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目的 為了規范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加強對氣象災害事故的預防,杜絕氣象災害所致的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建立事故情況下快速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保障企業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 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特編制本預案。
1.2 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等國家和電力行業的法律、法規,以及中國**集 團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中國**集團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事故)應急管理辦法》等制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氣象災害防御及應急處置工作。
1.4 氣象災害定義 氣象災害是指,熱帶氣旋(含臺風)、風暴潮、暴雨(雪)、雷電、寒潮、大風、干旱、大霧、高溫、低溫、龍卷風、冰雹、霜凍、連陰雨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造成的災害。
1.5 工作原則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集團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落實各級行政領導責任制,認真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組織事 故搶險,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保證公司系統職工、在公司所屬區域作業的外來人員的生命安全, 保障設備安全。
2 危險因素與風險分析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主要從事電力生產、電廠建設、經營和管理。公司各企業遍布全國,各地氣象差異極大,各類氣象災害可能對企業的正常運行與人員、設備的安全構成威脅。 氣象災害發生時可能影響安全的危險點有:主廠房、輸煤通道、倉庫、辦公區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壓站;臨時構筑物;廠區大型露天設備如斗輪機、龍門吊、港口設備等;露天堆放的各種材 料、設備;各類車輛、船舶等。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公司成立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任副組長, 領導小組成員包括有關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
3.2 公司所屬各發電廠等企業單位成立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由各單位行政正職擔任, 副總指揮由該單位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生產部門負責人組成,并成立相應的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小組,負責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3.3 各部門職責:
3.3.1 公司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職責
3.3.1.1 應急領導小組提出修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負責定期組織演練,監督檢查各單位在本預 案中履行職責情況。對突發氣象災害事件啟動應急預案作出決策,及時組織、調動應急力量,指揮應 急工作的進行。
3.3.1.2 安監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更新,跟蹤落實應 急措施的執行。監督應急預案演練及緊急救護培訓。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參與應急工作,提出應急工 作指導意見供領導小組決策。應急工作結束后收集有關原始材料,組織進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應急響應的組織、調配及日常檢查,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險情及處理 情況,負責應急工作的信息傳遞與通訊聯絡。
3.3.2 應急現場組織機構(電廠)及部門職責
3.3.2.1 應急現場領導小組在公司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全面負責現場的應急組織指揮 工作。
3.3.2.2 安全生產部門在現場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氣象 災害事件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3.3.2.3 行政事務管理部門責現場通訊和對外聯絡工作、交通車輛統一調度工作。
3.3.2.4 消防保衛部門負責滅火、現場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 衛生部門負責現場醫療救護及受傷人員搶救和護送轉院等工作。
3.3.2.6 物資部門負責所需應急物資保障。
3.3.3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小組職責
3.3.3.1 警戒疏散引導小組負責現場治安和交通指揮,設立警戒線以防止與現場無關人員進入警 戒區,指導群眾疏散,物資保衛等。
3.3.3.2 技術咨詢組負責研究確定現場搶救、搶險方案,提出應急的安全技術措施,為現場指揮 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3.3.3 現場搶救小組負責開展現場搶救、搶險工作,及時控制危險源,積極采取安全措施防止 事故擴大。
3.3.3.4 后勤保障小組負責交通運輸,保障運送搶險救援人員、物資器材所需的車輛,保障搶險 道路的暢通;負責提供搶險救援的器材和物資;負責監測現場有毒有害氣體和物質,提供應急所需的 有關防護用品;負責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場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 災害調查善后處理小組參與由受災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部門組成的災害調 查善后處理小組,負責提供相關原始資料,做好善后處理相關事宜。
3.3.3.6 宣傳報道對外接待組由行政部門負責人牽頭,如實、客觀向上級機關和新聞媒體反映災 害損失和現場救援情況,接待與應急事件相關的人員。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與預防
4.1.1 建立健全企業防止氣象災害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完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 制。
4.1.2 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切實提高職工自 我保護能力和規避事故風險的能力。
4.1.3 組織開展防氣象災害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各部門防氣象災害準備工作、防氣象災害應急預 案和責任制落實情況、防氣象災害重點監控部位、防氣象災害物資儲備情況等。
4.1.4 加強對生產現場安全設施檢查,按《安全設施標準》統一要求,進一步完善現場安全設施 和標志。改善勞動作業環境,使生產現場具有較強的抗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4.1.5 編制防氣象災害特殊運行方式及反事故預案,并組織學習、演練。
4.1.6 在各類氣象災害季節到來前,對本單位防汛排水設備、泵房排水系統、潛水泵、應急照明 設施等應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維護。
4.1.7 在熱帶氣旋(含臺風)、暴雨(雪)、雷電、大風、龍卷風、連陰雨等災害性天氣氣候發生 前必須實施如下的預防措施:
4.1.7.1 露天設備如斗輪機、龍門吊、港口設備等應調整位置、鎖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 可能發生的移位、撞擊甚至傾覆事故。
4.1.7.2 海輪、拖輪、船舶等船只應在可靠地點錨定或在避風港避風。
4.1.7.3 主要建筑物的門窗應及時關閉,生產區域的閥門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應有足 夠的排水設施,防止水位異常升高,引起設備被淹甚至損壞。
4.1.7.4 廠區內應有足夠的排水設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車間、地下設施,造成設 備被淹損壞,機組被迫停運的事故。
4.1.8 在雷電災害性天氣氣候發生前必須檢查電氣、控制設備的接地與防雷電的安全措施。
4.1.9 寒潮、低溫、霜凍等災害性天氣到來前必須檢查所有的防凍、伴熱措施。
4.1.10 大霧災害性天氣發生前必須利用停電機會,對室外電氣設備清掃,做好防污閃措施;對電 器絕緣進行檢查。
4.1.11 高溫天氣到來前,應布置開展夏季防暑降溫安全檢查。
4.2 預警行動
4.2.1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根據季節性特點,結合環境、氣象災害預報信息,按照早預想、早通報、 早布置的原則,開展各類氣象災害相關風險的分析、評估。在得到下列極端氣象警報后,啟動預警。
4.2.1.1 熱帶風暴(臺風)或冷風暴潮黃色預警信號:24 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或冷風暴潮影響, 平均風力可達 8 級以上,或陣風 9 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或冷風暴潮影響, 平均風力為 8~9 級,或陣風 9~10 級并可能持續。
4.2.1.2 暴雨橙色預警信號:3 小時降雨量將達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達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4.2.1.3 高溫橙色預警信號:24 小時內最高氣溫將要升至 37℃以上。
4.2.1.4 寒潮橙色預警信號:24 小時內最低氣溫將要下降 16℃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 0℃,平 均風力可達 6 級以上,或陣風 7 級以上;或已經下降 16℃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 0℃,平均風力達6 級以上,或陣風 7 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4.2.1.5 雷雨大風黃色預警信號:6 小時內可能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 8 級以上,或陣風9 級以上并伴有強雷電;或者已經受雷雨大風影響, 平均風力達 8-9 級,或陣風 9-10 級并伴有強雷 電,且可能持續。
4.2.1.6 大風黃色預警信號:12 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 8 級以上,或陣風 9 級以上; 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 平均風力為 8-9 級,或陣風 9-10 級并可能持續。
4.2.1.7 強沙塵暴橙色預警信號:12 小時內可能出現強沙塵暴天氣(能見度小于 500 米),或者已 經出現強沙塵暴天氣并可能持續。
4.2.1.8 冰雹橙色預警信號:6 小時內可能出現冰雹伴隨雷電天氣,并可能造成雹災。
4.2.2 預警命令由各企業安全監察部門發布,經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發后以傳真形式報公 司安全監察室、經理工作部、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預警命令也可由公司經理工作部或生產值班室發布, 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簽發后以傳真形式報下發各有關企業的安全監察室、行政部。
4.2.3 進入預警狀態后,預警區域的有關單位應當采取如下措施:
4.2.3.1 按照各應急預案的要求檢查確認各類用于應急的防護用品、醫療設備、交通用具、通訊 裝備、消防設備、生產和照明的備用電力設備、檢測設備及器材,各種應急材料、設備等,必須配備 齊全。
4.2.3.2 檢查確認各種通訊工具的報警方法、聯絡方式和信號使用規定,確認各種救援隊伍熟悉掌 握事件發生后所要采取的對應方法和步驟。
4.2.3.3 檢查確認人員疏散通道、集合地點安全可靠,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區的 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的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作業或活動。
4.2.3.4 應急領導小組開展工作,召集應急工作小組、應急搶險隊伍進入現場。
4.2.3.5 做好與電網調度的聯系協調。
4.3 信息報告
4.3.1 即時報告
4.3.1.1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應立即向公司、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受災單位所在地政 府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災害的單位、災害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災害類別、簡要經過、 傷亡人數、設備財產損失以及現場救援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搶險設備等。
4.3.1.2 即時電話報告程序規定如下:
(1)受災單位現場負責人向主管部門、安全監察室報告,主管部門、安全監察室向分管副經理(副廠長)、經理(廠長)報告;
(2)受災單位安全監察室向公司安全監察室、電監會區域電監局或地方電監辦、地方安監部門、 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受災單位行政部門向公司總經理工作部門報告,受災單位經理(廠長)或分 管副經理(副廠長)向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報告;
(3)公司安全監察室向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電監會區域電監局報告,公司總經理工 作部門向集團公司辦公廳報告,公司總經理向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報告;
4.3.2 氣象災害事件快報
4.3.2.1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受災單位在完成即時報告后,應在 4 小時內用傳真、電子郵件等 方式,向公司、電監會區域上報氣象災害事件書面快報,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氣象災害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單位;
(2)氣象災害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設備損壞初步統計;對社 會是否造成影響等情況;
(3)氣象災害造成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4)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應急響應情況、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4.3.2.2氣象災害事件快報報告流程
(1)受災單位安全監察室向公司安全監察室報告;
(2)公司安全監察室向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電監會區域電監局、公司分管副總經理 報告。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按照事故級別,公司因氣象災害導致事故的響應分級如下:
5.1.1 一級響應,因氣象災害導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災事故、特大設備 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2000萬元以上,為省級應急,省級政府、集團公司、公司、受災單位組 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5.1.2 二級響應,因氣象災害導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傷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 上,重大火災事故、重大設備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為地市級應急,公司、地市 級政府、事故單位組織事故應急工作。
5.1.3 三級響應,因氣象災害導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災事故、一般設備事故,為企業級應急, 事故單位組織事故應急工作。
5.2應急響應程序
5.2.1應急啟動
5.2.1.1公司經理工作部或生產值班室在接到氣象部門氣象災害預報后,立即通知有關單位做好預 防措施,發出預警。在接到事故單位事故即時報告后,根據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立即啟動本預案并通知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5.2.1.2事故單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在公司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現場總指揮全面組 織指揮事故的應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時通知專業隊伍施救。
5.2.2 實施應急救援
5.2.2.1事故應急工作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事故應急預案,做好本職工作。各職能部門, 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有關部門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 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5.2.2.2應急指揮部根據氣象災害實際情況,成立必要的應急專業組,展開救援工作。
5.2.2.3針對不同類型的氣象災害,各單位啟動有關的應急專項預案。
5.2.2.4根據研究確定的事故人員搶救、工程搶險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事故人員搶救、工程搶 險,并有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確保通訊暢通。包括事故指揮者與應急隊員之間、應急隊員之間、應急系統各機構之間、 應急指揮機構與外部應急組織之間、應急指揮機構與新聞單位之間的信息暢通。
5.2.2.6盡可能降低人員傷亡。確保物資供應。必要時可充分利用公司的資源,及時調配,盡可能 降低損失。
5.2.2.7當事故對人員造成威脅,應注意緊急避險。
5.2.2.8當事故對運行設備造成威脅,應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緊急停止設備運行,盡可能避免設備 損壞。
5.2.2.9當事故有擴大傾向,現場無法消除,必須盡快向上級匯報,擴大應急范圍,及時采取補充 應急措施。
5.2.2.10當氣象災害事故影響發電設備正常運行或電網解列或大面積停電時,按照《發電廠廠用 電中斷專項應急預案》、《發電廠應對電網穩定破壞專項應急預案》、《發電廠電網分列孤島運行應 急預案》、《發電廠應對電網大面積停電專項應急預案》、《本單位停電、失電、黑啟動事故專項應 急預案》、《儲灰場潰壩應急預案》等進行應急處置
5.3 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完成后,現場總指揮應盡快了解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情況,根據現場實際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現場警戒,并將有關 情況逐級向公司主要領導進行匯報。安監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取證、事故調查等善后工作。 經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應急結束。應急工作結束后,事故單位應及時作好應急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故情況,人員搶救、工程 搶險工作情況,索賠資料,損失報告以及經驗教訓總結等。
6 信息發布 公司系統發生氣象災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損失后,有關事故處理情況的信息由公司經理工作部負責發布,并統一向新聞媒體通報。發生事故的單位應當將事故調查、搶險、搶救以及恢復處理的實際進展情況,定期逐級向公司報 告。發生社會影響較大、涉險人數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經濟損失的特別重大未遂事故,應當及 時將未遂事故的有關情況、處置情況、調查結論和防范措施等向公司報告。公司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跟 蹤了解有關情況,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
7 后期處置
7.1發生氣象災害事件后,公司有關部門及主管領導看望慰問傷員和事故搶險人員,組織并指導生 產恢復工作。向有關政府部門匯報氣象災害事件及其救援情況。
7.2事故單位研究確定生產恢復方案,上報公司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經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同意 后實施,盡快恢復生產。
7.3公司經理工作部、安全監察部門及事故單位的有關部門對事故搶險過程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 提出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意見。
7.4事故調查及追究,按照集團公司《事故調查規程》執行。
7.5及時補充應急物質。
7.6及時辦理保險索賠。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8.1.1 通信系統管理部門應在應急行動中派員值守,保障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
8.1.2 本預案各應急機構負責人的移動電話和企業單位置備無線通信設備作為備用通信系統。
8.1.3 本預案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聯系方式由各單位發布。8.2 應 急隊伍保障為確保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快速、正確、有效地開展,最大限度減少傷亡和損失,根據公司業務重 點和危險有害因素及事故的類別,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建專家組,具體研究確認事故搶險方案和 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組建應急搶險救災隊伍。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公司所屬各企業按照企業各類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配置應急所需的各類物資和裝備,其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應列入各類專項應急預案。在每個氣象災害發生周期到來 之前,必須準備就緒,應急工作小組應作專項檢查。
8.4 經費保障 公司所屬各企業氣象災害事故應急所需資金由“事故檢修維護費用”中列支,按實撥付,具體參考公司《成本管理辦法》,確保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8.5 其他保障
根據公司氣象災害事故應急要求,公司所屬各單位應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及專項應急預案,落實保證安全的各項措施。
9 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公司所屬各單位氣象災害應急培訓要訂立計劃、根據當地的氣象特點,開展針對性的專項培訓,教育職工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提高防范惡劣氣象災害和規避事故風險的能力。
9.2 演練 每一年舉行一次氣象災害應急演練,使職工熟悉應急工作過程,掌握應急工作要領,通過演練檢查各部門的應急準備工作,發現應急準備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正確評估企業應急工作能力,及時整 改存在的隱患。
10 獎懲
10.1對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0.1.1出色完成氣象災害事故應急任務的。
10.1.2對氣象災害事故應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10.1.3其他應予表彰或獎勵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進行通報批評或給予相應的行 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2.1負有應急責任的人員在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10.2.2對重特大火災事故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10.2.3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的。
11 附則
11.1預案修訂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當根據變更和預案實施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完善, 經審批后實施。
11.2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報中國**集團公司備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公司安監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