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指導和規范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中毒事件的發生和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事件分級
根據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劃分為4級。發生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達不到Ⅳ級標準的,原則上不列入突發公共事件范疇。分級以國家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事件規定為準。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反應及時、處置有效。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應急工作。公眾在日常生活中發生的,由天然氣、液化氣、二氧化碳、硫化氫等可以致使人體缺氧窒息的氣體所造成的中毒事件,可參照本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六、監測、報告和預警
(一)區氣象局負責開展天氣氣候變化情況監測,在出現特定的天氣氣候條件時,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和衛生局通報,提醒注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發生。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區人民政府和衛生局報告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情況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二)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各類醫療衛生單位為責任報告單位,區衛生局為責任報告主體,各類醫療衛生單位、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責任報告人。
(三)報告時限和程序
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發現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好信息的核實、匯總和分析工作,當發現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情況已經構成事件可能,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區衛生局報告。
接到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信息報告的衛生局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市衛生局報告,并應立即組織醫療救治,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及時采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四)報告內容
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報告分為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進程。
(五)預警
區氣象局會同衛生局,綜合衛生、氣象和環境等相關的監測信息,結合當地地理和建筑結構特點,按照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發生規律,分析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預警建議,并提請區人民政府發布預警提示。
七、應急響應啟動與終止的提出
發生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應急響應啟動與終止,按照國家《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的分級與原則執行。
八、部門職責
根據老邊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部門職責要求,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涉及職責任務有區環保局、氣象局、公安局、城建局、廣電局、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等,在區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各部門充分履行職責,其中衛生部門做好如下方面:
(一)區衛生局
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應急響應程序啟動后,衛生局組織專家對中毒事件進行研究和評估,提出啟動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應急處理級別的建議。組織醫療、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單位開展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的報告和救治,并在區政府領導下協助開展有關調查與處理工作。
區衛生局有針對性地開展一氧化碳中毒防控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的意識和能力;組織專家對中毒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病人救治情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做好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后,盡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組織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結合氣象等部門提供的資料,提出并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三)區衛生監督所
在衛生局領導下,開展對醫療單位、區疾控中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協助衛生局依據《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四)各醫療衛生單位
各級醫療機構參考救治標準和規范開展病人院前救治、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做好中毒病人的報告。協助衛生局開展一氧化碳現場救治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對因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進行救治,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