車噴火、暴瓦、高壓線脫落、亂丟煙頭、野炊取暖、上墳燒紙、小孩玩火、呆傻人弄火、壞人放火等。
2)變化規律:從年變化上來看,多出現在降水量少,連旱日數比較長的年份;從季變化上來看,我國東北、華北一帶多出現在春、秋兩季,天氣晴朗、降水量少,植被干旱,多大風天氣。冬季由于氣溫低,積雪覆蓋,不易發生火災。夏季降水量大,也不易發生火災。我國華東、華南、西南地區火災季節多發生在冬季和早春。此時正是干季,晴日多、降水少、溫度適時,而其他月份正是濕季,不易發生火災。我國西部新疆地區森林防火期界于南北之間,主要集中在7、8、9月份。特別是雷擊火集中在7--8月份較多;從日變化上來看,森林火災多發生 在上午10時至下午16時之間,正是一日內氣溫偏高,濕度偏小、風速較大的時段,此時發生火災,火勢發展強、蔓延速度快、不易撲救。
2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打早、打小、打了。
3 適用范圍
3.1應急組織體系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1)全面落實森林防火各項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尤其是對森林防火重點區域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培訓,提高森林防火意識和知識;
2)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檢查監督,消除各種森林火災隱患;有計劃地清除林緣地帶的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
3)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的綜合能力。
4.2預警行動
1)預警級別
根據森林火災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本市森林火災預警級別分為四級:
Ⅰ級(特別重大):紅色,火險等級五級(極易燃),連續2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40次2個像素點以上衛星林火熱點報告或同一集中連片林區3個熱點信息報告;發生或可能發生需省應急委、省森防指處置的火災。
Ⅱ級(重大):橙色,火險等級四級(易燃)以上,連續15日以上晴天,日均有20次2個像素點以上衛星林火熱點報告和20次一般森林火災報警信息;發生或可能發生需省應急委、省森防指處置的火災。
Ⅲ級(較大):黃色,火險等級三級(可燃)以上,連續晴天7日以上,日均有10次2個像素點以上衛星林火熱點報告,并因火災發生傷亡事故以上。
Ⅳ級(一般):藍色,火險等級三級以下,日均5次2個像素以下熱點信息報告,無人員傷亡
事故。
2)預警信息發布、調整和解除
各單位、項目部要及時收集和分析相關監測預報信息,對可能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及時進行預警,并按照權限適時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的發布須經行政負責人簽字確認。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宣傳刊物、通信、信息網絡或其他方式進行。
3)預警行動
進入森林草原火災預警期后,各單位、項目部可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單位或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預案;
(2)需要時,向公眾發布可能發生森林火災的警告,宣傳應急和防止、減輕森林火災危害等常識;
(3)根據需要,疏散、轉移可能受到森林草原火災威脅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4)組織滅火救援聯動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可視情動員預備人員;
(5)調集、籌措所需物資和設備;
(6)加強警衛,確保通信、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設施的安全;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5信息報告程序
在森林火災發生1小時內,各單位、項目部根據初步掌握的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司報告森林火災情況。總經理工作部根據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示,及時將災害信息報告國家林業局、四川省林業局、水電股份公司等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時,根據情況通知相關職能部門和專業搶險部門。當重特大森林火災事件的事態無法有效控制時,應按照有關程序向四川省和國家應急機構請求擴大應急響應。
突發森林火災事件信息報告內容包括:森林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傷亡、人員受災、房屋損壞情況、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當地氣象條件狀況,和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需要哪些援助等。
消防:119
急救:120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1)森林草原火災事故分級
Ⅰ級(特別重大):因火災受害森林草原面積1000公頃以上;因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Ⅱ級(重大):因火災受害森林草原面積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因災造成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Ⅲ級(較大): 因火災受害森林草原面積50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因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Ⅳ級(一般):因火災受害森林草原面積50公頃以下;因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2)響應分級
(1)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災,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程序。
(2)發生較大森林草原火災,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程序。
(3)發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災,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程序。
6.2響應程序
1)Ⅰ級應急響應程序
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部門負責人趕赴現場,并立即調動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及時趕到事發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組織、指揮、協調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并及時將森林火災處置情況報告四川省政府、林業部門及集團公司。
2)Ⅱ級應急響應程序
公司較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趕赴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實施應急處置,并及時將森林火災處置情況報告公司應急辦公室。
3)Ⅲ級應急響應程序
現場應急處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應急預案,應急指揮機構及各救援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3處置措施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和撲火特點,撲救森林火災必須遵循“先控制,后消滅,再鞏固”的程序,分階段進行。
1)控制火勢階段。即初期滅火階段,也是撲火最緊迫的階段。其任務主要是封鎖火頭,控制火勢,把火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燃燒。
2)穩定火勢階段。在封鎖火頭,控制火勢后,必須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撲打火翼(火地兩側部),防止火向兩側擴展蔓延,是撲火最關鍵階段。火被撲滅后,必須在火燒跡地上進行巡邏,發現余火要立即熄滅。
3)看守火場階段。主要任務是留守人員看守火場。一般荒山和幼林地起火監守12小時,中齡林地起火監守24小時以上,方可考慮撤離,防止余火復燃。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各單位、項目部要建立森林草原撲火基本應急物資儲備制度,保障撲火應急物資的供應。有森林區域的防火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的撲火任務和撲火力量,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工具和機具,并加強對撲火儲備物資的管理,及時補充和更新,以確保森林撲火所需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