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總則
l.1編制目的
為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和促進社會穩定。
??? 1.2 工作原則
??? 1.2.1 以人為本,科學管理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在事故未發生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營救受傷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專家、專業救援力量和人民群眾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取科學的管理方法,采用先進的檢測、檢驗、監測手段、救援裝備和技術,迅速控制事態,消除危害后果。
??? 1.2.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管委會和區安委會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1.2.3 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在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果斷、迅速地采取
—3—
應對措施,對事故現場進行有效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切斷
事故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同時,應立即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區管委會應急辦迅速對事故做出判斷,決定應急響應行動。
??? 1.2.4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 ?1.3 編制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關于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對機制的意見》、《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大連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大連市基層單位應急預案參考文本》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 ??1.4 分類分級
?? ?1.4.1 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根據長興島實際,可能在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包括:
??? (1)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 (2)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 (3)其它方面的事故。
?—4—
1.4.2 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 ?1.4.2.1 I級(特別重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省(市、區)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
??? 1.4.2.2 Ⅱ級(重大):
??? (1)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下、l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10萬人以下、5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的重大(Ⅱ級)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 (2)超出我區應急處置能力,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
??? (3)需要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機構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
??? 1.4.2.3 Ⅲ級(較大);
—5—
(1)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下、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 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下、千人(300戶)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的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管委會應急處置能力,或者發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
(3)需要大連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
??? 1.4.2.4 Ⅳ級(一般):
??? 需要長興島臨港工業區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稱區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即Ⅲ級(較大)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
??? 1.5 適用范圍
??? 本預案適用于Ⅳ級(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和Ⅳ級(一般)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 2.1 組織體系
??? 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關部門,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分管安全工作副主任擔任,副總指揮分別由區管委會辦公室主任、區安監局局長擔任,成員包括區
—6—
管委會辦公室、區黨群工作部、區監察審計局、區經發局、區財政局、區公安分局、區建設局、區勞人局、區社管局、區安監局、區規劃局、國土分局、區工務中心、區行政執法局、區港口口岸局、街道辦事處、質監分局、供電分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環保辦及區直其他部門(根據事故性質和需要臨時增加)等負責人組成。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局長擔任。
??? 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部門應急預案。
???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及大連市有關救援力量等。
??? 2.2應急管理機構職責
??? 2.2.1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 (1)按照本《預案》規定的程序,組織、協調、指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 (3)隨時掌握本《預案》實施情況,并對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采取應急處理措施;
??? (4)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并負責督促事故單位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 ???????????????????????????????????????????????—7—
??? (5)辦理區管委會(或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2.2.2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 (1)傳達區應急指揮部命令并監督落實;
(2)通知并聯絡應急救援各專業組組長及確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或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并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專業組救援工作;
???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協調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 (5)檢查現場救援工作,收集險情和救援狀況并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救援建議,協助區應急指揮部開展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8)承辦區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定期組織預案演練,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有關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
(9) 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
??? 2.2.3 區有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區安監局: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行業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工作,組織技術專家進行災害事故分析,對搶險救援提供咨詢和對策;負責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匯報事故及救援情況;搜集與事故原因
—8—
及過程有關的信息資料,在職權范圍內、組織事故的調查、分析、
定性、處理工作,同時為配合上級對事故的調查處理作好準備;建立全區安全生產事故檔案;組織和指導應急救援演練。
(二)公安分局: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負責封鎖危險區域、設立隔離區,保護現場,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治安秩序,組織疏散人員;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適時調集相關警種參與救援;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事故中失蹤、死亡人員身份的核查及對死亡人員的法醫鑒定工作;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消防大隊:負責制定泄漏和滅火撲救預案。制定滅火作戰計劃,對事故現場火災實施撲救,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負責事故得到控制后洗消工作,組織傷員的搜救。
(四)區社管局:負責制定海上漁業安全事故搶險救援應急預案;負責制定中小學校、幼兒園事故搶險救援應急預案;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應急救援預案。確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的定點醫院,培訓專業醫護人員;安排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向區應急指揮部和上級衛生部門統計報告人員傷亡、疫情監測及防治情況,在緊急
—9—
情況下向兄弟城區或上級衛生部門尋求醫療支援;負責事故現場天氣趨勢分析和預報;及時收集、核實和統計報告氣象資料數據。
(五)環保辦:負責與市檢測中心的溝通和協調,完成對事故現場有毒、有害物質的應急檢測,確定污染種類、濃度;負責監督事故責任單位及專業處置單位對現場有毒、有害物質的無害化處置工作。
(六)區城建局:負責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搶險單位做好人員和車輛準備,協助做好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工作,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負責制定城市供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提出供氣事故現場的處置方案;負責制定建筑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制定水庫大壩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組建供水保障應急救援隊伍,檢查事故現場周邊供水管網,加大水壓,保證供水。負責提供市政、建筑等工程技術資料支持;按照有關預案負責燃氣、供排水等公用設施的排險和修復工作。
(七)質監分局:負責制定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提出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負責組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八)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九)區經發局:負責制定旅游行業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救援
—10—
物資供應保障預案;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十)區港口口岸局:負責制定港口口岸系統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港口口岸系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十一)區行政執法局:協助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封鎖危險區域、設立隔離區,保護現場,維持治安秩序;適時調集人員參與救援。
(十二)區工務中心:負責制定管委會投資工程項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助管委會投資工程項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十三) 供電分局:負責制定供電系統應急救援預案,組建供電保障應急救援隊伍,保證事故現場臨時照明。
(十四) 區監察審計局:負責監督檢查事故應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處違紀人員;參加由區管委會統一組織的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五) 區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的安排,保障應急救援工作有效實施。
(十六) 區勞人局:負責工傷認定、善后安置等工作。
(十七) 區黨群工作部:統一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搶險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做好應急救援中先進事跡的宣傳和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助做好傷亡家屬接待及安撫和善后處理工作。
(十八)事故單位:負責疏散人員,關停設施,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并配合有關部門工作。
—11—
(十九)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制定本轄區各項安全事故應急救
援預案,協助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傷亡家屬接待及安撫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十) 國土分局、區規劃局等區管委會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作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中的相應工作。
2.2.4區有關部門應與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做好部門預案與本預案的銜接工作,負責所牽頭實施分預案應急管理機構與市相關預案的管理機構的銜接,保持溝通,爭取指導和支持。
2.2.5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與駐島單位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建立與駐島部隊和其他駐島單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聯系、溝通機制。必要時,由區管委會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協調駐島部隊和其他駐島單位參與和配合應急處置工作。
2.2.6各部門應當明確本部門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事件的領導和工作機構,負責本轄區突發安全事故的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善后和災后重建、應急保障等工作。
3.信息報告
3.1 報告主體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在場人員應當用最快捷的方式報告事故發生情況,撥打公安110報警,120醫療急救、發生火警時撥打119報警電話,請求緊急救護,并應當在l小時內向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報告,值班電話:85280036;區安委會辦公室(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5281333。接報后應當立即逐級報告,緊
—12—
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或單位可越級上報。
區安委會辦公室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區管委會值班室、通知區管委會辦公室主任轉報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
主任。
3.2 事故報告主要內容
事故報告人員在向上級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時,應提供以下情況
(1)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位置;
(2)事故類型;
(3)傷亡情況及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評估;
(4)事故涉及的危險材料性質、數量;
(5)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影響的范圍,現場和附近人口分布;
(6)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斷;
(7)采取的應急搶救措施;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救援搶險的事宜;
(9)事故的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報告人及電話聯絡方式。
3.3 信息處理
3.3.1 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立即報告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以及事故單位請求,通知區相關部門和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準備或立即趕往事故現場。
—13—
3.3.2 區應急指揮辦公室要立即成立專家組,組織專家對事故危害進行分析,確定事故影響的范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從而對警情做出準確及時判斷,初步確定響應級別,并密切關注事態
進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應向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報告意見。
3.3.3 區安委會辦公室、區相關部和機構接報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
理等事宜,并及時向區領導反饋情況。
3.3.4 按照有關規定,區安委會辦公室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在規定時限內立即上報大連市安委會辦公室。
4. 應急響應
4.1 事發地的應急反應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行業主管部門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主管領導應當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應急救援隊伍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當事態超出其響應級別或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應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對事故做出應急響應。
4.2 區應急響應
區應急指揮部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根據事故類型、
—14—
性質和嚴重程度向區指揮部總指揮提出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議,在總指揮發布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命令后,按照相關規定,各相關部門應立即行動,按照啟動命令和本《預案》的要求,實
施救援。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應急響應工作:
(1)及時向區管委會領導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地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區相關專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系。
(3)經專家對警情判斷報請管委會領導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并立即通知區應急指揮部全體成員,進入應急工作狀態。適宜啟動各相應分預案的,建議由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實施。
4.3 指揮和協調
進入應急響應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和協調工作:
(1)召集應急指揮機構人員到位,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責成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及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2)向社會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3)對現場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15—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迅速消除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
維持社會治安。
(6)搶修被損壞的公共交通、通訊、供水、供電、供氣、供油等基礎設施,保障事發地群眾的基本生活。
(7)組織協凋有關方面做好現場應急處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8)組織有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防止突發公共事件出現擴大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
(9)及時向區管委會負責人、區安委會負責人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
(10)如應急響應上升為Ⅲ、Ⅱ或I級,協調內部有關應急力量,配合大連市、省應急指揮機構的指揮。
4.4 事故現場保護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盡可能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4.5 信息資源采集
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單位情況;事故致因物;
—16—
事故發生地氣象、地理、地質、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搶險救援設備、設施信息;事故中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信息等。對采集的信息要進行分析整合,按要求進行反饋。
4.6 緊急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征求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向大連市安
委會報告。
4.7 醫療衛生救助
區社管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必要時啟動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專項預案,組織開展救援工作。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8 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區應急指揮部應制定戰術、技術方案,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規定,向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命令聽指揮,有序開展工作。
當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應急救援人員要善于自我保護,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害。區應急指揮部應果斷決策,決定應急救援人員是否全部或部分撤離
—17—
現場。
4.9 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
(1)企業、村(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共同確定保護群眾安全的方案和措施;
(2)確定緊急狀態下疏散區域、疏散距離、疏散路線、疏散運輸工具、安全蔽護所;
(3)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群,要做好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電、衛生等基本條件;
(4)負責疏散人群及居住地的治安管理。
4.10 公眾動員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自愿者配合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11 現場檢測與事故危害評估
根據需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監測、鑒定與評估小組。
監測、鑒定與事故危害評估活動包括:事故影響邊界、氣象條件、對食物、飲用水衛生以及水體、土壤、農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產生的二次反應有害物,爆炸危險性和受損建筑垮塌危險性,以及污染物質滯留區等。
4.12 新聞發布
—18—
區黨群工作部會同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事故處理的主管部門對事故相關新聞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組織媒體報道。
4.13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進行撤離和交接程序、恢復正常狀態程序。由區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區管委會和區相關部門負責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機構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5.3按程序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總結報告報送區管委會,同時抄送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6. 保障措施
6.1 事故搶險救援組織
事故搶險救援分成8個專業組:
(1)事故搶險組:相關監管部門牽頭,救援隊伍、事故單位參加,負責現場搶險、搜救人員、搶修設施、供電供水、暢通信息、消除險情等工作。
(2)技術指導組:相關監管部門牽頭,區安全專家組、環保、
—19—
氣象部門、事故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結合區管委會專項預案和企業應急預案,負責災情分析監控、現場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和搶險救援中的技術指導等工作。
(3)治安管理組:公安分局牽頭,綜合執法局協助,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傷亡人員身份確認等工作。
(4)醫療救護組:社管局牽頭,事故發生單位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
(5)后勤保障組:相關部門牽頭,事故發生單位參加,負責現場搶險物資裝備供應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處理組:由區勞人局牽頭,區黨群工作部、保險、街道辦事處和事故單位參加,負責傷亡家屬接待及安撫,處理善后事宜。
(7)信息新聞組:由區黨群工作部牽頭,相關監管部門參加,負責事故情況的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區安監局或相關監管部門牽頭,公安分局、區監察審計局、區黨群工作部等部門參加,協助搶險,搜集有關證據,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會同搶險組、技術組制定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措施,按照有關規定,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書。
6.2 信息與通訊保障措施
構筑長興島集中管理的計算機和網絡技術支持的信息通訊平臺、建立全區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系統;重大危險源信息和監控系統;保證應急預警、報警、警報、指揮等活動的信息交流
—20—
快速、順暢、準確,做到信息資源共享。必要時,可緊急調用或征集其他部門和社會通訊設施,確保指揮信息暢通。
6.3 物資與運輸保障措施
根據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證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而且,要實現快速、及時供應到位。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重視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設施建設,重視救援物資、設備和個人防護裝備等貯備,按照國家產業標準和要求制定配備標準,建立管理制度,加
強日常性的維護、保養、檢查,保證設施、裝備性能的安全可靠。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區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用相關部門所有救
援隊伍、物資、設備和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事故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在原有交通運輸資源不能適應搶險救援的情況下,區應急指揮部要及時協調交通、鐵路等部門提供交通運輸支持。
6.4 醫療衛生保障措施
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救治能力。加強對應急救治藥品、醫療器械實施監督管理,保證所用藥品、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區社管局要全面掌握衛生資源信息,尤其是專科醫療救護方面的資源信息,其中包括職業中毒治療醫院、燒傷專科醫院的列表,如數量、分布、可用病床、治療能力;搶救藥品、醫療器械、消毒、解毒藥供應的城區及來源。要組織醫療人員進行相應培訓,了解主要危險對人群造成傷
—21—
害的類型及正確的消毒和治療方法。
6.5 應急財務保障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
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區財政局按有關規定協調解決。
6.6 教育、訓練和演習
各企業、社區、村委會和行業管理部門要建立互動機制,負
責本單位、本轄區、本行業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尤其是位于重大危險源周邊的人群,要了解潛在的危險性質
和對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各部門、各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納入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宣傳教育的內容,掌握應急救援知識,增強應急救援意識,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各專項應急指揮部依據專項預案的內容,應當定期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訓練和演習。高危行業或存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結合各自的具體實際,宣傳相關知識。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習,從而使應急預案經得起實戰檢驗。演習結束后,要形成總結報告送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6.7 監督檢查???
管委會辦公室、區安委會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22—
7. 附則
7.1 預案完善
7.1.1 預案修訂。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
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預案實施后,經評估發現其缺陷和不足,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上報區管委會批準后實施。
7.1.2 子預案的制訂。區直各成員部門、區屬重點企業應當
在本《預案》發布實施之日起30日內,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系統,本單位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本系統、本單位
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區管委會部門預案、企業預案)。
7.1.3? 日常安全制度。各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檢查制度和例會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處理。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應當根據季節和事故發生期等情況,列入安全例會內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7.1.4? 日常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區有關部門、區屬及駐島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工作,加強對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和危險因素檔案,實行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定期零報告制度,每月10日前書面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總后報區管委會。落實責任,制定監控整
—23—
改措施,限期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7.2? 獎勵與責任。
7.2.1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
位和個人,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區管委會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的;
(2)搶排險事故或者搶救人員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
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 責任追究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事故真實情況,延誤處置時機的;
(3)不服從區應急指揮部的命令和指揮,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救援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24—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7.3? 區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成員部門通訊錄
部門
電話
區管委會應急辦公室
85280036
區黨群工作部
85280737
區監察審計局
85280665
區安監局
85281333
區經發局
85280003
區財政局
85283748
公安分局
85283030
區城建局
85280111
區勞人局
85283609
區社管局
85283648
區工務中心
85283671
區規劃局
85283975
國土分局
85282711
區行政執法局
85283600
區港口口岸局
85280855
環保辦
85284738
供電分局
85280333
長興島街道辦事處
85283611
交流道街道辦事處
85230011
消防大隊
85283119
7.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7.4預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