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風險因素識別
1.1 風險因素識別
依據項目承包內容、分包管理、項目管理人付款、市場變化、氣候條件等背景資料和我公司施工同類型工程的施工經驗及潛在的因素,本項目的風險主要存在于以下幾個方面:技術風險、管理風險、過程控制風險、質量風險、市場風險、法律法規、職業安全風險等方面。
1.2 主要控制措施
(1) 從進場到試運行結束的整個施工過程中,加強與招標人、監理、設計單位的聯系,提前進行風險分析和技術分析,對于招標人及設計單位可能發生的風險,一旦發現,及時通知監理機構,避免風險的發生;
(2) 加強對施工質量的管理和對職工的教育,確保質量目標、工期目標、安全生產目標、環境保護目標和文明施工目標的全面實現;
(3) 對于我單位可能發生的風險,制定針對性方案,加強對風險的預防;
(4) 認真分析學習招標文件、設計文件以及施工合同,一旦簽定合同,嚴格按照合同執行,避免因為對合同的認識不夠深刻而造成對合同的執行不力;
(5) 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和管理,遵紀守法,避免違法行為、事件的發生;
(6) 嚴格執行圖紙的分級會檢制度,避免因為設計不當造成對工期、質量的影響;
(7) 按照合同要求,加強對施工進度的管理和組織,保證關鍵工期和總工期目標的全面實現;
(8) 加強與招標人、設計院的溝通和聯系,積極配合招標人催交圖紙和設備。
2、 潛在風險及應對措施
2.1 技術風險
2.1.1 風險內容
(1) 由于施工技術人員水平不足,編制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時對施工方法選擇不當、對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考慮不全面,導致施工技術文件存在不足;
(2) 由于人員技術水平不足、儀器設備技術規范不符合要求、檢驗方法不適用等原因,造成試驗、驗收不合格;
(3) 施工人員技術水平不足,安全質量意識不強,不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程序的要求進行施工,或由于能力不足導致施工工程出現錯誤;
(4) 對新技術、新工藝的應用掌握不足,導致應用過程中出現錯誤。
2.1.2 應對措施:
(1) 加強對技術人員的考核和培訓,使其技術能力滿足崗位的要求;
(2) 配備滿足施工需求的試驗、檢驗技術人員和儀器儀表設備,確保檢驗過程的規范化;
(3) 對施工方案、施工程序、作業指導書等施工技術文件加強審核力度,由技術能力強、經驗豐富的人員進行嚴格審核,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會檢;
(4) 對項目部全體職工根據專業的不同、施工階段需求的不同,分專業、分階段進行施工技術的培訓,并定期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注重培訓的專業性和時效性,提高全員素質,樹立嚴格按照程序施工理念,提高職工按程序施工的技術能力;
(5) 通過專家論證、研討等方式,確定技術方案改進措施,優化技術方案;
(6) 在應用新技術、新工藝之前進行充分的論證,經確認適合于本現場后才可進行應用。應用前按照要求嚴格進行技術培訓和考核,確定新技術、新工藝應用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均已充分掌握技術要領和操作規范后方可進行應用。
2.2 管理風險
2.2.1 風險內容:
(1) 部門設置不當,影響項目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2) 各部門職責不清,接口不明確,導致管理效率低下;
(3) 項目部規章制度不全面,導致管理運行不順暢;
(4) 職工個人能力差,不能滿足履行崗位職責的需要,致使該崗位的工作開展不力;
(5) 管理人員責任心差,不能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導致項目管理受到影響。
2.2.2 應對措施:
(1) 按照公司的崗位設置規定,結合本項目的特點進行部門的設置,確保項目部組織機構能夠滿足本項目合同履約的要求;
(2) 明確各部門、各崗位職責,并嚴格實行績效考核制度,確保每個管理崗位的職工都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部門之間銜接順暢,確保項目管理高效運轉;
(3) 不斷完善項目部各項管理制度,做到凡事有法可依,以制度管人、按規矩辦事;
(4) 對各崗位人員的資質嚴格審核把關,確保每名職工的業務能力都能滿足該崗位的需要,持續開展職工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履職能力;
(5) 強化職工教育,建立績效考核和獎懲機制,提高管理人員責任心,對責任心不強影響項目管理的個別崗位職工進行懲處或更換,使每個崗位的人員都能嚴格履職,確保項目管理運行順暢。
2.3 過程控制風險
2.3.1 風險內容:
(1) 施工進度計劃編制不合理,不能滿足合同要求,或與現場實際狀況不符,導致進度計劃完成率過低;
(2) 施工工序安排不合理,導致施工工作面無法順利展開;
(3) 施工過程監督不力,導致施工進度、安全、質量等不受控;
(4) 施工機械、材料、人員等資源協調不到位,影響施工正常進展;
(5) 與外部協調不力,導致外部因素影響施工進展。
2.3.2 應對措施:
(1) 將合同要求和現場實際相結合,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進度計劃,確保在滿足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做好施工進度的統籌安排,科學合理地組織開展施工;
(2) 在施工進度安排時充分考慮各工序之間的邏輯關系,對各項施工工序的銜接進行分析與組織,確保工序之間銜接順暢;
(3) 實行施工區域責任制、施工專業責任制,明確各職能部門、各專業工程處管理人員的管理職責,加強現場監督,對施工進度、安全、質量等進行全方位控制;
(4) 對施工資源進行統一協調,及時根據現場需求協調安排各項施工資源,為現場施工提供充分的資源支持;
(5) 建立與外部相關單位溝通渠道,根據現場施工需求及時進行溝通協調;
(6) 建立工程例會制度,定期組織召開工程例會,及時解決施工問題。
2.4 質量風險
2.4.1 風險內容:
(1) 施工人員未按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施工導致出現質量不合格;
(2) 施工人員技能不足導致施工質量缺陷;
(3) 施工材料不合格導致質量不合格;
(4) 質量檢查點設置不合理,導致關鍵工序檢驗出現遺漏,導致出現質量不合格;
(5) 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對施工質量監督檢查不到位,導致質量缺陷未及時發現。
2.4.2 應對措施:
(1) 加強職工教育,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建立考核機制,對違反圖紙和規范進行施工的人員進行懲處;
(2) 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確保每名職工的技術能力均能滿足施工的需求,使施工質量得到保障;
(3) 嚴把施工材料檢驗關,確保現場施工使用合格的材料;
(4) 對質量檢查點的設置進行嚴格把關,不遺漏關鍵工序,對已設置檢查點的工序按照規定進行檢查控制,不隨意放行,不越點施工;
(5) 加強管理人員責任心,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將管理人員履職情況與收入掛鉤,確保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和質量違規行為被及時發現并得到處理。
2.5 職業安全風險
2.5.1 風險內容:
(1) 現場安全設施配備不全,容易導致安全事件;
(2) 現場安全管理不足,對安全違章行為監督不力,導致安全事件的發生;
(3) 施工人員安全風險意識不強,麻痹大意容易導致安全事件發生;
(4) 管理及施工人員安全技能不足,安全風險識別不全,未注意施工中存在的風險;
(5) 施工人員違章操作,容易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6) 施工過程中對環境保護不力,容易發生環境事件;
(7) 后勤管理能力不足,職工生活區衛生防疫不達標,容易導致傳染病發生。
2.5.2 應對措施:
(1) 確保安全設施費的足額投入,施工現場配備合格的滿足要求的安全生產設施;
(2) 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理念,各級管理人員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F場安全施工處于受控狀態;
(3) 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做到警鐘長鳴,時刻防范安全風險;
(4) 對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能培訓,提高識別風險的能力,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5) 加強現場安全監督,狠抓習慣性違章,杜絕安全違章行為;
(6) 開展現場施工的同時做好環境保護措施,確保綠色施工;
(7) 加強項目部的后勤管理,注重生活衛生,加強衛生防疫,避免傳染病的發生;
(8) 制定安全、環境、防疫等方面的應急預案,對突發狀況進行妥善處理。
2.6 市場風險
2.6.1 風險內容:
(1) 合同履約過程中,主要施工材料的市場供求關系發生變化,價格出現較大波動;
(2) 對項目所在地的市場價格水平調查不足,機械租賃、外委機加工等費用超出預期。
2.6.2 應對措施:
(1) 預選做好評估,制定資金計劃,預留風險金,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
(2) 尋求公司總部支持,對項目順利實施所需的資金等條件進行協調;
(3) 深度研讀合同,依據合同條款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費用調整。
2.7 法律法規風險
2.7.1 風險內容:
(1) 合同履約過程中,簽訂合同時適用的法律法規條款進行了變更;
(2) 對國家制定的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導致對法律法規的執行不力,或出現違規施工行為;
(3) 對分包工程合同的訂立把關不嚴,導致出現違規分包的行為。
2.7.2 應對措施:
(1) 及時跟蹤了解國家法律法規的更新狀況,編制本項目的適用法律法規清單并進行滾動更新,根據法律法規的更新情況及時調整項目實施的標準;
(2) 認真研讀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條款和合同要求進行施工,依法治企、遵章守紀;
(3) 進行專業分包時,對資信審核嚴格把關,確保由合格的分包商承擔施工任務,避免因對方的資信不良而造成法律糾紛;
(4) 獲得公司總部的支持,由公司總部法律事務部對本項目的法律法規相關行為進行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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