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建立統一指揮、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資源共享、平戰結合、反應靈敏的應急機制,進一步防范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風險,增強應對事故災難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置非煤礦山事故災難,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安監總局《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四川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廣安市廣安區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從事非煤礦山發生的事故。主要包括山體滑坡、坍塌、機械傷害、露天開采、河道采砂、業巖礦(場)發生的爆炸等事故。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非煤礦山一般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鎮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導協調下,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本區域非煤礦山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非煤礦山一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當地行政村為主,鎮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非煤礦山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各村(社區)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三)、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部門職責
1、鎮政府成立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部(以下簡領導小組),組長由鎮人民政府鎮長劉林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副鎮長劉長河同志擔任;成員由黨政辦、社事辦、經發辦、安辦、前鋒派出所、前鋒衛生院鎮勞動保障所、鎮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水保站、前鋒供電所等單位領導組成。
2、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辦。辦公室主任由肖世秋擔任,李曉躍、鄭國斌負責日常事務,值班電話2812019 。
1、領導小組職責
在鎮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統一指導、協調非煤礦山一般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必要時協調預備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在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承辦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一般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修訂,組織非煤礦山一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檢查督促各行政村做好非煤礦山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接到非煤礦山一般事故災難或險情報告后,迅速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并通知有關單位和人員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3、鎮政府各成員單位職責
(1)鎮安辦: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參與一般非煤礦山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受委托組織一般非煤礦山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前鋒派出所:指導、協調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災難現場的安全警戒、人員疏散、維護事故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保障交通運輸的暢通和安全。
(3)國土資源所: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組的建設,參與事故調查、救援,加強對事故礦山的整治工作,向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調查組提供事故礦山易造成泥石流、山體滑坡的區域和場所的地質災害的搶險資料并提出相應的建議和對策,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對全鎮礦山資源進行合理布局規劃。
(4)前鋒衛生院:負責指導、協調衛生部門、醫療衛生機構組織醫務人員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負責指導基層醫療機構配備一定數量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受傷人員的診斷工作。
(四)、應急救援工作職責
鎮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鎮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給區應急指揮部。
(五)、應急救援程序與要求
1、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的隱患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負責人在立即向指揮部報告情況的同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開展現場救援,控制災害和損失擴大,并隨時向鎮報告事故的救援情況。
2、鎮領導小組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開展緊急救援工作。
3、鎮領導小組負責督促、組織、協調和預防工作,建立嚴格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搞好應急救援設施、設備、醫療物品等物資準備,保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