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確保工業企業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區內企業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救援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轄區范圍內工業企業突發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指揮系統及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工業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
設立工業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管委主任任總指揮,如有特殊情況管委會主任不能到位時,由管委會主任授權一名管委會副主任擔任;經發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管委會辦公室主任任指揮組秘書長;管委會辦公室分管副主任任指揮組副秘書長;指揮部其他成員由區內各有關部門、及三產服務業科成員組成。
2.指揮組及其辦公室職責。
(1)指揮組履行下列職責:
①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工業企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②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迅速啟動預案,統一部署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③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事故救助結束后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④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⑤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⑥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⑦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予以公布。重大事故通訊報道,由宣傳部門負責,通訊報道稿件須經副總指揮審查后發布。
(2)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按照指揮組的部署和要求,具體負責應急救援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應急救援小組組成及職責。
指揮組下設警戒保衛組、搶險救災組、技術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和綜合工作組六個小組。具體人員組成及職責如下:
1.警戒保衛組人員組成及職責。
由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長任組長,武警中隊負責人任副組長,公安、武警等下屬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其主要職責是:
(1)及時封閉或半封閉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2)管理交通,保障搶險救援車輛及運送物資人員車輛暢通無阻;
(3)組織疏導事故現場人員,疏散物資,維護現場秩序;
(4)保護事故現場。
2.搶險救災組人員組成及職責。
由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長任組長,消防大隊、武警中隊負責人任副組長,公安分局有關科室負責人、武警分管負責人及事故單位的負責人為成員。其主要職責是:
(1)依據掌握的情況制定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2)組織搶救事故現場人員、物資財產;
(3)及時向指揮組報告搶險救災進展情況。
3.技術保障組人員組成與職責。
由經發局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建設、質監分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消防大隊、交通局等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及專家小組、事故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為成員。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
(2)提供工業企業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信息;
(3)提供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氣象保障服務。
4.醫療救護組人員組成與職責。
由社會事業管理局一名副局長任組長,區醫院、及村組衛生人員為成員。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
(2)負責事故中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工作。
5.后勤保障組人員組成及職責。
由管委辦公室分管副主任任組長,經發局分管負責人和所在村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公安、交通、財政、通信、供電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其職責是:
(1)負責調集搶險所需物資、裝備,確保搶險所需器材、藥劑、材料、食品等物資的供應,其中救援人員使用的個人防護用品由消防支隊及事故單位負責供應;
(2)及時準確地將搶險所需的各種車輛、器材調往現場;
(3)根據需要在現場架設有線和無線通信設備,保障整個救援過程中的通信暢通;
(4)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供水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供水,架設臨時供水、供電管線,保障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
(5)安排好參加救援人員的飲食和休整。
6.綜合工作組人員組成及職責。
由管委會辦公室分管副主任任組長,安監局、紀檢、公安分局、經發局、政法局、財政局、人事勞動部門、所在村、事故單位為成員。其職責是:
(1)協助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
(2)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3)組織新聞、消息發布工作;
(4)做好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三、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1.區工業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管委會值班)電話:88247101。
2.區工業企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辦公室(區經發服務業科)值班電話:88260075。
(二)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1.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當地安監、公安、消防、等部門,并按規定逐級上報。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管委會值班室。管委會值班室立即報告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管委會及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縣政府、縣安監局及有關部門。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救援的要求。
(三)現場保護。
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公安分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搞好現場保護,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因搶救傷員和財產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拍照、錄像和詳細記錄,最大限度保護現場的痕跡物證。
四、事故應急救援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首先應啟動本單位的事故應急
救援預案進行搶救。區工業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報告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按本預案組成指揮組趕赴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指揮組下設的各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單位立即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組成應急救援小組,迅速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搶險救援的需要,指揮組可以請求管委會調集社會各界力量和駐區邊防、武警部門支援。
(二)應急救援堅持統一指揮、協同作戰、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三)應急救援工作。
1.建立警戒區。由警戒保衛組會同技術保障組對事故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保護,為事故處置劃定警戒范圍,由警戒保衛組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緊急疏散。由警戒保衛小組指導、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迅速撤離出危險區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同時做好自救與互救工作。
3.人員搶救。由搶險救災小組組織人員搶救事故現場人員脫離事故現場,由醫療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4.危險控制與消除。由搶險救災小組會同技術保障組與事故單位一起,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制定處置方案,對險情進行控制與消除。
(四)應急救援注意事項。
1.救援人員進入事故區域應2至3人為一組,隨時保持通訊聯系,同時做好自身防護,避免發生傷亡。
2.事故搶險應盡可能與事故單位協同作戰,與公安、消防、醫療急救等專業隊伍協調行動,救援所用工具要具備防爆功能。
3.現場醫療急救按照先救命后治傷、先重傷后輕傷、先復蘇后固定、先止血后包扎、先救治后搬運的原則,對傷員實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傷員的多次轉院。
4.組織事故區人員撤離現場時,要指導群眾做好個人保護,快速轉移至安全區域。
五、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
(一)公安消防大隊是工業企業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企業義務消防隊伍作為工業企業事故應急救援輔助力量,由消防部門統一調度、指揮。
(二)消防大隊負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制定應急救援戰術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指導區企業義務消防隊伍進行定期演練。
(三)區經發局會同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根據指揮組的部署組織所在行政區內的工業企業的演練。
六、其他
擔任應急救援任務的各應急救援小組應及時向指揮組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由指揮組做出撤離現場、結束救援工作的決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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