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范和加強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有效應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及時保障、恢復公路交通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等相關規定。
1.3 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交通運行中斷,需要及時進行搶修保通、恢復通行能力的,以及由于重要物資、人員運輸特殊要求,需要提供公路應急通行保障的緊急事件。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個等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Ⅰ級事件。事態非常復雜,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部組織協調系統內多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
(2)Ⅱ級事件。事態復雜,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協調系統內多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
(3)Ⅲ級事件。事態較為復雜,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需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協調系統內多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
(4)Ⅳ級事件。事態比較簡單,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協調系統內多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
自然災害等對公路交通的影響尚不明確,而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或相關主管部門已明確事件等級標準的,可參照執行。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Ⅱ級、Ⅲ級和Ⅳ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分級情形進行細化補充。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指導、支持處置的Ⅰ級以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或者其他緊急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1.5 工作原則
(1)依法應對,預防為主。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對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等各項保障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對以屬地管理為主,在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公路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公路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3)規范有序,協調聯動。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學決策和指揮能力。
1.6 應急預案體系
(1)國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交通運輸部應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和指導地方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運輸部公布實施。
(2)地方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及時應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布實施。
(3)公路交通企事業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公路管理機構、公路交通企業等根據國家及地方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為及時應對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各公路交通企事業單位實施。
(4)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交通企事業單位可根據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制定與應急預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 組織體系及職責
公路交通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 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負責全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
2.1.1 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指揮機構,由交通運輸部部長或者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任組長,分管部領導、部總師或者公路局及辦公廳、應急辦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及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以下簡稱部路網中心)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協調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者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實施。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領導小組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決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
(6)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通保通組、運輸保障組、新聞宣傳組、通信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等應急工作組。應急工作組由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并在終止應急響應時宣布取消。應急工作組組成人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準。視情成立專家組、現場工作組和災情評估組,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
2.1.2 應急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部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起草領導小組工作會議紀要、明傳電報、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搶通保通組。由部公路局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部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協調公路搶修保通、跨省應急通行保障工作,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和應急裝備物資調配,擬定跨省公路繞行方案并組織實施,協調武警交通部隊和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通工作,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3)運輸保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部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部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
(5)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部通信信息中心相關處室負責人任成員。負責應急處置過程中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
(6)后勤保障組。由部機關服務中心負責人任組長,部機關服務中心相關處室人員任成員。負責應急響應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 專家組
專家組由領導小組在專家庫中選擇與事件處置有關的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4 現場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由部公路局帶隊,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現場工作組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必要時,現場工作組可由部領導帶隊。
2.1.5 災情評估組
災情評估組由部總師任組長,根據需要由部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災后調查工作,指導擬定公路災后恢復重建方案,對突發事件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成效、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
2.1.6 日常機構
部路網中心作為國家公路交通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
日常狀態時,主要承擔國家高速公路網、重要干線公路及特大橋梁、長大隧道的運行監測及有關信息的接收、分析、處理和發布,承擔全國公路網運行監測、應急處置技術支持等相關政策、規章制度、標準規范的研究、起草工作,承擔全國公路網運行監測、重大突發事件預警與應急處置等信息平臺的管理和維護,組織公路交通應急培訓,參與組織部省聯合應急演練,承擔應急咨詢專家庫的建設與管理,承擔國家區域性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資儲備運行管理有關工作等。
應急狀態時,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主要承擔全國公路網運行統籌調度、跨省公路繞行、應急搶修保通等事項的組織與協調的有關業務支撐工作,承擔與地方公路交通相關機構的聯絡和全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內部報送等。
2.2 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級別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關職責。
3. 預防與預警
3.1 預警機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日常工作中開展預警預防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建立完善預測預警及出行信息發布系統。針對各種可能對公路交通運行產生影響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轉發或者聯合發布預警信息,做好預防與應對準備工作,并及時向公眾發布出行服務信息和提示信息。
3.2 預警信息收集
預警信息及出行服務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運輸通行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公路交通中斷、阻塞的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信息收集內容包括預計發生事件的類型、出現的時間、地點、規模、可能引發的影響及發展趨勢等。
3.3 預警信息發布
部路網中心接到可能引發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后,及時核實有關情況,確需發布預警信息的,報請公路局,轉發預警信息或與氣象部門聯合發布重大公路氣象預警,提示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防范和準備工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預警信息后,應當加強應急監測,及時向部路網中心報送路網運行信息,并研究確定應對方案。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公路管理機構,可根據所在行政區域有關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及其對公路交通影響情況,轉發或聯合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發布程序可結合當地實際確定。
3.4 防御響應
3.4.1 防御響應范圍
防御響應是根據預警信息,在突發事件發生前采取的應對措施,是預警預防機制的重要內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本預案主要規定低溫雨雪冰凍、強降水等天氣下,部本級的防御響應工作。
3.4.2 防御響應程序
(1)部路網中心接到預計全國將出現大范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區域性強降水,且對公路交通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信息時,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報部公路局、應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