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選煤廠車間火災的預防
1.認真組織職工學習“四防”知識及礦有關會議精神,提高職工的防范意識,做好防火工作。
2.進入車間內人員嚴禁攜帶火種。(火電焊工作需要除外)
3.車間內防火工具設施必須確保齊全、完好,消防水泵齊全,定期進行消防演習。
4.加大對車間內各種電器及線路檢查力度,對老化的線路電器元件要進行更換和維修,確保各種設備正常運行。
5.車間內使用油脂時,用后必須將剩余油脂及時送回,如需在車間內保存,必須密封完好。
6.車間內使用汽油時,必須遠離火種。
7.使用明火必須履行審批制度。
8.嚴禁各種違章用電。
9.在產塵地點必須定期進行灑水消塵。
10.進行火電焊作業時,必須執行“選煤廠動用火電焊措施”,并進行審批。
1.2 選煤廠篩分車間、成品倉、回煤暗道瓦斯、煤塵事故的預防
選煤廠負責井下煤炭提升后洗選工作,因大隆礦屬突出礦井,煤體內瓦斯含量較大,因此要防止瓦斯在選煤廠篩分車間成品倉及回煤暗道等地點的積聚,以免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另外,由于上述地點皮帶轉載點較多,在運輸過程中極易造成煤塵積聚,為防止發生煤塵爆炸事故,要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1.2.1 瓦斯事故預防
1.對篩分車間半成品倉、成品倉上及回煤暗道的瓦斯要定期進行測定,此項工作由選煤廠當班瓦斯檢查員負責,將測定數據及時填寫在瓦斯、CO牌板上,如測定瓦斯、CO濃度超限,必須向上級部門及當班負責人匯報。煤倉應設置高出煤倉的瓦斯排放口,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機電設備和照明,當煤倉內瓦斯濃度達到1.5%時,附近20米范圍內的電氣設備立即停止運轉,車間和走廊內瓦斯濃度達到0.5%時,立即切斷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源(含照明電源)。進行火電焊作業前,必須對相應地點的瓦斯含量進行檢測,符合規定方可作業。車間窗戶應經常敞開進行通風,抽排風機必須按有關要求開啟,必須保持常開,抽排煤倉內的瓦斯,杜絕超限。定期對抽放管路進行清理。
2.在上述地點作業的所有人員,嚴禁攜帶火種,火電焊作業人員,使用火種工作時,必須在瓦斯濃度不超標情況下方準使用。
3.確保風機完好,定期對風機進行檢修、維護。
1.2.2 煤塵事故預防
1.建立健全完善的防塵、灑水系統。
2.篩分車間必須保證有水源,并有充足的水源保證經常供水。
3.車間各產塵點的噴水管要全部形成。
4.防止噴霧過程中的跑、冒、滴、漏現象。
5.在皮帶落貨點處及皮帶的機頭、機尾設密封罩除塵。
6.112#機頭和機尾、201#機尾、1#皮帶機頭和機尾、2#落煤皮帶機尾、回煤皮帶機頭的五臺除塵機要確保完好,在每次作業前,必須提前開啟風機,進行除塵作業。
7.各作業地點配備干濕兩用吸塵器要確保完好。
1.2.3 消塵灑水管理制度
1.篩分車間所有皮帶走廊都要經常消塵,每一個原班至少除塵一次,該項工作由當班該崗職工負責。
2.皮帶機頭、刮板輸送機機頭電動機、減速器上的煤塵由該崗位工人負責清理。
3.凡設有噴霧裝置的部位,噴霧必須成霧狀,開關必須靈敏可靠,真正起到消塵作用,該臺設備開啟相應噴霧必須開啟。
4.二次篩分層及手選層的吸塵器在系統開啟前5分鐘必須啟動,崗位職工必須會使用吸塵器,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5.所有落貨點的密封罩,必須確保嚴密,無煤塵飛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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