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企業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并保證企業在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時,充分發揮集團應急處置的領導優勢和組織優勢,有序高效地組織開展應急救援,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搶救被困人員或自救,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同時盡可能不使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給企業和從業人員所造成的損失,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保護企業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集團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的編制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市安全生產條例》、《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規范規定要求,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第三條? 集團所有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全資、控股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時,嚴格遵照本《預案》執行。各單位負責編制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對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同時督促施工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和施工特點編制《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集團各合資或者參股企業也應依法參照執行。
第四條? 應急區域范圍規定:
一、施工現場內應急區域范圍確定:事故現場及存在發生衍生事故的危害的區域為搶險區域,只允許專業搶險隊伍進入;事故危害形成后,施工現場內搶險區域以外的任何安全區域均為應急區域,只允許搶險救援組織及其調配的搶險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大門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和通道為應急通道。
二、施工現場外應急區域范圍的劃定:對事故可能波及施工現場(圍擋)以外,引發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需要當地政府的協調。屬政府職能的,在事故(危害)發生后及時通報政府或相關部門確定應急區域范圍。
第五條? 應急預案體系
一、組織體制:集團所屬生產經營企業應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急救援組織應由企業主要負責人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領導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技術部門、生產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門、行政保衛部門和工會應參與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
二、運作機制:建筑安裝施工現場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場所應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其中包括:現場主要負責人、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技術管理人員、生產管理人員、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行政保衛、工會以及應急救援所必需的水、電、腳手架登高作業、機械設備操作等專業人員。
三、保障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具備現場救援救護基本技能,定期進行應急救援演練;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系統通訊保障物資與裝備和應急財務保障等,保證應急救援時正常運轉。
四、資料管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檔案,其中包括: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名單、救援救護基本技能學習培訓活動記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目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維修保養記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記錄等。
第六條? 應急工作原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遵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為了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企業在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給企業和從業人員所造成的損失。
二、實行集團統一領導,各單位全面負責,分級實施。集團公司參與較大以上事故的應急處置,指導各單位一般事故的應急處置,事故單位先期自救。
三、遵循“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指導思想,集團所屬企業是防范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要不斷健全和完善綜合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履行企業主體責任,有效提高防范和處置能力。
第二章? 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第七條? 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53年,是集設計、科研、施工、建筑安裝、物流配送為一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房地產開發經營一級,機電設備安裝施工總承包一級,地基與基礎、裝修裝飾、鋼結構等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大型國有企業集團,總部位于市宣武區廣蓮路。作為市屬大型建筑企業集團,擁有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72家,直屬經營型事業部7個;集團擁有近2萬名員工,其中專業技術人才1萬名,高級職稱專家650余名。
第八條?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通過對建筑業多發性事故和集團公司歷年事故的全面分析,集團生產安全事故具有建筑業事故的共性,主要集中在五大傷害事故,以及其他突發事件:
一、坍塌事故:其中包括土方坍塌、高支模坍塌等。事故特點是突發性強,影響面大,容易造成較大事故。
二、高處墜落事故:主要由于臨邊防護存在缺陷或者個人防護用品沒有正確使用造成的事故,易發生一般事故。
三、物體打擊事故:主要是由于垂直交叉作業或者物料失穩造成的事故,易發生一般和較大事故。
四、觸電事故:主要由于電氣缺陷引發漏電造成的事故,易發生一般事故。
五、起重傷害事故:主要由于在建筑施工起重吊裝過程中引發的事故,易發生一般和較大事故。
六、火災爆炸事故:主要由于施工現場明火作業引發易燃易爆物質,或者電氣線路過載、短路引發火災、爆炸事故,或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或爆炸性粉塵時,引發爆炸事故,易造成較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七、機械傷害事故:主要由于在使用各種機械設備時,因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導致傾覆、擠壓、切割等傷害事故,易發生一般事故。
八、中毒和窒息事故:主要由于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因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引發一般或較大以上事故。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應急組織體系(見附件一)
第十條?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建工集團應急救援指揮部由集團公司主要領導、有關部門及集團公司搶險大隊組成。設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專業處置組。
總指揮:集團公司總經理
副總指揮:集團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
成員單位:集團公司安全監管部、施工管理部、科技質量部、行政保衛部、人力資源部、工會、辦公室等部門,以及搶險大隊。
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災害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專家技術組、善后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
二、集團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專業處置組的職責
1、集團應急救援指揮部
督促所屬企業健全完善應急預案和救援演練,研究制定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對措施。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指導所屬企業處置一般事故,負責指揮較大以上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后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執行市應急辦和專項指揮部的決定。
總指揮是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整體協調工作,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副總指揮負責協調各專業處置組工作,召集救援小組人員,明確救援目的、救援步驟,按照救援預案中的人員分工,負責具體指揮對外聯絡、人員疏散、傷員搶救、劃定區域、保護現場等工作。
2.專業處置組的職責
綜合協調組:主責部門是集團安全監管部和辦公室,部門負責人對本組的工作負有領導責任。承接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集團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集團公司領導同志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衛組:主責部門是行政保衛部,部門負責人對本組的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組織人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事故救援組:主責部門是安全監管部、施工管理部和人力資源部,部門負責人對本組的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協調和調配搶險救援所需勞動力、搶險大隊等搶險隊伍,組織搶險救援;科技質量部負責搶險救援工作所需技術方案的制定和審核。
醫療救護組:主責部門是行政保衛部,部門負責人對本組的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聯系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后勤保障組:主責部門是行政保衛部,部門負責人對本組的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
事故調查組:主責部門是安全監管部,部門負責人對本組的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專家技術組:主責部門是科技質量部,部門負責人對本組的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組織有關專家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善后處理組:主責部門是工會,部門負責人對本組的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第十一條? 危險源監控
一、安全檢查:包括日常巡查、定期安全檢查、不定期專項抽查、節后復工驗收,以及隱患排查專項治理檢查等。發現事故隱患時,填寫《隱患通知單》,限期整改。隱患整改完畢后,在規定時限內填寫《隱患整改反饋單》,上報簽發單位。
二、檢測觀測:按要求對各類施工材料、混凝土等的檢測。對土方邊坡、塔吊、高大腳手架等的觀測監控及時掌握分析數據。
三、風險控制:根據集團《建筑施工現場風險點控制管理標準》的規定,依據施工生產的一般狀態,將風險點分為三級,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對風險點進行確認,制定專項方案或措施,報公司施工管理、科技質量和安全監管等部門會簽并備案。一級風險點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方案,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并組織專家論證。專家組不得少于5人,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報告應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同時填寫《危險性較大工程專家論證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表AQ-C1-4)。在實施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并制定專項應急救援預案;二級風險點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方案,由方案制定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批,項目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并制定專項應急救援預案;三級風險點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由項目工程師審批,項目相關專業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二條? 預警行動。
一、輕傷事故和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未遂事故。施工現場發生輕傷事故和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未遂事故后,傷員或者現場發現人要迅速向項目值班室或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經理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保護事故現場,派專人將傷員送往醫院治療;事故現場存在事故隱患或者危險源的,項目經理應立即下達局部停工指令,組織事故救援組有關人員消除隱患或危險源后方可復工。
二、重傷事故。施工現場發生重傷事故后,現場發現人要迅速向項目值班室或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經理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整體協調工作,并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項目副經理負責協調各專業處置組迅速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事故現場存在事故隱患或者危險源的,項目經理應立即下達局部停工指令,組織事故救援組有關人員消除隱患或危險源后方可復工。
三、一般事故。施工現場發生一般事故后,現場發現人要迅速向項目值班室或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經理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現場應急預案進行早期處置,避免事故擴大。
項目經理須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公司報告事故情況,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公司級應急預案,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整體協調工作,并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集團報告事故情況,副總指揮負責協調各專業處置組工作。
綜合協調組負責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安全保衛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事故救援組負責組織協調和調配搶險救援所需勞動力,組織搶險救援;醫療救護組負責聯系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后勤保障組負責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事故調查組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專家技術組負責組織有關專家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善后處理組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發生一般事故后,項目經理應立即下達停工指令,搶救傷亡人員,執行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指令,迅速開展救援工作。組織有關人員消除隱患或危險源,報請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部門,經復查驗收批準后方可復工。
四、較大事故。施工現場發生較大事故后,現場發現人要迅速向項目值班室或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經理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現場應急預案進行早期處置,避免事故擴大。
項目經理須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公司報告事故情況,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向集團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集團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整體協調工作,并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服從市級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的統一指揮。副總指揮負責協調各專業處置組工作。
綜合協調組負責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安全保衛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事故救援組負責組織協調和調配搶險救援所需勞動力、搶險大隊等搶險隊伍,組織搶險救援;醫療救護組負責聯系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后勤保障組負責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事故調查組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專家技術組負責組織有關專家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善后處理組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發生事故后,項目經理應立即下達停工指令,組織有關人員消除隱患或危險源,報請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部門,經復查驗收批準后方可復工。
五、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后,現場發現人要迅速向項目值班室或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經理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現場應急預案進行早期處置,避免事故擴大。
項目經理須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公司報告事故情況,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向集團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集團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整體協調工作,并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的統一指揮。副總指揮負責協調各專業處置組工作。
綜合協調組負責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安全保衛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事故救援組負責組織協調和調配搶險救援所需勞動力、搶險大隊等搶險隊伍,組織搶險救援;醫療救護組負責聯系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后勤保障組負責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事故調查組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專家技術組負責組織有關專家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善后處理組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發生事故后,項目經理應立即下達停工指令,組織有關人員消除隱患或危險源,報請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部門,經復查驗收批準后方可復工。
第十三條? 信息報告與處置
一、施工現場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場所應根據集團公司安全值班制度設立值班室,并保證24小時由管理人員值班。值班室要明示本單位應急救援組織通訊聯系的人員和電話。
二、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報告程序: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兼職應急救援負責人——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集團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報告程序: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集團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事故發生所在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