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我公司區域和活動范圍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上級有關文件和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區域和活動范圍內發生的生產安全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2.1一次死亡一人及以上;
2.2一次重傷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2.3重大機海損事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2.4重大交通事故;
2.5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3、應急分級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公司統一領導,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重傷及其以下事故、一般機海損事故、一般交通消防爆炸事故等,在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事故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公司統一組織,必要時請求外部支援。
4、組織機構與職責
4.1公司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安全質量監督部、工程管理部、設備管理部、總經理辦、綜合事務部、黨委工作部組成,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監督部和總經理辦公室。電話:000、0000000。
4.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同時下設搶險救援組、醫療搶救組、對外聯絡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
4.3主要職責
4.3.1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全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發布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命令;公司范圍內緊急調用救援設備、物資、人員;根據災害的變化,隨時調整應急救援措施;做好穩定公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
4.3.2搶險救援組:以事故單位為主,提供搶險設備;組織對傷員、財產的搶救;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負責排除險情。
4.3.3醫療搶救組:由綜合事務部負責,協同事故單位指導對傷員的搶救,聯系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救援保障。
4.3.4對外聯絡組: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相關部室配合,負責對外求援,通報救援情況,傳達上級指示。
4.3.5事故調查組職責:按事故類別由系統主責部門和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組成事故調查組,并配合上級部門,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4.3.6善后處理組:由事故單位負責,相關處室配合,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4.3.7各基層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5、應急報告及措施
5.1應急報告
5.1.1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領導小組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迅速將事故的基本情況向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進行報告; 與此同時,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向外部求援。
5.1.2公司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緊急磋商,下達命令;啟動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向上級報告,并接受指示。
5.2應急措施
5.2.1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首先組織自救,并優先救助事故人員,脫離危險區域;
5.2.2事故現場應切斷電源,隔離可燃物品,防止事態擴大;
5.2.3 疏通事故現場道路,保證救援人員和車輛設備通行;
5.2.4 配合專業救援隊伍進行急救等各項工作;
5.2.5 做好事故處理后的生產恢復工作。
6、事故救援
6.1事故救援要迅速、及時、有序,調動公司的資源并借助外部的力量,避免事故的擴大。
6.2接報后,公司、基層兩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要立即前往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6.3搶險救援組、醫療搶救組、對外聯絡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要認真履行救援職責。
6.4按照救援指揮的命令,救援設備、車輛、物品及時到位,投入救援。
6.5傷員要立即送往指定醫院或就近醫院救治。
6.6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必要時進一步請求社會援助。
6.7協助上級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通訊聯絡
7.1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絡
姓 名 部 門 職 務 電 話
公 司 總經理(組長)
公 司 黨委書記(副組長)
公 司 副總經理(副組長)
公 司 總工程師(副組長)
公 司 總經濟師(副組長)
公 司 公司工會主席(副組長)
安質監督部 安質監督部經理(成員)
安質監督部 安質監督部副經理
設備管理部 設管部經理(成員)
工程管理部 工管部經理(成員)
總經理辦 總經理辦主任(成員)
綜合事務部 綜事部部長(成員)
黨委工作部 黨委工作部部長(成員)
7.2公司應急救援車、船聯絡
設備名稱 設備牌號 聯系電話 設備地點
轎 車 公司機關
轎 車 公司機關
面包車 公司機關
面包車 公司機關
拖 輪 船舶分公司
拖 輪 船舶分公司
拖 輪 船舶分公司
起重船 船舶分公司
起重船 船舶分公司
7.3醫療救助中心聯絡
醫 院 地 址 聯系電話 備 注
綜合急救
血液聯系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眼部等
燒傷、職業病等
胸、神經、腫瘤病
傳染病、肝病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骨科、顯微外科等
綜合類
綜合類
7.4上級有關部門聯絡
上級部門 地 址 聯系電話 備 注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處 工傷事故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一處 工傷事故
市建委安全監督站 工傷事故
市環境保護局 污染事故
市交通警察支隊指揮中心 交通事故
市公安消防局 火災爆炸事故
國家大連海事局 水上交通事故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特種設備事故
市氣象局 氣象咨詢、收聽
上級安全保障部 綜合事故
8、預案貫徹執行的保障措施
8.1通訊與信息保障:定期調整公示公司與社會相關資源的信息,以保證應急救援的通訊暢通。
8.2裝備與支援保障:各類裝備定期修驗,確保使用安全有效,以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
8.3宣傳、培訓與演練:定期組織各類宣傳培訓,講解應急救援方法,每年組織一次公司級演練。
9、相關銜接關系
9.1安全質量監督部和總經理辦公室是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常設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傳達緊急狀態時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及落實情況。
9.2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工傷、環保、防火防爆范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
9.3設備管理部負責船機設備、交通范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應急救援的船機、設備的調遣和及時到位等項工作。
9.4工程管理部負責工程安全方面范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應急救援的調度工作。
9.5綜合事務部負責職業病、公共衛生(設備)范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應急救援的醫療救護等項工作。
9.7總經理辦負責防臺防汛范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通訊聯絡等項工作。
9.8黨委工作部負責輿論導向和通訊報道工作。
10、管理措施和要求
10.1加強監督與檢查,定期組織對應急救援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納入公司管理考核評比中。
10.2本預案將通過演練、事故后的評價、上級要求等定期組織修訂和完善。
10.3公司所屬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變和控制能力。
11、附則
11.1,本預案自2010年3月15日起實施。AHGZ/000.07-25《生產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廢止。
11.2本預案由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解釋
某施工企業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