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利津縣廣源瀝青有限責任公司無自己的運輸車輛,原料與產品的運輸全部依靠社會運輸車輛完成,但這并不意味著危化品交通運輸安全與我們沒有任何關系了,加強危化品發貨和裝卸環節安全管理對交通運輸安全依然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對不具備安全運輸條件的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不予開具提貨單或不予裝載貨物。這對促進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落實安全運輸主體責任,保證交通運輸安全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我們的具體做法:
(一)開具提貨單前的資質查驗制度
1、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的資質。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2、運輸車輛資質。具備:(1)機動車輛行駛證;(2)與核準經營范圍相一致的《道路運輸證》;(3)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駛證照片一致;(4)《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與行駛證標注的載質量一致;(5)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承壓罐車)最大充裝量應不大于行駛證核定載質量。
3、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1)駕駛員駕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2)押運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4、安全警示標志、標識。運輸車輛、罐體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告示牌和噴涂“爆”等文字及道路運輸危險貨物標志。
缺少上述任何一種證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開具提貨單。
(二)裝載前的車輛安全狀況查驗制度。裝載危險化學品前,除運輸單位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運輸車輛安全狀況外,發貨單位必須查驗運輸車輛消防、搶修、防護等應急器材安全配置情況,達不到國家規定條件的,不予裝載危險化學品。
(三)裝載過程中的操作制度。裝載過程中,必須有提貨單位駕駛員、押運員和發貨單位操作人員在場,嚴守工作崗位,嚴格操作規程,嚴格控制進場車輛數量,嚴禁超裝、混裝、錯裝,充裝量不得超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且承壓罐車充裝量不得超過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最大充裝量。
(四)車輛出廠前的安全核準制度。裝載完畢后,發貨單位必須對裝載重量、系固情況及裝載安全防護設施配置情況進行檢查、核準,對不符合規定的,嚴禁駛離。
(五)登記制度。對發貨和裝卸環節的查驗、核準工作進行認真登記(詳見《危險化學品裝車查驗、核準登記表》),建立工作臺帳,并明確責任,確保危化品發貨、裝載環節的安全。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及相應處理措施
裝載危險化學品時,如違反操作規程或現場沒專人監護等原因,則可能發生汽車槽車冒罐溢油,如處理不及時或不當,還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1、汽油槽車事故處理
泄漏事故處理:(1)切斷一切火源,避免引發火災;(2)立即關閉裝車閥門;(3)禁止泄漏物進入下水道;(4)噴水霧以減少蒸發;(5)用砂土等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至廢物處理場處理;(6)如泄漏量較大,可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
火災事故處理:火災發生時,可用干粉、CO2、水幕或常規泡沫滅火,并用大量水冷卻槽車,直至火災撲滅;如有可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槽車移離火場。
2、液化氣槽車事故處理
泄漏事故處理:(1)切斷一切火源,避免引發火災;(2)立即關閉裝車閥門;(3)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
火災事故處理:火災發生時,可用干粉、CO2、水幕或抗醇泡沫滅火,并用大量水冷卻槽車,直至火災撲滅;切勿對安全閥直接噴水,防止冷凍;如有可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槽車移離火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