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處置公路火災事故,迅速撲滅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公路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應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以人為本,迅速撲滅,減少損失”的基本原則。
1. 統一指揮。在本預案確定的組織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按照既定的分工,各負其責,各盡其職,保證事故救援工作高效、快速、有序地進行。
2. 快速反應。火災發生后,火災應急救援小組應迅速響應,按照本預案的響應程序和工作要求,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向現場調集滅火救援隊伍和所需的物資、裝備,迅速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3. 以人為本。滅火救援中要把保證人的生命安全作為第一原則,盡最大努力做好人員疏散、遇險人員搶救以及傷員救治工作。同時,做好滅火人員的安全防護,確保安全。
4.迅速撲滅。根據火災現場實際情況,采取有效的滅火戰斗方案和火災撲救措施,迅速控制火勢,撲滅火災。
5. 減少損失。滅火救援中要千方百計防止火勢蔓延,搶救遇險物資,并盡可能減少次生災害。火災撲滅后,要盡快恢復生產、工作秩序,做好事故善后處理。
三.適用范圍
1.本預案適用于公路公司車站、貨場、物資倉庫、生活區域以營運客發生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
2. 對由于火災事故引發的公路行車組織、事故救援等應急處置工作,按公路行車事故有關應急預案相應內容執行。
四.火災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
1. 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景雙忠 張清波 *** ***
2. 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及副組長職責:
3. 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及副組長主要職責:
⑴ 批準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終止,統一領導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火災事故現場,向單位下達行動命令,決策搶險應急方案;
⑵ 及時向地方政府匯報火災事故火災發生經過、受災程度、救援進展等情況,并根據現場情況決定請求協調支援;
⑶ 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領導和部門的指令;
⑷ 協調與地方人民政府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其它單位支援時,負責與其聯系、溝通,請求支援;
⑸ 及時組織搶險人員、醫療救護、調撥救援物資,組織搶修被毀線路和設備,盡快恢復運輸生產;
⑹ 負責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確定火災事故責任。
4. 火災應急領導小組成員主要職責:
⑴ 負責提出完善本應急預案的建議和意見;
⑵ 對站、點火災應急預案制定工作的指導,審核相關應急預案;
⑶ 負責做好本應急預案的組織、協調工作,落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
⑷ 負責指導站、點火災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⑸ 負責做好日常基礎工作,掌握全局火災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并建立相應臺賬。
五.火災事故報告:
發生在車站、車間、路段的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在20分鐘以內上報公司以及公安消防部門。
六. 火災事故報告內容:
⑴ 必須準確報告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線別、站名或區間、公里)、車次或單位名稱;
⑵ 事故簡要經過和人員被困及傷亡概況;
⑶ 起火地點概況(包括貨車的車輛類型和編組、運輸的化學危險品種類、數量情況或發生火災的建筑物概況等);
⑷ 火勢發展蔓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七.組織救援
⑴ 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匯報事故概況和有關經過,并按領導指示,迅速組織各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⑵ 各部門接到命令后必須在30分鐘內組織有關人員出發,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
⑶ 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發生事故的性質,確定現場指揮部門(負責人),具體指揮各應急工作組迅速實施事故救援行動;
⑷ 各應急工作組分別按照權限,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實際需要,調動應急隊伍,集結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落實各項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