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義和指導思想
為科學、高效、有序地開展防臺風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鞏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確保我市經濟社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預案。
防臺風工作應以人為本,認真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以縣人民政府為主體,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制、部門責任制。探循臺風規律,依靠科學技術,制定平戰結合、軍民結合、全民參與的預案,做好防臺風工作。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縣三防指揮部由市長任總指揮,分管三防工作的縣委副書記、副縣長、***駐地部隊一名主要領導、縣政府協調三防工作的副秘書長、市水利局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縣府辦、發改局、經貿局、財政局、規劃建設局、國土資源局、交通局、農業局、民政局、衛生局、海洋漁業局、教育局、公用事業局、公路局、***海事局、***供電局、電信局、氣象局、水文局、公安局、水利局、三防辦等單位組成。
?。ǘ└鞒蓡T單位及有關部門職責。
縣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簡稱市三防):負責全縣防臺風工作。縣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臺風工作。
縣三防指揮部是全市防臺風應急組織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和指揮全縣防風和抗災救災工作。主要職責是制定防臺風預案,及時掌握全市風情、雨情,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全市防臺風救災期間重大事項和涉外信息發布、涉外新聞采訪等協調工作。
***駐地部隊:負責組織協調駐地部隊和民兵預備役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軍隊參加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地方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縣水利局:負責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市水電、水庫等設施,實行科學調控,為全市重大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提供技術指導,督促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
縣發改局:負責防臺風救災糧儲備、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
縣經貿局:負責協調電力、商業、物資等部門的搶險救災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防臺風救災資金的預算安排,及時下撥并監督、檢查,保證救災資金及時到位。
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協調園林、環衛等部門的防臺風工作,確保民用設施、建筑工地、建筑設施的安全。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監測、預防地質災害。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勘察、監測、防治等工作。配合當地政府做好危險地區人員的轉移、安置和協助搶險救災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公路、水運交通設施的防臺風安全工作,保障防臺風搶險救災交通運輸車輛暢通,全力搶修水毀道路、橋梁。
縣農業局:負責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農業受災信息。負責指導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和農業救災物資的發放。指導災區農業結構調整,提供農業技術指導。
縣民政局:負責組織核查災情,協助災區安置災民,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申請、管理、分配救災捐贈物款,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組織開展救災捐款,儲備災民基本生活救助物資等工作。
縣衛生局: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災害發生后,組織衛生部門和醫療衛生隊伍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傳播和蔓延。
縣海洋漁業局:負責組織水上救助工作,做好漁業船舶回港避風及漁業養殖場所人員的安全轉移,避免和減少轄區水域從漁人員的傷亡和財產損失。
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檢查校舍、圍墻安全,加強學校師生防臺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防范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縣公用事業局:負責協調自來水總公司、公共汽車總公司等部門的防臺風工作,確保市政公用設施的安全,及時搶修損壞的城市設施,保障市民的飲用水供應。
縣公路局:負責組織搶修水毀公路、橋梁,確保公路通行順暢。
***海事局:負責協調、指導和組織轄區船舶防臺風安全工作,協調組織水上搜尋救助工作,維護海上交通秩序。
***供電局:負責對損壞電力設施的修復和防臺風救災的電力供應。
縣電信局:負責防臺風救災有線通信保障工作,及時搶修損壞通信線路、設施。
縣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和預報、預警。
縣水文局:負責水雨情的監測和預報預警。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和協調維護交通秩序。
縣三防辦:及時掌握臺風信息,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報告,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會商,分析評估臺風態勢,提出防臺風的對策和措施,向有關地區和部門傳達市三防指揮部的防臺風指令。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廣播電視局及各媒體做好防臺風搶險救災宣傳報道工作。
武警邊防、消防***部隊:積極參加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災區社會秩序,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