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煤廠安全事故,必須采取快捷而有效的措施,以便將事故的危害減少到最低限度?,F將各類重大事故的處理,作如下規定:
一、事故處理的組織領導及調度指揮
(一)指揮機構
為了有效地處理安全事故,當發生安全事故時,選煤廠廠長是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組織施救,一般事故時,廠調度及時向廠部匯報,事故嚴重時向所在礦調度匯報,同時廠長要向區域匯報,區域根據情況向總部匯報,請求協助處理。選煤廠要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
總指揮:
組長:
成員:
(二)發生安全事故時,有關部門及人員的職責
1.總指揮:統一組織協調有關人員到達現場處理事故。
2.組長:及時制定事故搶險方案;負責組織事故搶險所必須的各專業人員,并在現場協調指揮;及時準備事故搶險所必需的設備和材料。負責制定事故搶險詳細方案,并在現場代表廠長組織實施;根據事故現場的變化情況,調整搶險方案。
3.機電廠長:協助廠長制定事故搶險方案。
4.安全副廠長:負責搶險現場的安全監督,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5.生產經理:協助廠長、指揮事故搶險工作;負責制定災后恢復生產方案。
6.廠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匯報人、事故類型、原因、影響范圍和人員狀況,并對事故發展趨勢初步預測,以及其它需說明的事項;第一時間深入事故現場,了解事故嚴重程度;迅速將事故情況按照《調度匯報程序》向本廠領導匯報;及時傳達廠領導指示。
二、重大災害事故的處理措施
(一)火災事故的處理
1.迅速切斷災區電源。
2.崗位工作人員迅速查明著火范圍、火情狀況和火災原因,在著火初期迅速采取措施,使用就近滅火器材滅火的同時,立即向廠調度報告。若滅火無效,須迅速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
3.廠調度員應迅速把火情報告廠領導、礦調度,以便根據失火原因、火災范圍制定搶救方案。
4.在火災初期,著火范圍不大時,應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制火勢,直接滅火。
5.若是煤倉著火,要加強CO、CH4監測匯報工作,當倉上CO、CH4超標時(CO﹥24PPM、CH4﹥0.5%)嚴格控制人員進入災區,以免發生意外,采用倉內注水的方法滅火。
6.發生火災時避災路線? 主廠房發生火災時,按照各樓層的應急燈指示,從廠房樓梯間通道撤至工業廣場;廠辦公樓發生火災時,順疏散通道撤離至1層正門室外;皮帶棧橋發生火災時向棧橋兩側疏散,順疏散樓梯下至工業廣場;煤倉發生火災時從倉外旋梯或皮帶棧橋疏散。
(二)電氣設備事故的處理
電氣設備、電氣線路發生著火時:
1.首先切斷電源。低壓電氣、線路來不及斷電,或其他原因不允許斷電,必須選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等絕緣滅火器材進行滅火;高壓電氣發生著火時,必須切斷電源。滅火人員要與火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2.現場工作人員采取滅火措施的同時,應向廠調度報告。
3.火災撲滅后,要留專人看護現場至少1小時,確認無電、無異常情況后,再進行現場清理。
(三)機械事故的處理
1.發生機械事故時,現場工作人員要立即停車。
2.現場工作人員在停車后要立即報告調度,由調度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檢修。
(四)煤塵的處理?煤塵超標時:
1.迅速斷電。
2.打開該工作場所的所有門、窗進行通風排塵;必要時開啟除塵設施加速排塵。
3.噴霧進行降塵。
(五)CO、CH4事故的處理
當煤倉上CO、CH4濃度嚴重超標時:
1.從高壓室或上級PDS切斷煤倉上、下的電源。
2.迅速撤出煤倉工作區域的所有人員;在進出煤倉的道口設臵警戒線,禁止非專業搶險人員進入煤倉上、下區域。
3.由專業搶險人員進行排除CO、CH4作業,排除險情后恢復生產。?
三、各項應急預案
(一)影響礦井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事故匯報程序
當發生影響礦井生產的事故時,廠調度必須向廠值班匯報;影響礦井30分鐘以上的,必須向廠部調度匯報。
2.應急響應
2.1事故現場的崗位司機或維修人員立即向廠調度匯報。
2.2廠調度接到匯報后,要及時向廠值班匯報,通知機電檢修人員到現場,安排相關人員到現場,同時,對事故影響及需要處理時間進行預測,做好事故時間、地點、匯報人、事故情況等記錄。
2.3廠值班在接到調度匯報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統一指揮,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量縮短事故處理時間。
2.4按照恢復生產優先的原則,所有生產班組必須聽從調度指揮。
2.5因礦井原因,發生大面積停電不能立即恢復時,立即向廠值班和礦調度匯報情況,同時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出現漫水等情況。
2.6所有班組長以上的管技人員必須保證聯系通暢,晚上休息期間也要保證開機,否則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安全儲備
原煤系統備品、備件必須放置在現場,做到有備無患。
4.備品、備件管理
4.1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對現場存放的備品、備件進行核實,廠長審查。
4.2擺放在現場的備品、備件使用后必須做好補充計劃。
(二)工傷事故應急預案
1.目的
為了對作業中潛在的事故或突發性事件做出應急響應,避免人員傷亡,制定并實施本預案。
選煤廠要與礦醫務室溝通順暢,保證工傷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救助。
2.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選煤廠可能發生的工傷事故。
3.職責
3.1廠長負責事故現場的統一指揮。
3.2廠調度員負責與外界通信聯系。
3.3當班生產班和機電班負責提供人力和必要的物資資源。
3.4安全副廠負責對事故調查處理。
4.工作程序
4.1應急準備
4.1.1成立工傷事故應急響應領導小組,負責對工傷事故進行搶救。廠長任組長,副長廠任副組長,班隊長為組員。
4.1.2應急響應領導小組負責事故現場協調與指揮,并落實應急措施。
4.2應急響應
4.2.1當事故發生后,發現人員要立即匯報廠調度員,調度員立即向工傷事故應急響應領導小組成員、廠部匯報,必要時通知定點醫院,并做好詳細記錄。
4.2.2工傷事故應急響應領導小組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施救,采取正確的急救措施,減輕傷員痛苦,避免傷勢加重,等待救護車到來。
4.2.3其它人員參與現場救護、通訊、事故現場處理工作。
4.3糾正預防
事故發生后,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事故原因分析,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針對導致事故原因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
(三)放射性事故應急預案
1.應急準備
1.1?選煤廠使用的放射源必須有備案,并切實加強放射源的管理。
1.2? 選煤廠成立放射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事故處理指揮。廠長任組長,安全、生產、機電副廠長為副組長,班隊長、調度員為組員。
1.3? 各成員的職責
1.3.1廠長負責事故現場的統一指揮。
1.3.2安全、生產、機電副廠長負責監督和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負責事故調查處理。
1.3.3班隊長負責事故處理工具和人員準備。
1.3.4調度員負責事故處理的通信聯系和有關記錄。
2.應急響應
2.1當放射源丟失、泄漏或損壞時,發現人員要立即匯報廠調度員,調度員立即按放射性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并做好詳細記錄。?
2.2放射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現場,針對情況,采取以下不同方案:
2.2.1若發生放射源丟失事件,應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查找;對生產班職工進行安全警告,避免意外接觸。
2.2.2若發生放射源泄漏或損壞事故,應指派專人對現場直徑20m范圍內進行安全警戒,防止人員靠近,等待專人處理。
2.2.3立即停止作業,通知在場的其他人員脫離現場,標出污染范圍,設臵警戒線,以免誤入。
2.2.4處理事故人員應著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和必要的工具。
2.2.5被污染衣服、工器具等應留在污染區。
2.2.6詳細記錄事故的經過和處理情況,作為查找事故原因、改進防護工作和日后鑒定工作人員健康狀況的的依據。
2.2.7事故處臵完畢,經監測合格、衛生防護人員同意后方可重新啟用。
(四)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火災發生后,發現人員應立即向廠調度員匯報具體地點、簡要情況;調度員接到匯報后立即向廠值班匯報。
2.火災發生后,廠值班立即到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滅火行動,防止火災事故擴大,把損失降到最小程度。
2.1電氣火災
2.1.1首先應切斷電源,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2.1.2組織維修、試驗人員對故障變壓器、控制開關等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對故障進行搶修。
2.1.3事故處理完畢,經試驗合格后逐級恢復供電。
2.2煤倉火災
2.2.1啟動《煤倉火災應急預案》,按應急組織流程進行滅火。
2.2.2受火災威脅區域的人員按避災路線迅速撤到安全地點。
2.2.3迅速組織義務消防員對災區偵查,救出遇險人員。
2.3油庫火災
2.3.1油庫當班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廠調度員報告,匯報時要講清著火部位及大致情況,同時利用庫內消防器材控制初起火勢等待救援。
2.3.2對初起火情,如能控制和輕易撲滅的,采取果斷措施,先行實施撲救,事后再進行匯報。
2.3.3當油庫發生火災時,立即啟動《油庫火災應急預案》按應急響應流程進行滅火。
2.3.4在救援人員趕到之前,打開庫區大門。
2.3.5視火勢情況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求公安消防隊援助滅火。
2.3.6泵房發生火情或貯油罐受到火勢威脅情況下,在無任何把握保證油罐安全時,在保證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疏散,當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應首先考慮施救人員。
2.3.7滅火行動要有序進行,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指派專人在路口接引公安消防車輛。
2.3.8撲滅火災后進行檢查,確保無復燃的可能;保護現場,配合火災事故的調查。
2.4其它火災
2.4.1廠調度員接到現場報告后,及時通知廠領導匯報。
2.4.2應急響應指揮小組要及時組織廠消防員充分利用就近消防設施滅火。
2.4.3撲滅一般性火災一定要按照第一時間處理的原則,發現人員能夠及時處理的要自己處理,不能自己處理的也應在報告后采取積極措施。
2.4.4發生危及供電設施火災,首先應切斷供電電源,防止人員觸電,恢復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逐級送電。
2.4.6廠消防人員必須運用正確的方法撲滅火災。
(五)起重事故應急預案
1.應急準備
1.1成立起重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對起重事故的搶救。廠長任組長,安全、生產、機電副廠長任副組長,班隊長、起重設備維修人員為組員。
1.2各級人員職責
1.2.1使用起重設備人員應具備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發生事故時及時向廠調度員報告,有人負傷時應緊急施救。
1.2.2應急響應領導小組成員到達現場后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2.應急響應
2.1發生起重事故時,現場人員立即匯報廠調度員,調度員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匯報,啟動應急預案,盡最大可能排除危險源。
2.2應急響應領導成員到達現場后立即搶救傷員,制定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2.3事故處置完畢,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事故原因分析,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針對導致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3.糾正與完善
3.1起重工必須持證上崗。
3.2執行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前應檢查設備保護裝置,確認完好后方可使用。
3.3起吊時起吊物下嚴禁站人,嚴禁人、物同吊。
(六)供電系統故障應急預案
1.出現全廠停電事故的匯報程序
1.1出現全廠停電事故后,廠調度員立即通知值班電工確定跳電原因,并通知廠值班匯報。
1.2值班電工立即趕往配電室,檢查進線電源帶電顯示器,判斷造成全廠停電的原因,并立即向廠調度員匯報。
1.3廠調度員接到值班電工的匯報后,立即匯報廠長、廠值班匯報。
2.出現全廠停電事故的處理程序
2.1上級變電所故障造成全廠停電
2.1.1值班電工檢查高壓進線電源帶電顯示器燈滅,作出初步判斷上級變電所電源出現故障,并向廠調度員匯報。
2.1.2因上級變電所故障造成全廠停電時,由廠調度員聯系上級變電所,在供電電源一用一熱備的情況下,聯系進行倒閘操作,將負荷切換至熱備用線路上。
2.1.3在供電電源一用一冷備的情況下,由廠調度員聯系上級變電所,給予冷備用電源送電;待送電后,在廠高壓室內進行倒閘操作,將負荷切換至送電后線路上。
2.1.4若上級變電所限電,廠調度員應積極同上級變電所聯系, 要求給予保安電(低洼處水泵、辦公、照明等用電)。
2.1.5廠調度員應根據上級變電所限電量,制定出供用電方案,確定送電范圍,并上報廠值班審批同意后執行。
2.1.6全廠恢復正常供電后,由值班電工做好本次事故的詳細記錄。
2.2夜間全廠停電
2.2.1值班電工迅速趕赴高壓室進行檢查,判斷故障原因,并匯報廠調度員。
2.2.2廠調度員向廠值班匯報并經同意后,根據故障原因指揮執行應急預案。
3.供電恢復后采取的措施
3.1與上級變電所聯系,確保兩路進線電源能夠做到一路運行,一路熱備。
3.2加強高壓設備的巡回檢查,使用備用電源的立即進行切換,恢復原供電狀態。
3.3如發生越級跳閘現象,應根據實際負荷重新計算繼電保護值,并進行整定、試驗。
3.4對重要崗位無備用電源的考慮增加備用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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