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風險分析
公司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主要有:甲苯、乙酸乙酯、丁酯類、丁酮等。
甲苯易造成人體急性中毒:主要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癥狀、頭痛、焦慮、惡心、嘔吐、腹痛、便秘等。肝損害一般在中毒數日后出現,肝臟腫大,肝區痛,可出現黃疸。經皮膚吸收中毒者,皮膚出現水泡、水腫、粘糙,局部麻木、瘙癢、灼痛。
慢性影響:有皮膚、粘膜刺激,神經衰弱綜合征,血壓偏低。還有惡心、嘔吐、胸悶、食欲不振、胃痛、便秘及肝大和肝功能變化。
乙酸乙酯的 蒸氣麻醉性強,大量吸入會引起急性中毒。液體與皮膚接觸會引起皮炎。液體對皮膚有刺激作用。口服能引起消化道的刺激和腐蝕。
丁酯類具有明顯的刺激和致敏作用。高濃度接觸直接損害呼吸道粘膜,發生喘息性支氣管炎,表現有咽喉干燥、劇咳、胸痛、呼吸困難等。重者缺氧紫紺、昏迷。可引起肺炎和肺水腫。蒸氣或霧對眼有刺激性;液體濺入眼內,可能引起角膜損傷。液體對皮膚有刺激作用。口服能引起消化道的刺激和腐蝕。慢性影響:反復接觸本品,能引起過敏性哮喘。長期低濃度接觸,呼吸功能可受到影響
丁酮有輕度麻醉和刺激作用,并可引起窒息。急性中毒:出現粘膜刺激癥狀、嗜睡、血壓稍升高,心率增快。高濃度吸入可引起窒息、昏迷。
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中毒事故,對周邊會造成影響,屬于有條件接受的風險。在生產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操作人員安全教育,避免事故發生。
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詳見《綜合應急預案》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處置程序
3.1信息接收與通報
(1)報警
事發現場人員或目擊者或有關值班人員發現中毒事故,首報120、119,然后立即電話內部報警,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為:公司電話******。外部報警電話:火警:119;救護:120。簡要說明發生時間,地點,中毒介質,中毒人數、影響范圍及程度、人員傷亡等有關情況。
(2)接警
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事故現場報警后,迅速做出以下反應:
a 問清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范圍及人員傷亡、設施破壞情況,以及匯報人員的姓名、單位、所在位置,并準確詳細記錄。
b 立即向公司副總指揮匯報中毒事故的簡要情況。
c 公司副總指揮立即命令值班員指揮事發現場班組長緊急控制危險源,如危險源難以控制或對控制人員構成威脅后,實施緊急撤離。
d 命令中毒威脅區域的所有人員,按照規定的避災路線立即撤離。
e 副總指揮將事發情況向總指揮報告
(3)召集
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要迅速到達應急救援指揮部,果斷判斷應急級別,一旦應急確定為現場或全體應急時,立即發出如下命令:
副總指揮、全體成員到事故現場集中。
各救援組長及相關單位負責人根據指揮部命令安排本組成員各就各位,做好應急救援行動準備。
(4)通報及警報
a 公司指揮部值班人員按總指揮命令,將當前事發情況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并做好通知記錄。
b 根據總指揮命令,利用廣播、電話等形式及在預警區域、邊界設立安全警示標牌,將事故、事件預警情況,事故、事件預警級別,警告周邊相鄰單位、當地政府、相關場所,以便針對性采取相應措施。
3.2信息上報
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區別不同的事故類型啟動相應的信息傳遞方式。當發生Ⅰ級中毒事故時,立即啟動現場處置,并在1小時內報汕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衛生局等,主要內容為:
中毒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部位;事故的簡要情況;人員中毒及傷亡情況;已采取的措施;事故初步原因;事故搶救處理及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緊急情況下車間負責人可以越級上報。
報警要求語言簡練、準確,并告之報告人姓名及所處地點。
3.3應急響應
3.3.1預警響應分級指標
1)一級預警:發生一級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立即上報地政府,同時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公司應急預案并協助地方政府的應急處置工作。
2)二級預警:發生二級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公司應急預案進行事故處理。
3.3.2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的可控性、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企業的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級響應。
Ⅰ級為重大事故,是指公司發生的事故已影響到周邊工廠,已不具備處理事故的能力,需要外部進行支援;或中毒事故發生后,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上中毒,或造成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
Ⅱ級為較大事故,是指公司內發生的事故,在啟動預案后能夠在公司范圍內進行處置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發生后,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下中毒,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萬-5萬元。
3.3.3響應程序
1.預案的啟動
對符合本預案規定情況的,總指揮應當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
2.總指揮組織開展中毒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主要應急措施如下:
(1)預案的啟動:根據安全操作規程的技術要求,先采取緊急措施進行初步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現場作業人員或最早發現者應在第一時間內采取緊急處理,停止進出料。同時向值班室匯報,并準確的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和現場狀況以及事故造成的傷害程度等情況。報警組在發生中毒事故時,首先報警119請求援助,并迅速向單位領導報告,同時有專人到路口指引消防車進入事故現場。
(3)副總指揮接警接到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向應急總指揮匯報,由副總應急指揮迅速通知有崗位,下達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令,同時發出警報信號,通知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義務消防隊和各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4)總指揮通知有關人員按各專業對口進入緊急狀態,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并命令各應急救援隊伍立即開展救援,如事故擴大時,應請求相關單位支援。
(5)事故現場消防人員應配戴好相關勞保用品,首先檢查事故現場有無昏厥、中毒人員、燒傷和燙傷人員,以最快速度將傷者帶出現場,嚴重者由醫療救護組盡快送往醫院救治。
(6)根據現場情況與消防隊配合,現場搶救組應立即救護傷員,應根據傷員癥狀及時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對傷員進行清洗包扎或輸氧急救等,重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7)疏散治安組根據危險品中毒事故場所、設施情況及情況的分析,確定事故現場人員的疏散地點、撤離方向、方式及方法,帶領現場需疏散人員撤離現場。
(8)當事故得到基本控制后,由企業顧問、保障技術組、安全管理人員、帶班班長等人員組成的工作小組,研究制定搶修方案。現場搶救組根據總指揮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設備搶修,以防事故繼續擴大。
(9)當事故得到控制,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并組織專門的維修隊伍對現場設備進行修復,盡早恢復生產。
3.3.4響應的升級
事故發生后,現場指揮人員已采取必要的措施,無法控制事態的發展時,應立即撤退搶救人員,請求119、120、110支援,并通知相鄰單位做好防范措施,以防事故造成其他損失。
4處置措施
4.1應急處置原則
中毒事故應根據先救人后處置、先控制后處置的處置原則。在實施搶險救援中按照預案所設定的分工任務實施撲救,防止事故擴大,并盡可能的排除事故,減少對人員、財產、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
4.2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中毒時,廠區每個員工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根據中毒的物質種類及特性,需立即按照MSDS處置要求采取措施。車間安全員應立即向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事故情況;
2) 總經理接到報警電話,立刻指揮應急現場指揮部、監督檢查人員,并立即前往廠區指揮救援。
3)當物料發生泄露造成人員窒息昏迷,救治人員要立即將受傷人員轉移到空氣新鮮的空曠場地,進行搶救,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其他救援人員用防毒面具、濕毛巾、口罩等物掩住鼻口,進入有毒區域打開窗戶、排風扇通風。若發生噴濺事故時,救治人員立即用清水沖洗被濺人員,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阻止原料外濺,防止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
4)救援過程中,資金后勤組負責提供防毒面具、同時指導救援人員正確指導或控制中毒的發展蔓延或避免再次發生中毒。
5)處理中毒事故后,對中毒現場情況要加以保護,做好記錄、登記及拍照工作,以便對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負責人,編寫事故報告,制定出措施后才能繼續生產。當中毒事故較大或有人員傷亡時,必須由上級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分析、調查,確定事故類型、原因及責任后,才能組織現場清理及再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