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警程序:
1.如果在客區或賓館院內發生搶劫、兇殺、槍擊、綁架等暴力惡性案件,發現人在特別緊急情況下應速打匪警電話:“110”,并報告賓館安保部,其次報告部門經理或值班經理。
2.報警時要說明報警人的身份、發現案件的時間、地點及案件的簡明情況,是否有人員傷亡、現場狀況、現場是否有人進入,是否有人圍觀等等。
3.接報警后,安保部經理、內保人員、警衛隊應迅速到達現場確認。(如果案發在夜間,值班經理、警衛隊應迅速到達現場。)
4.安保部到達現場后,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在公安機關到達現場之前,由安保部在現場進行指揮,封閉現場,派專人看守。
5.安保部值班人員要將報警人報告的情況,詳細記錄下來,確認無誤后依下列順序通報有關人員做好相關準備:
(1)安保部經理;
(2)賓館總經理辦公室;總辦負責通知總經理或值班總經理。
(3)安保部值班經理需攜帶萬能鑰匙;
(4)醫務室迅速采取急救措施;
(5)司機班準備車輛;
二、現場處理程序:
(一)安保人員:
1.安保部人員(內保、警衛人員、經理)要攜帶警棍、對講機、記錄本、手電筒、萬能鑰匙迅速趕到現場。
2.確認并保護犯罪現場,禁止無關人員入內,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人員,盡快將現場與外界隔離。
3.向前臺詢問有關被害事主的基本情況。
4.向當事人或報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并做記錄。
5.協助公安機關對現場進行勘察。
6.協助搶救傷員,并同醫務人員一同前往醫院,酌情向傷員了解、記錄有關案情。
7.如果罪犯正在樓層行兇或準備逃跑,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封鎖各個出入口,采取有效措施予與制止和控制;如果罪犯逃到賓館院內,賓館大門要適時進行關閉,巡邏車、內保人員、警衛人員要迅速前往進行抓捕,同時注意采取措施,避免人員傷亡。一旦抓獲案犯,要派專人嚴加看守,以待轉交公安機關處理。
8.如果有人被綁架或扣押,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采取必要的措施設法控制事態的發展,避免激怒案犯傷害人質,確保人質的人身安全。
9.配合處理善后工作,配合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清理被害人財物等。
(二)有關部門經理、主管:
1.組織服務人員協助安保部封鎖各樓出入口或現場。
2.組織服務人員配合安保部對未逃脫的案犯進行控制。
3.組織本部門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
4.準備車輛轉送傷員,并陪同前往。
5.負責向客人進行解釋工作,安定客人情緒。
6.協助安保部疏散圍觀群眾,維護現場秩序。
7.做好善后工作。
8.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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