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預防幼兒園暴力事件的發生,及時處置危及全體教職工及幼兒生命安全的各類惡性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與財產的安全,依據國家和長沙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 長:袁果芳
副組長:張桂娥
組 員:各班教師及后勤人員
二.預防措施
1、安全管理
A.園長加強對員工和安保部門的培訓,提高防范犯罪、制止犯罪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B.園長對安保部門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組織師生進行防暴力事件演習,提高師生防范和自救能力。
C.幼兒園公共區域設置監控系統。
D.門衛保安人員及時關注幼兒園圍欄的修護;每天對園所經行檢查,特別是外圍設施。
2、關心員工
A.員工入職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并證明自己無精神病史。
B.園長、園助及時了解員工生活和思想動態,重視員工的心理健康,及時發現問題員工,關心、幫助困難員工。
3、安全保衛
A.門衛嚴格執行幼兒園來離園接送制度,家長必須持接送卡方可入園;除來離園時間外,幼兒園大門時刻處于關閉狀態;嚴格執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控制不明身份的人員進入幼兒園。
B.門衛保安人員在早晚接送幼兒時,在園門口維護治安、排查可疑人員。
C.門衛保安人員隨時查看監控設備;定時對幼兒園外圍進行巡查。
D.發現可疑情況立即上報園長。
三.處理事件
一旦發生幼兒園暴力事件,務必以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保護幼兒
A.所在班級教師應保持高度的沉著冷靜,盡力保護幼兒生命,機智的和劫持人周旋;利用一切可利用的防身設備(桌椅、體育器械等),保護幼兒人身安全。
B.歹徒所在班級同時有多名教師時,主班老師負責與歹徒周旋,其他教師將其他幼兒護送到遠離歹徒的安全地點;如事件發生時班級只有一名教師時,應顧全大局,盡可能帶領其他幼兒先撤離到安全地點。
2、報警
A.第一發現人立即報告園長。同時立即撥打“110”報警。
3、現場處理
A.園長負責與歹徒進行談判,在警方介入之前,拖延時間,盡力穩定局勢。
B.門衛保安人員負責對現場進行保護,避免事件擴大。
C.班級老師組織其他班級迅速轉移幼兒到安全地點,在撤離過程中穩定幼兒情緒。
4、搶救
A.如已發生傷害事件,保健醫就地進行急救;根據情況撥打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往就近正規醫院搶救。
B.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安撫工作。
5、保護現場
A.門衛、教師對來園警務人員進行指引。
B.門衛保安人員組織現場人員保護現場,并配合警方調查。
6.報告上級
A.園長先口頭后書面上報教委突發事件處理小組和相關主管部門。
B.園長將事件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7.后續工作
A.園長召開會議,總結事故原因,彌補工作疏漏。
B.園長向上級主管領導提交詳細事故報告。
四.緊急聯系電話
園 長: 唐紅偉:13974891910
袁果芳:13974894249
辦公室: 0731-84652112
15388046279
18973134728
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