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為及時、有效、迅速地處理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避免或降低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對風電公司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和政治影響,避免和減輕因變壓器著火可能造成的重大設備損壞事故,根據《XXX安全生產危機事件管理工作規定》的要求,制定本應急處置方案。
1.2本應急處置方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為原則,結合《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內容和有關實施細則,結合風電公司目前實際制定。
1.3風力發電機組是風電公司各風電場進行電力生產的主要設備。發生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必然影響變電站上網電量的輸出,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1.4 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的應急處理,需要動員全公司的力量,站長是變電站大型變壓器著火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站的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管理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與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處理的責任和義務。
2? 概況
XXX變電站,一期總容量48MW,安裝湘電風能有限公司直驅式永磁風力發電機組,單機容量2MW共24臺。二期裝機規模為單機容量1.5MW的東氣風力發電機組33臺,總容量為49.5MW.
本應急處置方案的中心內容是發生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后的應急處理,重點是防止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發生后的事故擴大。在發生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后,必須按本應急處置方案要求迅速而有效地組織起事故搶修隊伍,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保障正常運行的高壓母線系統的穩定性,將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的經濟損失控制在最小。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 3.1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成員:
??? 3.2指揮部人員職責
總指揮的職責:全面指揮風力發電機組倒塔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值長職責:匯報有關領導,組織現場人員進行先期處置。
現場工作人員職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做好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的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安監人員職責:監督安全措施落實和人員到位情況。
3.3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3.1在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發生后,立即按本應急處置方案規定的程序,組織全公司力量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使損失降到最低限,迅速恢復變壓器送電和其它設備正常運行。
3.3.2 負責向XXX報告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3.3.3各應急救援隊在變壓器著火事故發生后,應立即按職責分工,趕赴現場組織事故處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的原則,保障需要停運的風機安全停機,避免重大設備損壞事故;其次要立即與調度聯系溝通,及時調整系統運行方式。
3.3.4事故處理期間,要求各崗位盡職盡責,聯絡渠道要明確暢通;聯絡用語規范,認真做好有關情況的記錄工作。
3.3.5組織和提供事故恢復所需要的備品備件。組織事故恢復所必需的車輛。組織實施事故恢復所必須采取的臨時性措施。
3.3.6完成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發生原因、處理經過、設備損壞和經濟損失情況)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3.3.7 負責宣布應急處置方案的啟動和終止。
3.4應急救援隊組成及職責:
3.4.1運行應急救援隊:變電站運行人員即為應急救援隊員,由當班負責人任隊長,休班運行人員作為補充力量,根據運行應急救援隊要求進入現場增援。
職責:熟悉掌握本應急處置方案危急事件的應對內容,事故發生時根據應急處置方案立即進行事故處理,確保不造成事故的擴大,保證設備的安全,恢復站用系統供電。保證消防設備正常完好,消防通道無堵塞,并做好的隔離措施。對現場存在的危險,組織運行和維護人員做好安全措施,保護好現場,事故處理結束后召集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事故分析。
3.4.2維護應急救援隊:變電站維護人員即為應急救援隊員,由當班負責人任隊長。
職責:接到啟動應急處置方案的通知后,隊長立即召集應急救援隊成員進入現場,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及時更換損壞或消除設備缺陷。了解保護裝置動作情況,對繼電保護設備進行檢查和修復。保證通訊聯系不間斷。做好設備恢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的處理準備,對事故處理提供人力支援。設立警戒線,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疏散人群,防止變壓器著火后發生爆炸,危及人員生命。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
3.4.3 后勤保障應急救援隊
職責:接到啟動應急處置方案的通知后,隊長立即召集應急救援隊成員進入現場,了解物資的需求情況,隨時做好提供物資和設備備件的準備工作,保證物資的及時供應。聯系對負傷人員進行救治,和運送傷員轉院,組織車輛進入現場待命,搶修單位需要時,立即配合工作,直到事故處理結束。
3.5應急通訊
風電場管理人員:
變電站控制室:
XX中心醫院急診:
XX縣醫院:
3.6危急事件的預防
3.6.1按照二十五項反措要求,根據運行方式和天氣變化等情況及時分析和預測事故發展可能帶來的后果,預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防范。
3.6.2風機塔筒及主機在設備選型時應符合設計要求,在招標時應選擇技術成熟、廠商具有專業資質的設備;在施工時,應嚴格遵循安裝作業指導要求進行安裝,規范澆注、焊接等工藝,使用強度高于或等于設計要求水泥,拒絕使用強度低于設計要求的連接件,預緊力矩和最終力矩要按照要求的順序和時間間隔完成;在維護時,須認真按照維護作業指導書要求進行力矩校準、油脂添加、定值核對及機械和電氣試驗等工作,定期開展技術、質量監督工作,以防止此類重大設備事故發生。
3.6.3風機設計必須由具備相關專業資質的機構進行,遵守〔發改委能源局1403號〕關于《風電場場址工程地質勘察技術規定》相關規定。同時要考慮塔筒防腐、覆冰等極端因素。
3.6.4風機塔筒在招標選型時要選擇技術成熟、質保體系完整的制造廠。
3.6.5塔筒必須由具備專業資質的機構進行監造和監檢,不得自行監理。禁止塔筒生產廠將塔筒分包加工,如有必要須經業主批準同意。
3.6.6在塔筒采購協議中母材、高強螺栓、焊料等關鍵部件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供應商提供。塔筒鋼板材料下料前進行無損檢測(≥40mm厚的板必須進行100%超聲波探傷),環鍛法蘭入廠應進行幾何尺寸及100%超聲波探傷及100%磁粉探傷檢驗(含法蘭脖的坡口處),材料代用應辦理代用手續,并經業主審批認可。
3.6.7焊接開始前制造廠要按標準要求做焊接工藝評定、塔筒加工制造的焊接工藝規程(WPS)及作業指導書,工藝評定應覆蓋產品施焊范圍;塔筒焊接材料進廠后要按標準進行理化復驗(化學成分和機械性能);焊接過程中按相應的技術要求對焊縫做無損探傷。
3.6.8油漆、熱噴鋅材料等防腐材料應從正規廠家購買,要有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
3.6.9風機基礎澆筑時,施工監理應進行全過程旁站監督,確保風機基礎施工工藝符合規范要求。風機基礎回填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手冊的相關要求執行。風機基礎的養護應嚴格按照規范執行,并做好養護記錄。
3.6.10基礎施工完畢后,當基礎混凝土強度、接地電阻測試結果及基礎環上法蘭水平度均合格后方可進行機組吊裝作業。
3.6.11塔筒進場后,詳細檢查設備防護罩、塔筒法蘭、米字支撐固定情況。
3.6.12設備卸車位置的地面強度應平整堅實,有足夠的承載力,不允許出現下沉等現象。設備卸車后,設備的包裝應及時恢復,防止風沙雨雪、雜物等進入設備。
3.6.13安裝作業必須由具備設備安裝企業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起重工、起重指揮、焊工等。起重前對起重設備和鎖具的規格、技術性能進行檢查,吊點螺栓、卡環應定期更換。
3.6.14塔筒連接的高強度螺栓必須有第三方檢驗;風機的所有螺栓應嚴格按照風機制造廠提供的安裝手冊進行緊固,螺栓的緊固順序與緊固力矩應嚴格遵照安裝手冊執行。
3.6.15塔筒吊裝后的質量驗收應根據風機安裝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標準對塔筒螺栓力矩、焊縫進行復查。
3.6.16風機吊裝后1—3個月內必須對所有塔筒螺栓進行力矩校對,以后運行中風機至少每月對塔筒螺栓松緊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3.6.17風機質保期內的定期檢查工作,特別是3個月、6個月、12個月(檢驗周期根據風機廠家技術說明)等定期檢驗,應加強對螺栓力矩和塔筒探傷的檢查;每次定期檢驗項目必須包括有關安全回路的測試和各塔筒連接部件的檢查。
3.6.18風機調試必須完整有效的檢測風機上的全部保護功能,特別是有關安全的重要環節,必須做到逐一驗證其有效可靠;對于超速保護、振動保護應從檢測元件、邏輯元件、執行元件進行整體功能測試,禁止只通過信號的測試代替整組試驗.
3.6.19任何情況下,禁止風機在重要保護功能退出時運行。
3.6.20每年對風機基礎沉降、塔筒垂直度、塔筒螺栓力矩、塔筒焊縫進行檢測。定期對塔筒外部進行檢查,發現損傷及脫漆現象應及時處理。
3.6.21每次暴雨、臺風、地震等惡劣自然災害發生后,應立即開展風電場邊坡、基礎、道路等安全檢查,發現隱患須立即進行處理,確保風機安全。
4? 應急處置
4.1應急處置方案啟動
4.1.1本應急處置方案的啟動條件:發現變電站內主變著火,值班人員立即匯報值班負責人并報火警,值班負責人立即匯報應急救援總指揮,同時匯報調度。
4.1.2應急救援總指揮根據現場設備情況,宣布啟動本應急處置方案。
4.1.3各應急救援隊在接到應急處置方案啟動命令后按照自己職責分工進入生產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4.1.4在大型變壓器著火事故發生期間,要及時分析和預測事故發展可能帶來的后果,預先采取有針對性地預防措施,保證正常運行設備和其它設備、設施安全。
4.1.5各部門各風場的領導和技術人員要群策群力,要顧全大局,積極支援。針對事故的蔓延要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4.1.6運行應急救援隊要把事故處理的重點放在保證變電站的穩定運行工作上,確保需要停運的風機安全停機。主變壓器著火事故發生后,確保變電站的穩定運行和有關風機的安全停機至關重要。
4.1.7在事故發生后,值班人員立即將故障的變壓器進行電氣隔離,判明事故原因。值班負責人立即與調度聯系,匯報故障情況和設備隔離情況,采取必要的消防手段避免設備損壞事故和抑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4.2危急事件應對
4.2.1值班負責人應急處理要點:立即向中調匯報,根據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的故障現象及時將故障設備隔離,指揮安全停電的操作,并調整其它運行中的風機負荷維持系統的頻率和電壓在正常范圍內,同時通知其它應急救援隊。加強其它主變壓器運行的監視與巡視,確保正常的變壓器及其它設備組穩定運行,保證站內用電安全。
4.2.2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處理要點:
(1)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發生時,首先斷開箱變高低壓側電源(開關、刀閘)及跌落保險,迅速將故障風機電源切除,防止風電機組起火。
(2)如倒塔的風力發電機組已經起火,應報火警,通知消防應急救援隊進現場滅火。把火災區域和可能蔓延到的設備隔離開,防止波及到其它設備上;使用干式滅火器、泡沫滅火器,不得已時,可用干燥的沙子滅火;使用滅火器滅火時,應穿絕緣靴、帶絕緣手套,注意液體不得噴至帶電設備上。
(3)應急隊到達現場后,對風力發電機組進行隔離,并檢查風電機組損壞情況。
5? 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5.1現場人員在風力發電機組倒塔事故發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況下要堅守本職崗位,使生產、生活秩序保持正常。
5.2根據實際情況恢復設備對電網供電,現場負責人要利用好通信設備,及時與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及電網調度進行聯系,做好恢復工作,防止損壞設備,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5.3后勤保障應急救援隊要及時準備好車輛,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物資供應。
根據現場恢復情況,由應急救援總指揮宣布應急處理結束,生產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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