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發生物體打擊能及時開展自救與互救,杜絕救護不及時和救護方法不當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發生的物體打擊現場應急處置與救援。
三、應急處置流程
8.目擊者發現人員物體打擊后立即撥打公司急救電話(浦東:2844,浦西:4699)。
9.目擊者到路口迎接急救車輛。
10.急救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值班人員向安保部負責人及公司領導匯報事故情況。
11.安保部負責人派安全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拉設警戒線。
12.若人員被重物壓迫:
1)目擊者除撥打公司急救電話(浦東:2844,浦西:4699)外,報告現場生產管理人員、作業長或安全員。
2)現場生產管理人員、作業長或安全員接到報告后,現場聯系液壓車、吊籠、吊車等救援設備及人員。
3)在現場安全人員的組織下開展救援行動,解除傷者重物壓迫。
13.急救人員達到事故現場后,立即展開救助,并將傷者送醫治療。
14.安全人員根據事故程度判定事故情況。若傷者為重傷或死亡,公司領導向安監局報告。
四、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現場人員應當觀察是否還存在墜落物和飛出物,立即采取措施,防治救援過程中再次發生傷害。
2.應馬上組織人員搶救傷者,移除壓在傷者身上的物體。
3.傷者受到物體打擊后,盡可能不要移動傷者,盡量當場施救,搶救的重點放在顱腦損傷、胸部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
4.當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應優先對休克、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應先救命,后治傷。
5.重傷員運送應用擔架,腹部創傷及脊柱損傷者,應用臥位運送;胸部傷者一般采用臥位,顱腦損傷者一般取仰臥偏頭或側臥位。
6.搶救失血者,應先進行止血;搶救休克者,應采取保暖措施,防止熱損耗;搶救脊椎受傷者,應將傷者平臥放在擔架或硬板上,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