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范我廠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電爐鋅粉起火事故,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電爐鋅粉在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起火事故。
1.4 工作原則
(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電爐鋅粉起火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廠部成立電爐鋅粉起火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全廠在電爐鋅粉發生起火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 條塊結合、信息共享。
電爐鋅粉起火事故應急救援的主管部門為安全環保科,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關職能部門現有資源,實現相關信息共享,確保電爐鋅粉起火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4)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 企業危險性分析
2.1 企業概況
單位名稱: 蒙自礦冶有限責任公司銦鋅冶煉廠
單位地址: 云南省紅河州蒙自縣芷村鎮
從業人數: 1057人。
隸屬關系:蒙自縣經貿局
主要原材料: 鋅精礦、焦丁、電爐鋅粉
主要產品: 鋅錠、銦錠、硫酸
產量: 鋅錠5萬噸/年、銀錠50噸/年、硫酸10萬噸/年
周邊重大危險源: 無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 電爐鋅粉物化特性
2.2.2 自燃事故
這類事故是一種不需外因作用的化學反應,其原因如下:
(1) 電爐鋅粉受潮濕。
(2) 電爐鋅粉存貯環境溫度過高。
2.2.2其他原因引起的事故
(1) 現場違章操作造成,如在倉庫旁邊、裝卸過程中吸煙。
(2) 由電焊火或者其他火源引發的事故等。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 組織機構與職責
廠部成立電爐鋅粉起火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在安全環保科下設辦公室(簡稱應急辦)。當發生重大電爐鋅粉起火事故時,在事故發生地附近成立現場指揮部。
2.1.1 應急指揮部
電爐鋅粉起火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
總指揮:吳國欽
副總指揮:康大平 黃 華
指揮部成員: 馮繼平、周忠躍、班志忠、陳春發、張 超、廖發忠、周 林、劉 超、韋衛華、黃瑞部、廖武圣、韋乃團、藍保康、劉華長、韋淑川、黃甫義、羅森育、潘云鵬、曾繁順、班 瑩、覃健杰。
2.1.2 應急指揮部職責
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電爐鋅粉起火事故的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 組織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
(2) 作出電爐鋅粉起火重大事故搶救方案和決策;
(3) 授權各職能部門實施應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
(4) 負責建立和維護應急信息平臺;
(5) 甄別電爐鋅粉起火事故等級,提出預警級別建議;
(6) 做好善后和災后重建工作。
2.1.2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電爐鋅粉起火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應急辦),辦公室設在安環科。負責廠內電爐鋅粉起火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 負責廠內內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間的聯系、協調工作;
(2) 負責收集和匯總電爐鋅粉起火事故信息,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和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3) 組織電爐鋅粉起火事故調查,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
(4) 制定廠內電爐鋅粉起火事故應急演練計劃,并組織實施演練和總結評估。
2.1.3 現場指揮部職責
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 分析、判斷電爐鋅粉起火事故發展趨勢和確定應急救援行動方案;
(2) 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開展緊急救援工作;
(3) 保持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機構的通信聯絡,隨時報告應急救援情況,及時向本廠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應急救援的指示或要求;
(4) 涉及重大事項應先報告上級領導后處置,情況緊急時也可以先處置后報告或越級報告;
(5) 組織、落實應急救援物資;
(6) 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搶修和傷員緊急救護工作;
(7) 編寫災情評估報告。
2.1.4 應急工作小組及其職責
根據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組織6個應急工作小組,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各工作小組組成及其職責分別如下:
(1)安全警戒組:
由保衛科牽頭,由公司保衛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2)安全疏散組:
由安環科牽頭,由安環科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保證救援順利進行,做到救援車及其他有關車輛能暢通進出事故現場;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3)滅火救援組:
由安環科牽頭,由各個車間應急救援小組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電爐鋅粉起火火災的撲救。
(4)醫療救護組:
由質檢科牽頭。主要負責在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及時搶救現場撤出的受傷人員(包括受傷搶救隊員);與當地及外地有關醫療單位聯系搶救事宜;現場急救藥品的聯系和提供。
(5)物資供應組:
由調度室牽頭。主要負責保證現場救援所需的各類生活物資和搶救物資及器材的供應;事故現場的照明及通信聯絡;事故現場所需的物資、器材及車輛調度。
(6)善后處理組:
由辦公室牽頭,工會、財務科、后勤科等部門參加。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職工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其他未盡事項。
2.1.5 報警、聯絡方式
廠部應急救援人員之間采用內部和外部電話線路進行聯系,應急救援小組的電話號碼必須24小時開機,禁止隨意更換號碼的行為。特殊情況下,電話號碼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之日起48小時內向安全環保科報告,安全環保科必須在24小時內向各成員和部門發布變更通知。
3、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
廠內職工實行嚴格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實施化學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管理,充分提高員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預防電爐鋅粉起火事故及事故早發現、早處理技能。
電爐鋅粉存貯區屬于禁火區域,列為重大危險源,實行危險目標定期維護制度化,一旦發生事故,現場人員迅速匯報指揮部并及時投入搶險排除和初期應急處理,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
3.1 事故處理預案
電爐鋅粉具有易燃、有毒有害等危險性,一旦發生起火事故,若處理不當,可能導致火災、人員中毒、灼傷和環境污染等危險狀態。
3.2 事故處理原則
3.2.1 消除事故原因;
3.2.2 阻斷繼續燃燒;
3.2.3危險區域內無關人員的迅速疏散和撤離現場;
3.2.4事故搶險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后,迅速投入排除險情工作。
4 危險區的隔離
為防止無關人員誤入現場造成對救援工作的干擾和傷害,需要劃定事故現場隔離區范圍。在事故中心500m范圍內的各個道路口上設置紅白相間境界色帶標識,寫上“事故處理,禁止通行”字樣,在圓周每隔50m距離上設置一個警戒人員。專業警戒人員(保衛科)必須著正裝,并佩戴有“警戒”標識字樣的袖套。
5 監測、搶救、救援和控制措施
5.1 監測
電爐鋅粉發生起火事故,可以采用目測方法進行。
5.2應急處理和控制措施
3 預測預警機制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由安環科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危險危害因素和安全隱患采用安全檢查、安全評價(評估)和隱患整改的方法進行監測。
發生電爐鋅粉起火事故后,事故所在車間應急小組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廠部電爐鋅粉起火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故對象、事故原因、事故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擴大的范圍、事故單位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及對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確保的物資、建議需要啟動的事故級別等。
廠部應急指揮機構接警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赴事故現場救援。
3.2 預警預防
3.2.1 預警
廠內發生電爐鋅粉起火安全事故后,應急指揮部應迅速作出判斷,決定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情況嚴重,超出本廠應急處置能力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通過電話等方式,向蒙自縣應急指揮中心、縣安監部門報告報告,縣應急指揮中心根據需要啟動區級應急預案或上報至州應急指揮中心(或州應急辦)。
3.2.2 先期預防措施
(1)應急指揮部接警后,立即由應急辦通知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各應急工作小組和各職能部門,要求所有人員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由總指揮在第一時間召集有關人員,研究和決定應急救援初步方案;
(3)盡快組織撤離事故區域附近職工,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人員傷亡。
(4)決定啟動本預案或專項預案,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爐鋅粉起火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級別:
(1)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l 00人以上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 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OO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 0人以下死亡,或者1 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 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