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特征
1.1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
違章操作電氣設備、電氣設備檢修不到位、違章安裝電氣設備和纜線、違章使用電氣設備、等造成電氣設備設施損壞,人員傷亡。
1.2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采場、篩分廠、工業廣場用電設備和配電室及變電所發生電氣事故。
1.3事故發生可能造成危害程度
采場403電鏟配電柜發生電氣事故,可能造成人員的生命安全,及各種電氣設備燒毀,電纜短路致使采坑大面積停電,影響正常生產。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設備設施溫度過高,有燒焦味道,出現煙霧等。
2.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 長:現場值班礦領導及值班人員。
副組長:現場值班段領導
成 員:現場各個班組成員、現場工作人員。
職責:現場發生事故后,值班礦領導負責制定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指揮現場搶險救災,處理突發災變以及事故匯報,并啟動相關的救援小組,進行救援行動?,F場災難礦內無法處置的向上級匯報,上級指揮部判斷災情大小并組織救援或向上一級匯報。如果現場符合級別時應簡化報告程序,直接通知到救護大隊。礦級指揮部及救援小組負責組織全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系統應急救援過程。
3.應急處置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1.1及時匯報,匯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現象、人員撤離與被困情況及人員所在具體位置,現場是否進行搶險,有無災害擴大的可能。
3.1.2積極搶救,根據生產指揮的命令立即切斷用電區域的非本質安全電源,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搶救。
3.1.3安全撤離,當發生電氣設備著火無法控制時,按照避災路線立即安全撤離,找最近的路線撤到無火區域中,并隨時與生產指揮中心聯系告知人員撤離情況。
3.1.4妥善避災,當無法撤離時,應采取自我保護措施,并發出求救信號。
3.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生產指揮中心調度室接到電氣事故匯報后,立即按照《神山煤礦電氣事故應急預案》中電話通知順序通知礦領導和有關部門,指揮部根據災情實際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總指揮做出決定。
3.2.1命令生產指揮中心調度室通知采場各作業地點切斷電源,并撤到安全地點。
3.2.2立即通救援小組、采場各個作業地人員。
3.2.3匯報神東煤炭集團總調度室。
1)各區隊跟班領導和安檢員接到指揮部下達撤離命令后,將工作面或配電室電源切斷、鎖好開關后組織工作人員全部撤到安全地點,并報告生產指揮中心。
2)生產指揮中心派車到達指定地點,救護隊員開始對遇險人員實施現場急救,接送遇險人員到生活區,其余人員現場救援。
3.3恢復
經檢查周邊區域安全后,指揮部下達救援結束。
4.注意事項
4.1急救一般應在現場就地進行。只有當現場繼續威脅著觸電者,或者在現場施行急救存在很大困難(黑暗、擁擠、下雨、下雪等)時,才考慮把觸電者抬到其它安全地點。
4.2各種救護措施應因地制宜、靈活應用、以快為原則。
4.3若觸電者受到電弧灼傷時,根據灼傷程度,采取相應救護措施。如灼傷嚴重,現場無消毒的無菌紗布或消毒的潔凈亞麻布,不得隨便擦去粘在灼傷部位的各種異物,禁止撕下粘在灼傷部位的燒焦衣服碎片。如需要除去,則應用鋒利的剪刀剪下。對灼傷者進行急救后,應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治療。
4.4對于與觸電者同時發生外傷,應本著先救命、后治傷的原則,酌情處理。凡不危及生命的輕度外傷,可在觸電急救之后進行處理;嚴重的外傷應在現場與觸電急救同時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