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風險分析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參見綜合應急預案中《不連溝煤礦事故風險分類統計表》。
2 應急處理基本原則
1)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
2)防止事故擴大和誘發其他次生事故優先。
3)對事故設備及時停電,停機。
4)撤出事故現場作業人員,做好現場警戒。
5)如果事故造成火災、瓦斯事故,首先按照處理火災、瓦斯事故應急預案進行事故處理。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3.2 不連溝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危險源的監控方式、方法
1)人工監視。膠帶司機及給煤機司機(或轉載點工作人員)用眼睛觀察、耳聽監視運行情況。
2)用礦井安全監測系統和膠帶運輸機的控制系統監控環境及運行狀態。
4.2 預防措施
1)加強職工業務知識培訓。
2)保證六大保護裝置(驅動滾筒防滑、堆煤、跑偏、溫度、煙霧、自動灑水)及閉鎖靈敏可靠,定期進行試驗。
3)加強檢修管理,提高檢修質量,保證設備完好。
4)加強煤質管理。
5)及時清理和回收錨桿、單體支柱等金屬物體,嚴格控制大塊煤矸。
6)采、掘工作面要及時排出積水,杜絕形成水煤。
7)利用監視裝置隨時觀察膠帶運輸機煤流狀況,發現水大時,及時停機并向礦調度室匯報。
8)加強重點部位的防護。對設備的轉動部位安裝防護欄、罩,對煤倉上部開口安設可靠的護欄或封閉,人員跨越膠帶的地點安設過橋。
90堅持使用阻燃膠帶。使用的阻燃膠帶要有合格證,下井前必須進行阻燃試驗。輸送機托輥的非金屬材料零部件和包膠滾筒的膠料,其阻燃性和防靜電性要符合規定。
4.3 預警條件
4.3.1 輸送帶寬度減少20%或接頭有異常變化。
4.3.2 煤倉下口淋水異常。
4.3.3 安全保護裝置和防護設施不齊全、不可靠。
4.3.4 煤流中有錨桿等金屬物體。
4.3.5 煙霧報警裝置發出警報,或監測到有煙霧、發熱等著火征兆。
4.3.6 監控信號不正常。
5 信息報告程序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 應急處置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1 處置措施
1)當發生膠帶著火時,膠帶機司機要立即停機,匯報礦調度室。
2)積極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防止事故蔓延。
3)難已控制時,人員及時撤離。
4)當膠帶出現撕裂事故時,現場人員立即拉動沿線膠帶機閉鎖開關使膠帶輸送機停機,匯報礦調度室。
5)若撕帶寬度超過原帶寬的20%,必須制訂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更換膠帶。
6)若所撕邊膠帶纏繞在滾筒軸上時,必須依據現場情況卡好夾板,采取拆卸滾筒等有效方式,拉出膠帶,或根據實際情況砸膠帶卡子臨時處理。
7)當發生斷帶事故時,現場人員立即匯報礦調度室。
8)根據現場情況安設回柱絞車,松開膠帶機張緊,將斷開的膠帶兩端用回柱絞車牽拉至硫化點位置進行硫化。
9)當出現涌倉事故時,及時停止給煤機和上倉口膠帶機運行,立即匯報區隊和礦調度室。
10)組織人員清理下倉口,如埋壓人員,盡快尋找遇險人員進行搶救。
11)水煤放倉要調小給煤量,點動放煤,人員閃到10m以外高處地點觀察。
12)當發現人員墜入煤倉(溜煤眼)時,要立即停止膠帶輸送機、給煤機,匯報礦調度室。
13)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救,并做好現場救人準備。
14)當發現人員被卷入膠帶機的某一部位時,要立即停止膠帶輸送機,匯報礦調度室。
15)組織人員松開膠帶輸送機張緊絞車救出傷者,必要時可截斷膠帶。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物資和設備的存放
礦井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庫要按規定配備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由調度室負責定期監督檢查、物供部負責物資的補充,確保應急物資能夠滿足應急需要。供應站和機電管理部要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量,不能隨意挪用,要定期檢查維護。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都要明確。(參照消防材料庫清單附件三)。
7.2 應急搶險救災物資設備調運方式
當事故現場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應急物資和設備供應時,請求物供部迅速調運搶險物資各種排水、供電、開關、電纜、帶面等機電設備,進行搶險救災。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業人員隨身攜帶壓縮氧自救器,并由礦通風準備隊管理、維護、校驗。
7.4 急救設備管理
各個采掘工作面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救援醫療設備和藥物,礦醫室要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設備和技術人員,提高礦醫務室應對事故的救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