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醫療廢物的管理,避免因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件導致人身傷害和社會危害,根據《醫療廢物處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置組織機構
組長:夏勤
成員:陳家全,林勇,趙喜,梅登平
在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應當采取應急控制措施,做到早報告、早處理,減少或防止污染擴散。
二、處置程序
1、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件時,當事人應立即報告總務科、院感科,并通知醫院保衛科到達現場協助對污染區進行保護性封鎖,嚴格控制無關人員出入污染區,避免造成污染擴散和周圍人員傷害。
2、總務科迅速組織人員對溢出、散落的醫療廢物迅速進行收集、清理,對污染地點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對液體溢出物應采用吸附材料進行處理。
3、清理人員進行現場清理時,應做好勞動保護,清理結束后,清理用具和防護用品應進行嚴格的消毒處理。
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在48小時內向縣衛生局、縣環保局報告,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后,將調查處理結果向縣衛生局、環保局報告。
4、配合有關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不得拒絕和阻礙,不提供虛假材料。
5、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時,應當在12小時內向縣衛生局、環保局報告,并根據《醫療廢物處理條例》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可能導致傳染病傳播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采取相應措施。
6、處理結束后應及時總結經驗教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再次發生,并寫出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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