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為了應對電纜火災事故的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對電纜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消除事故隱患或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特編制本預案。
1.2 高度重視電纜火災事故的特點和危害,堅持長效預防管理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做好應對各系統電纜火災事故的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
1.3 本預案主要依據《國家電力公司防止發生電力生產事故重點要求》及我公司的實際情況而編制。
1.4 本預案作為發生電纜火災事故時的應急處置工作。
1.5 本預案著重于應急處置原則和應急響應。
2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電纜層(間、隧道)中,由于電纜存在經常過負荷、電纜絕緣老化和損傷、電纜接頭缺陷、外界的熱源影響等因素,可能導致物理著火,以至釀成火災。
電纜火災事故可能次生出機組運行控制異常的情況,并殃及集控室、電子間等重點部位,造成廠用電故障,甚至可能衍生為全廠停電事故。
電纜間、隧道井(溝)等密閉場所發生火災事故時,通常由于通道狹窄,使滅火施救難以展開。
電纜火災事故的發生,可能同時伴有人身傷亡、設備損壞和環境污染的發生。
3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3.1 運行當班人員在未危及到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應堅守崗位;各級應急救援人員應正確履行應急預案所賦予的職責,并執行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下達的有關指令。
3.2 事故發生時,應快速切斷火災所涉及電纜的電源和封堵通往集控室、電子間等重要部位的通道和孔洞,阻止火災蔓延和危及人身安全,減小事故損失。
4 組織機構及職責
4.1 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
總指揮:梁文亞
副總指揮:劉曉東
成員:司宏光、張國防、胡紅衛、韓建鵬、袁新龍,當值值長
各應急小組:現場設備隔離組、引導疏散組、安全保衛警戒組、滅火施救組、救護后勤保障組
4.2組織機構職責
4.2.1 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職責
4.2.1.1 發生電纜火災事故時,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火勢情況宣布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協調各應急小組的應急救援行動;當地方消防專業隊伍進入現場時,應積極配合與其共同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2.1.2 及時審視火災現場施救進展情況,辨析火災蔓延和產生次生事故的可能,調配應急救援資源,控制事態發展。
4.2.1.3 根據火災情況,按照相關程序向華潤電力河南分公司、華潤電力控股、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4.2.1.4 待到確認火災已撲滅并無復燃隱患時,宣布應急救援行動終止。
4.2.1.5 組織進行收集事故現場相關情況資料,配合河南分公司、政府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4.2.1.6 組織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4.2.1.7 定期組織電纜火災應急預案的應急救援演練,并完善本預案的人力、物力等資源配置。
4.2.2 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各成員職責
4.2.2.1 技術支持部:在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負責設備運行方式的變動,隔離相關設備各動力電源,組織滅火。
4.2.2.2發電部:負責現場滅火工作的方案組織,專業技術指導,運行方式的變更等。
4.2.2.3 安保處: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工作。
4.2.2.4 綜合部:負責滅火現場警戒、現場保衛、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2.3 各應急小組職責
4.2.3.1現場設備隔離組(技術支持部):熟悉電纜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所對應火災位置的相關設備、系統;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準確隔離火災事故所涉及的設備、系統和其動力電源,并階段性地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情況和結果。
4.2.3.2 引導疏散組(發電部):熟悉電纜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火災所涉及位置相關道路和周邊環境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接受指令;根據事故現場人員分布情況,開辟安全疏散通道,組織疏散人員至安全地點,并階段性地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情況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