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急總則
為確保醫院信息系統安全運行,保證醫院正常的醫療服務和就醫秩序,加強系統的安全運行管理,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促進信息系統在醫院的應用和發展,特制定醫院信息系統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案”實施責任制
1、建立以院長為第一責任人、信息科、職能部門和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信息系統安全運行領導小組;
2、領導小組負責全院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實施和全院信息系統日常安全運行管理的組織協調及決策工作;
3、信息科負責應急恢復信息系統運行和網絡布線的技術保障;
4、后勤部門負責應急恢復信息系統供電的技術保障;
5、各行政和業務職能部門負責維持正常的醫療秩序,并根據“應急預案”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
(二)“應急預案”實施范圍和時間
1、本“應急預案”適用于門診、住院部、醫務、護理、財務、藥劑、檢驗、放射、信息、后勤等使用和維護醫院信息系統的各業務職能部門、臨床科室和醫技科室;
2、信息系統發生故障30分鐘內不能排除時,報告領導小組批準,根據不同情況部分或全部啟動“應急預案”的實施。
(三)“應急預案”實施通報制度
1、信息系統應用部門發現信息系統或供電系統故障,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立即通知信息科或后勤部門;
2、信息科或后勤部門應在30分鐘之內初步查明故障原因、所需恢復時間,通知相關應用部門負責人,必要時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建議,由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部分或全部啟動“應急預案”;
3、領導小組決定部分或全部啟動“應急預案”后,由信息科及時通知各應用部門,啟動“應急預案”中相關的應急措施;
4、信息科或后勤部門應在故障排除后,立即通知各應用部門,同時報告領導小組,請求結束“應急預案”的實施;
5、信息科或后勤部門應在事后將詳細的故障原因及處理結果報告領導小組;
(四)信息系統故障一般應急措施
各業務應用部門一般應在獲知30分鐘內信息系統故障不能排除,并獲知故障初步原因和所需恢復時間后,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各業務應用部門應在窗口設置“計算機故障”告示牌,部門負責人及時到現場組織協調工作;
2、各業務應用部門應及時通過大屏幕、導醫等形式做好宣傳、解釋和疏導工作;
3、醫保結算系統故障,而醫院信息系統正常時,為醫保病人按自費標準登記和收費,并打印自費收據;財務結算部門在故障排除后7個工作日內憑原手工收據,為醫保病人重新劃卡結算;
4、對信息系統故障期間產生的手工數據,視情況在故障排除后予以補錄。
二、門診部業務應用保障實施細則
(一)發卡員發現發卡系統故障應及時報告門診部負責人,門診部負責人匯總情況后及時報告信息科和財務科負責人;門診部負責人獲知故障在30分鐘內不能排除,應立即向信息科提出啟用門診應急診療卡(公共卡),保證發卡處不排長龍。
(二)掛號系統發生故障時,掛號處工作人員應及時在窗口放置“計算機故障”告示牌并向計財科負責人匯報,并向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計財科經咨詢信息科獲知故障在30分鐘內不能排除,應立即啟用系統補掛號方案,保證掛號處不排長龍。
(三)門診收費系統發生故障時,門診收費處工作人員應及時在窗口放置“計算機故障”告示牌并向計財科負責人匯報,并向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財務科負責人獲知故障在30分鐘內不能排除,可手工開具收據,并留下病人聯系方式,待系統恢復結帳后打印收據通知或寄送病人,保證收費處不排長龍。
(四)財務科負責人接到入院系統故障排除,停止“應急預案”實施的通知后,及時通知各部門啟用網絡收費。
(五)門診系統發生供電故障,門診部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后勤部門,由后勤部門負責解決。
三、住院部業務應用保障實施細則
(一)入院處應急措施
1、出入院工作人員發現出入院系統故障應及時報告出計財科負責人,計財科負責人匯總情況后及時報告信息科;
2、入院系統發生故障時,入院處工作人員應及時在窗口放置“計算機故障”告示牌,并向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3、在系統發生故障期間,病人入院啟用手工登記;
4、出入院管理部門負責人接到入院系統故障排除,停止“應急預案”實施的通知后,及時通知入院處工作人員重新使用計算機辦理入院手續。同時,為系統故障時手工辦理的病人按順序進行計算機入院登記(對醫保病人將其由自費病人入院的信息,修正為醫保病人入院);所有病人可在系統恢復后交回手工臨時收據,由收費員將預交信息輸入后打印電腦收據,并在當日預交款報表中標明;
5、入院系統發生供電故障,計財科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后勤部門,由后勤部門負責解決。
(二)病區護士工作站應急措施
1、病區護士發現護士工作站系統故障應及時報告護士長,護士長匯總情況后及時報告信息科和護理部主任;
2、病區護士長獲知故障在30分鐘內不能排除,應立即做好手工執行醫囑準備;
3、病區護士長接到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后,護士根據當天醫生簽開的醫囑,手工抄寫各類工作單。化驗單和手術申請單等由病員主管醫生手工簽開。手工抄寫的治療單、領藥單等各類工作單必須由第二名護士進行認真核對并簽字確認。遇到必須當日結帳出院的病人,按照“出院結賬處應急措施”中第3點處理;
4、護理部在護士工作站系統出現故障時,應與各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聽從領導小組統一協調管理;
5、病區護士長接到護士工作站系統故障排除,停止“應急預案”實施的通知后,及時通知護士重新使用計算機審核和發送醫囑。
6、護士工作站系統發生供電故障,病區護士長應立即聯系后勤部門,由后勤部門負責解決。
(三)病區藥房應急措施
1、病區藥房工作人員發現藥房系統故障應及時報告藥房負責人,藥房負責人匯總情況后及時報告信息科和醫務科;
2、藥房負責人獲知故障在30分鐘內不能排除故障,應做好手工發藥準備;
3、藥房負責人接到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后,接受各病區手工領藥單(由病區護士長簽名或蓋章),核對發藥,并保留手工領藥單;
4、藥房負責人接到藥房系統故障排除,停止“應急預案”實施的通知后,及時通知藥房工作人員重新使用計算機發藥。對故障期間發生的數據作如下處理:如停機時間不超過當天23:59:59,核對各病區在計算機中補錄的領藥單與手工領藥單并及時確認;如超過當天23:59:59,則不再補發故障當天的藥品,手工單據交由出院結帳處補錄,藥房及時補確認;
5、藥房系統發生供電故障,藥房負責人應立即聯系后勤部門,由后勤部門負責解決。
(四)出院結帳處應急措施
1、住院收費員發現出院結帳系統故障應及時報告計財科負責人,計財科匯總情況后及時報告信息科和分管院長;
2、住院收費負責人接到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后,收取病區交來的手工處方、各類檢查及化驗記帳單。收入的預交款,開出手工臨時收據。對于出院結帳的病人,做好相應的解釋工作,留下聯系方式,并向病人收取一定預交費用后先出院。對于再次來院結帳有困難的特殊病人(如外地病人等),預收一定費用,待系統恢復結帳后打印收據寄送病人;
3、當住院收費系統發生故障時,收費員應及時在窗口放置“計算機故障”告示牌,并向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住院收費負責人接到住院系統故障排除,停止“應急預案”實施的通知后,對于病人交回的手工收據,將預交信息輸入電腦。對于出院結帳的病人,通知病人辦理結帳手續。對于再次來院結帳有困難的特殊病人(如外地病人等),打印收據寄送病人;
5、結帳系統發生供電故障,計財科應立即聯系后勤部門,由后勤部門負責解決。
四、信息科應急措施
1、信息科工作人員監測到系統故障或接到業務部門信息系統故障的消息后,應立即向分管院長匯報,并立即組織相關人員排查通信線路、網絡設備、服務器、數據庫。應用程序以及供電設備運行狀況,在近可能短的時間內初步匯總,找出故障原因和估計恢復時間;
2、信息科應立即將故障原因和估計恢復時間報告領導小組成員,如估計恢復時間超過30分鐘應建議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信息科應按各自崗位職責分別將故障原因和估計恢復時間通知分管院長;
3、信息科應立即按技術保障細則進行故障排除,如需要應立即聯系相應供應商技術支持;
4、如故障恢復時間較長,信息科負責人應向領導小組及時報告,由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解決;
5、當信息系統故障排除,信息科負責人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停止“應急預案”的實施。信息科工作人員應協助通知各業務部門停止“應急預案”的實施,并做好善后事宜;
6、信息科應事后就故障原因、處理結果書面報告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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