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目的
為了保護本項目部現場施工從業人員在生產活動中的生命安全,保證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簡稱施工現場)在火災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救援,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事故給企業及員工所造成的損失,根據《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規定,并結合企業實際,決定編制本預案。
1.2方針和原則
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消防應急救援的原則是“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災害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和財產優先”。
1.3編制依據
《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1.4施工現場防火重點為:現場木工加工區、材料庫房、電氣焊施工操作及屋面防水層施工時防火。
二、施工現場消防應急預案
2.1、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及制度
1、消防領導小組
組長:###(139********)
副組長:###、###(136********)
組員:### ### ### ## ## ### ## ### ## ### ### ## ## ### ## ##
2、現場防火制度
1)、為強化工地安全文明建設,加強防火意識,杜絕火災的發生,工地設防火管理人員1名。
2)、工地防火、消防員應以身作則、積極帶領職工學習知識,努力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3)、對木工房、危險品倉庫等重點防火部位應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有火種者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送上級部門處理。
4)、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動火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域等。
5)、施工現場用電應規范,嚴格按用電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加強電源管理,以防止發生電起火。
6)、發現火情立即上報項目部負責人并撥打“119”報案。
3、工地消防員職責
1)、在工地動火必須實行監護,熟悉掌握消防知識。
2)、每天對重點防火部位進行檢查,嚴禁人員在施工現場吸煙。
3)、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檢修,使其齊全有效。
4)、對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情況經常進行檢查。存放要符合要求,并遠離明火。
5)、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施焊,必須報當地消防部門審批。
6)、對一般場地施焊,必須對其進行監護。
7)、發現有火災時,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出現火勢嚴重,無法控制時,要臨危不亂,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報案。
4、項目部應急行動的資源配置
1)滅火器材:滅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
2)醫療器材:擔架、塑料袋、小藥箱;
3)照明器材:手電筒;
4)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
5)交通工具:工地常備1輛值班車輛。
2.2、具體應急方案
1、加強施工現場巡視,增設現場滅火器、黃沙箱數量;
2、一旦發生火情,立即組織人員滅火,視火情大小,決定是否組織人員撤離;
3、施工現場平面火情發生時,人員可撤離出現場至場外馬路,并同時組織義務消防員滅火并阻止火蔓延至立面;
4、施工現場立面火情發生時,組織人員從施工完畢的樓梯間下行,嚴禁攀爬腳手架及乘坐上人電梯。同時組織義務消防員滅火并阻止火蔓延。
5、火勢嚴重,無法控制時,要臨危不亂,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報案。
6、對出現的人員受傷事件,應及時組織搶救并撥打急救電話“120”進行救治。詳見《施工現場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