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預案對我街人流密集場所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處置進行了規范,明確了應急處置原則、組織機構、運行機制、預防預測、保障措施等9個方面的內容。預案啟動后,有關部門應嚴格按照本預案處置程序的要求,認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事故災難應急響應和處理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轄內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上級文件有關規定,結合我街人流密集場所管理實際,制訂本工作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街行政區域內商場、影劇院、歌舞廳、網吧、旅館、飯店、車站、醫院、服裝市場、城市廣場、運動場、文體娛樂以及大型群眾性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的事故災難。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有效處置。
2? 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 在石井街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街應急辦)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下,成立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街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
2.1.2? 街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轄內發生的一般、較大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的組織和協調處理;負責聯系協調街道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向區政府應急委、區政府應急辦、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等上級部門報告有關情況;承擔本預案的修訂和日常管理工作。
向區政府應急委、區政府應急辦報告人流密集場所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相關情況;接受區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的直接指揮;執行區應急委、應急辦的指示和命令;啟動本級有關應急預案或采取其他應急措施;執行區應急指揮部對現場進行封閉和實行交通管制等強制措施;協同區應急指揮部組成單位收集、掌握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有關信息,做好分析研判工作;
2.1.3? 街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組成單位
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由街黨工委、辦事處領導,石井派出所、街安監中隊、街消防隊、街監察室、石井醫院、街交警中隊、街城管科、街財務結算中心、街民政科、街文化站、石井農電所等部門、單位和事發地所屬村居主要領導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街綜治辦,辦公室主任由綜治辦顏德新主任擔任。
2.1.4? 街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石井派出所:依照有關法律和安全工作職責,負責協調處理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中的有關事務;事故災難發生后向區公安分局報告有關情況;負責指揮事故現場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維護現場秩序、組織搶險救援、人員疏散;嚴厲打擊在事故災難中發生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2)街安監中隊:組織搶險救援,配合區安監局對人流密集場所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的調查處理;負責信息收集、上報工作;做好上傳下達以及街道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火患的排除和火災施救,搶救傷員、財物;協助有關單位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4)街監察室:負責監督街道及公務員、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情況及事故處置情況;查處上述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行為。
?。?)石井醫院: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對傷病人員進行救治,做好傳染病防治和衛生監督工作。
(6)街交警中隊:負責組織實施應急人員、疏散人員、協助應急物資的運輸。
?。?)街城管科:負責協助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受損房屋的質量鑒定和有關建筑方面的技術支持工作;負責城市道路及部分道路設施的維護。
(7)街財務結算中心:負責為搶險救援工作提供應急資金保障,積極支持配合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8)街民政科:負責組織事故處置過程中受災群眾所需救災物資,協助搞好疏散群眾的臨時安置,積極支持配合善后處置工作。
?。?)街文化站:負責輿論引導和協助新聞發布等工作。
(10)農電所:負責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搶險救援的電力供應和電力安全工作。
?。?1)事發地村居: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對發生在本村居的事故災難實施先期應急處理,并及時向街應急辦、派出所報告;按照預案及時組織調集村居有關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應急處置;核實事故災難有關情況,控制并維護現場社會秩序,防止事態擴大;牽頭組織處理善后工作并及時上報。
2.1.5? 轄內學校、娛樂場所、企事業單位等,負責做好發生在本單位、本系統的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現場群眾的疏散和善后處理工作;協助調查處理工作。
2.2? 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救援組織體系
2.3? 應急聯動機制
2.3.1? 發生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需要在上級單位、企事業單位或武警中隊提供幫助和支持時,由街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報區政府應急委進行溝通和協調。
2.3.2? 街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應在街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加強對處置工作的領導,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協調,整合資源,提高應急救援效率。
2.3.3? 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重大以上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要及時報告區政府應急委,并通報區公安分局。
3? 預防、預測和事故報告
3.1? 預防、預測
3.1.1? 各村居各部門要牢固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觀念,按職責加強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應急預案各項準備。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規范和完善以預防為主的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機制,制訂詳盡的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
3.1.2? 建立動態綜合信息監測與報告數據庫。各人流密集場所要建立有關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事故災難檔案、重大安全隱患等綜合監測與日常報告數據庫,各村居各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實施動態監控和管理。
3.1.3? 建立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應急資源數據庫。進一步完善、整合110、119、120報警資源及其他專業應急處置部門的應急資源(包括人員、隊伍、物資等數量、分布以及應急部門、單位基本情況)信息數據庫,實現聯動報警,依托信息網絡手段,完善數據庫建設。
3.1.4? 根據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的特點,在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置信息資源數據庫的基礎上,整合現有的報警、接警、處警等社會資源,確保街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的正常高效運轉。
3.1.5? 建立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應急信息共享機制。在街應急辦的統一領導下,對全街范圍內的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重點危險源實行先期監控、預測預警等信息共享機制,并在區政府應急委的統一指揮、組織和協調下,按事故災難等級啟動有關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3.2? 事故等級和報告
3.2.1? 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分級
按照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的嚴重性、緊急程度以及造成人員傷亡情況、后果,將公共密集場所事故災難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級。
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或10以下重傷,或可能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一定損失的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
較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或10人以上、50以下重傷,或可能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的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
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可能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的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
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100以上重傷,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以及大面積人員傷亡的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
3.2.2? 事故災難報告
3.2.2.1? 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發生后,事發單位及事發地區村居有關部門應立即對事故災難基本情況進行核實,并在10分鐘內向街應急辦、派出所報告,并按照預案進行先期處置。街應急辦接報后,在現場成立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街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災難的級別,向區政府應急辦和區公安分局報告。上報情況和信息必須及進、客觀、準確,不得漏報、瞞報、謊報、遲報。同時做好續報工作。
3.2.2.2? 對發生一般和較大的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由街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將情況報區政府應急辦和區公安分局備案;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迅速調集處置力量趕赴現場。
對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的公共場所密集場所事故災難在1小時內向區政府應急委和區公安分局報告,并按街級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同時,在區政府應急辦的協調下,接受區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直接指揮;
3.2.2.3? 處置力量到達現場后,要對處置工作進度、處置力量部署、事故災難嚴重程度等情況視級別不間斷地向上級指揮部報告。
3.2.2.4? 報告實行實名制。報告一般以書面形式,緊急情況下可先口頭報告,隨后及時以書面形式上報。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根據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分級標準,按以下程序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1.1? 發生一般、較大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
由街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負責組織和協調處置,并將情況報區政府應急辦和區公安分局備案。
4.1.2?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人流密集場所事故災難
在街應急辦組織協調下,接受街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直接指揮,街道分管領導任指揮長,街應急辦、派出所、街安監中隊、石井醫院、街交警中隊及有關村居主要負責人任副指揮長,街文化站、街民政科、街城管科、街財務結算中心、街監察室、石井農電所等有關職能部門和事發地村居負責人為成員。
4.2? 街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構成
街密集場所應急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治組、安全穩定組、善后處置組、評估調查組、新聞報道組。
4.2.1? 綜合協調組
由街應急辦牽頭,石井派出所、街安監中隊、石井農電所等部門和事故單位主管部門、事發地村居有關人員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傳達指揮部有關領導指示,報告有關部門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有效推進應急處置工作;掌握現場情況,收集現場信息,起草有關信息上報文稿。負責搶險救援及事故調查工作人員后勤服務。完成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4.2.2? 搶險救援組
事故單位主管部門、石井派出所、石井醫院、石井農電所等參加。
主要職責:研究現場情況,提出事故或險情處置建議意見和搶險救援技術方案;組織、調集搶險救援所需器材、物資和搶險救援隊伍,迅速有序、安全可靠地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4.2.3? 醫療救護組
由石井醫院等醫療機構組成,下設專家組。
主要職責:對事發現場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對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支持,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對現場實施消毒并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4.2.4? 安全穩定組
由石井派出所牽頭,街安監中隊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民警及安監中隊有關人員設置警戒區,保護現場財產安全,控制事故現場及其周邊地區、道路,組織人員有序疏散,保障搶險救援工作正常開展和我街社會秩序穩定。
4.2.5? 善后處置組
由事發地村居牽頭,事故單位主管部門、街民政科等部門派人員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事故災難中傷亡人員的賠付、安撫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和恢復事故災難現場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