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我校安全與維穩應急工作,維護校園和諧穩定,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活動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及師生集體上訪、游行示威、靜坐、罷教罷課和“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涉穩事件。
二、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校園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維護校園穩定的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各種突發事件;高效組織應對工作,確保學校及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校園和社會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穩定是社會發展進步的前提和保障,穩定是壓倒一切工作的前提。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力以赴,確保穩定”的原則,按照學校各種安全領導機構的部署,實行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努力做好學校安全防范和維護校園穩定的各項工作。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中,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把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把矛盾化解在未激化之時;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清達賴集團和“法輪功”、“門徒會”、“實際神”等邪教組織及其分裂破壞活動的本質,堅定地、旗幟鮮明地同分裂集團做斗爭。克服麻痹思想,一旦發生突發事件,保證發現、報告、處理等環節緊密銜接,做到機構、人員、物資三落實,并積極爭取縣上各職能部門的支持,保證對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或危害。
四、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為確保臨陣不亂,快速果斷地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成立“鳳城初中校園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徐進艇擔任校園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組長,書記史慶驪任校園應急處理指揮小組副組長,副校長王建平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現場指揮負責人。“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兩個工作小組,負責對學校安全事故與涉穩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具體實施。
(一)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 校 長 徐進艇
副組長: 書 記 史慶驪
現場指揮:副校長 肖 剛
成 員: 馬百章 梁興平 李文泉 李廣平 何治鵬
徐進武 李奎軍 高小剛
職責:(1)領導、組織、協調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和涉穩事件的疏導處理工作;(2)負責重大事項的應急決策;(3)發生特別重大或較大安全事故及影響重大的涉穩事件時,接受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按照相應的預案組織應急處理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工作情況;(4)組織落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應急處理指揮辦公室
主 任: 徐進艇
副主任: 肖 剛
成 員: 梁興平 何治鵬 李廣平 徐進武
職責:(1)負責校園安全及維穩工作的統籌調度協調安排工作;(2)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3)負責正面對外宣傳,做好突發事件材料的整理與上報工作。
(三)現場處置工作組
組 長: 肖 剛
副組長: 李廣平
成 員: 李奎軍 王虎成 趙勛勇 各班主任
職責:(1)負責校園安全及維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落實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布置的各項任務;(2)負責與公安、治安、執法、衛生、交通等職能部門的聯絡。(3)“國慶”、喜迎“十八大”及“十八大”召開期間”和各節假日期間,小組人員要隨時待命,服從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的各項指揮部署。(4)發生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制定解決方案;(5)制定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防范措施;(6)統一組織施救隊伍開展具體工作。
(四)后勤保障工作組
組 長:馬百章 副組長:李文泉
成 員:陳 娟 李玉芳 張穎
職 責:(1)統一指揮后勤保障隊伍;(2)籌措調集應急工作所需的物資和資金;(3)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五、應急處置反應
發生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后,應急處理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啟動相應的應急反應。
(一)應急處理指揮辦公室值班制度。
“國慶”、喜迎“十八大”及“十八大”召開期間”和各節假日期間,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實行電話值班制度,必須保持24時開機。
(二)建立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零報告”制度。
各值班小組負責人負責在每天下午4:00前向應急處理指揮辦公室和教育局辦公室報告學校的安全或維穩情況。如遇突發事件或察覺將有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要發生,應急處理指揮辦公室必須第一時間報到上級有關部門。
(三)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收到發生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的信息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各項處置和防控措施,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應急處理步驟
(一)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應急準備與預防
(1)加強學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2)全面開展學校安全檢查和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的整治工作,重點做好消防、校車管理、食品衛生、學校從業人員資格、內部管理制度的檢查,認真、細致地排查安全隱患,做到檢查徹底,不留死角。
(3)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收到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風險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縣教育局和縣委、縣政府,并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2.啟動預案
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教育局報告,報告內容為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具體情況。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人員對事件進行了解查實,提出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涉穩事件的處理方案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5-10分鐘)向校長報告,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事件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校長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在1小時內及時向教育局匯報,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在5-10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序: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校長??教育局
(5)報警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電話:120;交通肇事:122
(二)涉穩事件報告及處理程序
1.應急準備與預防
(1)要切實承擔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政治責任,在“國慶”大典、各種節日和“十八大”召開期間等敏感時段,對教師隊伍存在的問題進行一次排查調處工作,高度重視并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及時發現和就地消除不穩定因素。
(2)要在師生中廣泛開展師德和思德教育,讓廣大師生自覺擁護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牢固樹立大局意識;高度警惕并自覺抵制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嚴密防范和堅決打擊達賴集團和“法輪功”及其分裂破壞活動滲入校園,進行搗亂破壞活動,打擊利用宗教名義進行的非法活動,維護社會和諧安定。
(3)要實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服務意識,關愛師生,切實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4)加強網絡管理和監控工作,預防有人利用網絡散布反動言論,利用網絡腐蝕師生的思想,甚至煽動師生參與一些不利于社會穩定的活動。
(5)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收到可能引發涉穩事件的風險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教育局和縣委、縣政府,并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2.啟動預案
涉穩事件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教育局報告,報告內容為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具體情況。應急處理指揮部門應立即組織人員對事件進行了解查實,提出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涉穩事件的處理方案
(1)如發生集體上訪、游行示威、靜坐、罷教罷課等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涉穩事件時,必須第一時間報到教育局。
(2)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收到發生上述事件的信息后,立即進入指揮崗位,具體部署防范工作,總指揮要親臨指揮,現場處置工作組人員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并做好說服教育工作,防止事態的擴大和引發群體性事件。
(3)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要進一步檢查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并處于臨戰狀態。要認真落實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應急處理小組要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學校領導要堅守崗位,指揮調度,根據事態發展采取有效的措施,必要時,聯合公安、綜治等部門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同時向有關部門匯報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
(4)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不許散布不負責任的言論。
七、善后工作
發生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處置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進行認真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并寫出書面報告。在加強正面引導的同時利用事故(件)的經驗教訓對師生進行教育,迅速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認真檢查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改進工作,杜絕類似事件再發生。
八、建立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處理完畢后,學校要形成書面報告,報送教育局。
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關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隱瞞、緩報、謊報或阻礙他人報告的;
(二)未按規定及時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不服從應急指揮部指揮的;
(四)在處理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