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我校水質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健康生命安全,在水質受污染時,能夠及時、有效、有序地進行應急處理,使事故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學校具體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一、處理水質污染事件的領導機構及職責
1、總指揮:田愛輝校長
職責:全面負責處理水質污染事件發生的應急工作及向上級請示和匯報處理水質污染工作情況。
2、信息宣傳組:
組長:齊品雙
副組長: 劉瑩瑩?
組員:賈艷紅? 陳萬波
職責:負責向總指揮請示,匯報和編寫。
印發有關水質受污染的宣傳材料,及時對師生進行有關水質安全教育、指導。
3、應急處理組
組長:崔明
副組長:徐振祥
組員:呂嗣森? 趙宏偉? 各班班主任
職責:負責向總指揮請示,匯報、貫徹落實總指揮對水質污染處理的各項指示,現場組織搶救有關受害的患者,及時治療,協調各工作組做好水質安全保衛、防范工作。
二、應急處理措施:
1、在水質受污染期間,各班、各教研組實行每天報告制度;
2、水質受污染后,立即向縣教育局、當地人民政府、當地衛生院或縣衛生部向報告,并及時將傷員或患者送到醫院檢查、治療、做好救治工作。
3、水質受污染后,及時做好事故區的封閉,隔離、警戒工作。
4、查清或配合有關部門查清水質受污染的原因,及時進行整改。
5、積極向有關部門救助,讓師生能夠用上標準飲用水,以便穩定師生情緒,維護好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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